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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4-2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股票代码:000025、2000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2 楼 03B 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2 楼 03B 区

联系电话:0755-8388571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三、签署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
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市特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深圳市特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简要情况 ............................................................................................................. 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增持特力集团的股份的计划 ......................................................... 10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11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3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1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6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9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特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力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100万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宝产业基
                             指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金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发集团                     指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特力集团、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行对象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而导致的持股
                                  情况变动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合
《合伙协议》                 指
                                  伙协议》
万邦投资                     指   深圳市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远致富海                     指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远致投资                     指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LP                           指   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英文Limited Partner的缩写

GP                           指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英文General Partner的缩写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2 楼 03B 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程厚博

认缴出资总额:62,00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460239838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合伙期限:五年

税务登记证号:深税登字 440300093674521 号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2 楼 03B 区

邮政编码:518048

联系电话:0755-838857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1、珠宝产业基金控制结构




                                 5
       全体合伙人对珠宝产业基金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2,000万元。各合伙人
 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所占比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万元)     (%)
 1       普通合伙人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       0.97
 2       普通合伙人     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50       0.08
 3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万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550      58.95
 4       有限合伙人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24,800      40.00
                            合计                                 62,000     100.00

       2、珠宝产业基金控制关系

       《合伙协议》规定:
       合伙人会议为珠宝产业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召集并主持。
 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审议批准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变更珠宝产业基金的企业名称;
       (3)延长珠宝产业基金合伙期限;
       (4)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5)珠宝产业基金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6)除明确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合伙协议其
 他内容的修订;

                                         6
    (7)珠宝产业基金对特力集团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8)项目退出后的现金收入分配时间及分配金额;
    (9)非现金分配;
    (10)审议批准聘请合伙企业的审计机构;
    (11)审议批准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12)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计划;
    (13)审议批准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的合伙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
案;
    (14)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讨论上述各项事项时,由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
合伙人通过方可作出决议。本协议约定需由全体合伙人或除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
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
    珠宝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远致富海委派三名委
员,万邦投资委派两名委员,实行四票通过制,决定项目投资、投后管理和投资
退出决策。
    根据珠宝产业基金相关控制关系及《合伙协议》关于权力的相关规定,珠宝
产业基金无实际控制人,珠宝产业基金与特力集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另一发行
对象特发集团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珠宝产业基金主要业务

    珠宝产业基金全体合伙人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之目的为参与特力集团非公开
发行股票项目,全体合伙人同意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照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参与认购。

    (二)珠宝产业基金相关主体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珠宝产业基金成立于2014年4月。珠宝产业基金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外,
尚未开展其他具体业务。珠宝产业基金无实际控制人,珠宝产业基金主要合伙人
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如下:

       1、万邦投资


                                   7
    万邦投资注册成立于2012年5月9日。2012年-2013年,该公司未开展具体业
务。

    万邦投资 2012-2013 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0.10                             100.18
            总负债                                    0                               0.044
            净资产                               100.10                             100.13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0.03                                0.18
            净利润                               -0.03                                0.13
       2、远致投资

    远致投资主要从事投资业务,并对投资项目及相关的资产进行管理,包括国
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处置,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成长潜力的产
业项目进行投资、管理与退出,并从事企业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业务。
    远致投资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18,428.58                 757,578.76             619,071.20
       总负债                   14,127.29                  10,026.31              29,401.12
       净资产                 904,301.29                 747,552.45             589,670.08
         项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营业收入                  1,487.65                     653.63                  22.59
       营业利润                 19,854.38                  18,711.07               5,409.83
       净利润                   19,811.51                  16,946.50               4,894.09

       3、远致富海

    远致富海于 2013 年 2 月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远致富海正在发起设立总规
模 100 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购基金,重点关注生物制药与医疗器械、电动汽
车产业链、移动互联网应用、节能环保以及具有整合潜力的现代服务业。于 2013
年 12 月,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首期基金完成募集。2013 年公司无营业收入,
且无任何具体项目投资。

    远致富海 2013 年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8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186.20
              总负债                                                         72.70
              净资产                                                      1,113.50
                项目                                    2013 年
              营业收入                                                           0
              营业利润                                                     -636.50
              净利润                                                       -636.50

    4、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佳合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成立, 2013 年该有限
合伙企业无具体业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珠宝产业基金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区永久居留权
         执行事务
程厚博   合伙人委   男     中国     深圳       4403011963********         无
         派代表

    前述人员最近 5 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上市公司股份。




                                        9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珠宝产业基金不持有特力集团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珠宝产业基金持有特力集团 7,1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8%。

    珠宝产业基金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要原因是看好特力水贝珠
宝大厦项目盈利预期及特力集团的发展前景,主要目的是进行战略投资,获取投
资收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增持特力集团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珠宝产业基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特力集
团股票的计划。珠宝产业基金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100 万股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力集团向珠宝产业基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
经特力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国资委批复、特力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珠宝产业基金                 -                -              7,100           23.8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珠宝产业基金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为 8.40 元/股,认购数量为 7,100 万股。珠宝产业基金认
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7,100 万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或转让。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中,珠宝产业基金认购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价格为
8.40 元/股,认购数量为 7,100 万股,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2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
公司股票的计划。

    二、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
重大资产、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四、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根据《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宝产业基金有权向特力集团推荐两名董事候选人及一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珠宝产业基金应确保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发行人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两名董事候选人依法当选为特力集团董事后,
特力集团将召开董事会选举该两名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力集团将设立由 5 名成员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
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推荐的 2 名成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根
据特力集团的相关管理制度对特力集团的投资事项及经营决策进行表决。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
内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修改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将根据本次权益变动所引起的上市公司股东
变化等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修改完善上市公司章


                                   13
程。

   六、其他合同或者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与其他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
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七、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
有员工聘用情况进行重大变动的计划。

   八、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
划。

   九、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计划。




                                 14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提名、选举上市公司管理层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
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
之间不存在持续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
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租赁服务业务收入将随其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成运营而逐步增加,上市公司取得募集资金后,总资产、净资产
将相应发生变化。




                                   1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
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
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与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
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6
             第九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特力集团股
票的行为。




                                17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1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查阅。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六号特力
                   有限公司                                   大厦三楼
股票简称           特力A、特力B             股票代码          000025、200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
名称               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厦2楼03B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是否对境内、境外                            是否拥有境内、
其他上市公司持                              外两个以上上市
股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
                                            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 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比例                                        变动数量: 7,100万股 变动比例: 23.88%
                                            变动后持股数量:7,100万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3.88%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
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      是 √         否 □
况                                          说明:特力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特力集团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市国资委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
                                            是   □      否     √
的表决权

                                                 21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章页)




                            深圳远致富海珠宝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014 年 4 月 21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