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2014-09-05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4-05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
请事项目前正处于审查阶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
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 2010 年第 1 季度亏损 120 万元,2011 年第 1 季度盈利 30 万元,公司
于 2011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业绩预告公告》,但是根据《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 22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修正》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公司应于 2011
年 4 月 15 日前进行信息披露。
2011 年 7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1]第 35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
管函指出了上述问题,并提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
法》、《公司法》等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收到监管函后,公司董事会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
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增强对信
息披露相关规定的认识,提高对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要求。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的措施取得了成效,此后没有发生此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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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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