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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4-09  

						        2012 年度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刘鸿玲        16          15         1         0
       韦少辉        10          10         0         0
       纪辉彬        3           3          0         0
       季德钧        6           6          0         0
       蒋红军        13          13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经营班子建立

了良好的沟通渠道,每次董事会前都能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

情况和资料,也能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

划,进而为董事会上的重大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认真审议

董事会的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提

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们在了解

议案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为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 2011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

关于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就聘请公

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2011 年度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以及对公司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3、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

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对公司变更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

了独立意见;

    5、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6、对《公司 2012 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7、对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中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以上述职,请指正。

    谢谢!

                            独立董事:刘鸿玲、韦少辉、纪辉彬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