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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13-05-2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之前收到了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相
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委托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对“特力水贝珠宝大厦(监理)”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上述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是确切必要的。

    2、深圳京圳建设监理公司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认深圳市特发发展中
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为“特力水贝珠宝大厦(监理)”项目中标单位。上述关联
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且招标机构选择适当,招标程序严谨,招标结果公正,中
标价格合理,中标单位资质优良,施工监理经验丰富,能够满足公司工程需要。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
次关联交易所采取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我们同意上述交易,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与深圳
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独立董事:     韦少辉、             刘鸿玲、               纪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