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4-09
2012 年度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刘鸿玲 16 15 1 0
韦少辉 10 10 0 0
纪辉彬 3 3 0 0
季德钧 6 6 0 0
蒋红军 13 13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经营班子建立
了良好的沟通渠道,每次董事会前都能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也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进而为董事会上的重大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提
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们在了解
议案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为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 2011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关于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就聘请公
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度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及对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
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对公司变更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
了独立意见;
5、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6、对《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7、对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以上述职,请指正。
谢谢!
独立董事:刘鸿玲、韦少辉、纪辉彬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