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4-01-02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3-032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
为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财务审
计费用人民币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4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中瑞岳华的函件,获悉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成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原中瑞岳华的员工及业务将
转移到瑞华事务所,并以瑞华事务所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服务。
经审查,瑞华事务所继续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具备财政部和证监
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
计质量,公司提议将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由中瑞岳华变更为瑞华事务所,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的报酬金额与公
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报酬金额一致。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