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5-08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4-02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09:30,会议预定
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 201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
的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审议《关于为中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
告刊登在 2014 年 5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2、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关于为中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
别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仅进行现场会议,不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
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20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孙博伦
电话:(0755)83989339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 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关于为中天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