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担保事项公告2014-03-20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4-00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施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开具以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项
目总承包商)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 4140 万元的不可撤消支付保函,保证期限至 2016
年 6 月 25 日,由中建担保有限公司为中天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为中天公司向中建担
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7 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特力集团为中天公司提供 4140 万元反担保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56号特力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方志东
注册资金:725万元
实收资金:72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3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原料、电子器材、五金交电、
五金工具、建筑材料的购销;自有物业的管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中天公司是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持股95%;本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中天公司资产总额 5523 万元,负债总额 3435 万元(其中
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435 万元),净资产 208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2%。实现营业收入 622 万元,营业利润 227 万元,实现净利润 16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
已经审计)
截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中天公司资产总额 6612 万元,负债总额 4495 万元(其中
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4495 万元),净资产 2117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8%。实现营业收入 71 万元,营业利润 38 万元,实现净利润 29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被保证人)因特力水贝珠宝大厦施工总承包合同的
需要,与中建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中建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中天公司的担保
人并为该被保证人办理支付保函,该保函受益人为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壹佰肆拾万元整。现我公司同意为被保证人中天公司向中建担保
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范围:中建担保有限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相应的
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中建担保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被保证人应向中建担保有限公司支付的其他款项等,对
上述款项我公司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本反担保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中建担保有限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履行相关
支付义务之日起两年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天公司为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次为中天公司提供反担保
是为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
关议案,此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力集团为中天公司提供
4140 万元反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全资子公司建设重点项目所需资金
的合理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140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的 22.42%(按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8467.54 万元计算)。
七、备查文件
1、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反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