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赤湾A: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3-0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履行职责。在2017年度工作中,
本人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重要的作
用。现将2017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袁宇辉独立董事、苏启云独立董事和李常青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
会5次,其中现场会议3次、通讯方式会议2次,列席股东大会2次。参会期间,认
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袁宇辉 5 3 1 1 0 否
苏启云 5 3 2 0 0 否
李常青 5 3 2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凡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如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
险评估报告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相关规定发表了书面的独立
董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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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2016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2017-03-28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7-03-28 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03-28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2017年
2017-03-28 同意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7-03-28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03-28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7-03-28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
2017-03-28 同意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向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2017-03-28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2017-03-28 同意
见
2017-03-28 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
2017-04-28 同意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2017-04-28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在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的
2017-04-28 同意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7-04-28 同意
和独立意见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3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
2017-04-28 同意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在中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事前认
2017-04-28 同意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7-06-06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17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
2017-08-25 同意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MEDIA PORT INVESTMENT LIMITED股东协议之补充协
2017-08-25 同意
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事
2017-08-25 同意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2017-08-25 同意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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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
2017-08-25 同意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
2017-08-25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向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前认可
2017-08-25 同意
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
2017-08-25 同意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017-09-12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2017年9月30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
2017-10-30 同意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李常青独立董事和苏启云独立董事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在报告期
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并积极汇报工
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4日在深圳
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201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内控与审计部2016年报告01-04号》;
3)《2016年度反舞弊风险评估报告》;
4)《2017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6)《2016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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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8)《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建议继续聘请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在深圳市
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8月23日在深圳
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 《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17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7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6)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在深圳
市赤湾石油大厦八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各委员们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汇报和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相
关汇报。
2、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和公司《工作细则》、《工作规程》等规
章,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全程关注公司2016年
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会计师协商,确定该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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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发表两次审阅意见
报告期内,按照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审计委员会对2016年度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发表了两次审阅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发
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
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和报表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提交的财务会计报
表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公司会计政策选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暂时未发现
有重大错误、漏报情况。基于本次财务报表的审阅时间距离审计报告日尚有一段
期间,提请公司财务部重点关注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好资产负债表日期
后事项,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及完整性。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
报表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
制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6年12
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内容客观、完整。经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定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可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3)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审计委员会已分别于2017年1月22日和2017年2月24日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业务联系函,督促该公司按时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建议调
整事项汇总表,以便本公司财务尽快完成2016年财务报表及附注的编制工作,以
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
(4)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制工作,确保年度报告的真实、准
确、完整。年审注册会计师于2017年3月24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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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2016年度审计工作,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应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
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内控与审计部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内容进行
了规范和要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内控
与审计部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重点关注,并在此基础上对下年度内控与审计部
及公司整个内部控制有关工作的完善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袁宇辉独立董事和苏启云独立董事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
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
员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并积极汇报工作。
报告期内,袁宇辉独立董事和苏启云独立董事共参加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3)《关于审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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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三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审
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4、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9月11
日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袁宇辉独立董事和李常青独立董事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
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负责并积极汇报工作。
报告期内,袁宇辉独立董事和李常青独立董事共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5 次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和《2017 年-2021 年五年业务发展规划》。
2、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下午 4:35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第九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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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2:50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签署
的议案》和《关于与招
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
议。
4、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4:00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收购
中山港航集团 51%股权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 年度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午
4:40 在深圳市赤湾海运大厦十一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选举
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委员会各委员对事关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投资方案和资产经营
项目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建议。
四、现场办公及实际考察情况
现场办公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现场办公次数 现场办公时间 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
2017年3月24日、2017年8月23日、
袁宇辉 3 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
2017年9月11日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2017年3月24日、2017年8月23日、
苏启云 4 员、董事会提名、薪酬
2017年9月11日、2017年12月21日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
2017年3月24日、2017年8月23日、
李常青 4 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2017年12月21日
委员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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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对于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无异议。
2018年,本人将一如既往,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
客观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
作用。
特此报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宇辉、苏启云、李常青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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