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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参股企业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龙华街道东风汽车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的公告2013-09-06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3-02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企业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龙华街道东风汽车厂城
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参股企业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风)的
 报告,深圳东风与深圳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合作对
 深圳东风龙华工厂进行拆迁改造的《龙华街道东风汽车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
 通过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审批。
     此次深圳东风公司与保利公司进行合作开发,拟对深圳东风拥有的龙华工厂
 进行拆迁改造。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深圳东风公司提供土地。土地系深圳东风
 龙华工厂所在地: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龙观东路 221 号-龙华长途汽车客运站对面,
 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5000067022 号;宗地号为:A835-0033 号。保利公司
 负责项目开发,并承担全部开发费用。保利公司已向深圳东风支付人民币一亿五
 千万元,作为龙华工厂搬迁费用,深圳东风应出具相应的拆迁费票据。项目开发
 建成后,深圳东风与保利公司就全部可销售的建筑面积进行垂直分配,其中,深
 圳东风得 30%,保利公司得 70%。政府支付收购建成项目的保障性住房的款项,
 均归保利公司所有;但高于保障性住房成本价的部分,双方按深圳东风 30%、保
 利公司 70%比例分享。
     该改造项目有两个地块,分别为 01-01 和 01-02 地块,拆除用地面积共
 52474.1 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39568.9 平方米,计容积建筑面积 95260
 平方米。其中 01-01 地块容积率为 2.26,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66510 平方米,住
 宅建筑面积为 44790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为 21170 平方米;01-02 地块容积率
 为 2.84,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28750 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为 22750 平方米,商
 业建筑面积为 6000 平方米.
    深圳东风成立于 1983 年 5 月 20 日,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控股
股东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持股 75%;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
贸易总公司持股 25%。

    本次深圳东风龙华街道东风汽车厂改造项目,由深圳东风公司提供土地,保

利公司负责项目开发,并承担全部开发费用,不需要本公司再行投资。项目完成

后,将提高深圳东风的资产质量,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也有助于本公司业绩水

平的提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