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4-2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股票代码:000025、2000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 1 栋 26 层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 1 栋 26 层
联系电话:0755-8208900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持股比例减少
三、签署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
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特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深圳市特力(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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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7
第三节 持股目的............................................................................................................................. 8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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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票600万股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发集团 指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特力集团、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行对象认购特力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导致的持股情况变动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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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 1 栋 26 层
法定代表人:张俊林
注册资本:158,282 万元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3063745
税务登记证号:44030019219419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旅游产业;房地
产开发经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
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自 1982 年 6 月 20 日起至 2055 年 3 月 30 日止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发展中心 1 栋 26 层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 0755-82089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8,536 43.30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45,692 28.87
3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852 19.49
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13,202 8.34
合计 158,28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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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张俊林 董事长、党委书记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65******** 否
谭运财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4523301963******** 否
胡国斌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65******** 否
张建民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深圳 4405041959******** 否
余谦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4301021968******** 否
黄利梅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4403011966******** 否
陈英姝 董事 女 中国 深圳 2101021968******** 否
董事、党委副书
林婵波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61******** 否
记、纪委书记
栗淼 董事、财务总监 男 中国 深圳 3421241973******** 否
杨培业 监事会主席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58******** 否
郑金平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4205001956******** 否
张贱廷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4401061966******** 否
陶江华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5201031961******** 否
张心亮 监事 男 中国 深圳 4401121970******** 否
俞磊 副总经理 女 中国 深圳 1101051968******** 否
李明俊 副总经理 女 中国 深圳 2102041965******** 否
桂自强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65******** 否
张瑞理 副总经理 男 中国 深圳 1401031963********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特发集团除控股特力集团外,还持有深圳市特发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特发信息,代码:000070)112,841,186 股股份,占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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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45.33%,为特发信息控股股东。特发信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100 万元,经
营范围为光纤、光缆、光纤预制棒、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力电缆、电力通
信光缆、金具及附件的生产(生产项目另办执照);通信设备系统工程的设计、
安装、维护、调试,咨询,软件工程的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
通讯信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卖商品);进出口贸易业务;自动化设备应用技术的开发;自有物业租赁,物业
管理;机动车辆停放服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特发集团与特力集团之间重大交易情况请参见特力集团
2013 年年报及其他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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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特发集团为特力集团控股股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特发
集团持有特力集团 15,187.06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1.09%。
特发集团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目的是支持特力水贝珠宝大
厦项目建设,看好特力集团未来发展前景,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600 万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发集团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特力集团
股票的计划。特发集团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00 万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力集团向特发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特
力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国资委批复、特力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
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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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特发集团 14,587.06 66.22 15,187.06 51.0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发集团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8.40 元/股,认购数量为 600 万股。特发集团认购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 600 万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特发集团在特力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权益变动中,特发集团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为 8.40
元/股,认购数量为 600 万股,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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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特力集团股
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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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
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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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
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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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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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
有限公司 大厦三楼
股票简称 特力A、特力B 股票代码 000025、20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深圳
名称 注册地 发展中心1栋26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为特力集团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45,870,560股 持股比例: 66.22%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比例 变动数量: 600万股 变动比例:-15.13%
变动后持股数量:151,870,56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1.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特发集团暂无增持、减持特力集团股份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特力集
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国资委批复、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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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章页)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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