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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赤湾A: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12-04  

						证券代码:000022/200022       证券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实际控
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筹划、论证与本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深赤湾 A/深赤湾 B,股票代码:000022/200022)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周一)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周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和 2017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重大事项
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7-050)。

    停牌期间,经有关各方协商、论证,本公司确认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2 月 4 日(周
一)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组方案,即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
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预计最晚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以及
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定和相关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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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
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
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组织相关中介机
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及时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
按照承诺的期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本次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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