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4-09-30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4-05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了了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在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仁孚特力”)设立至本公司与仁孚汽车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仁孚深圳”)合资合同期满日期间,在仁孚深圳以委托贷款方式向仁
孚特力提供借款、仁孚特力向银行或其他金融企业借款且由仁孚深圳提供
担保,上述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因
上述借款而产生的责任的 35%,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仁孚特力 35%的股权质
押给仁孚深圳,作为上述借款的相应反担保。
2、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
授信 4900 万额度贷款提供保证,额度期限为三年,用于企业采购汽车,同
意以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华日修理大厦地下室、1-2 层、
华日修理大厦 3-6 层及华日修理大厦 7 层等物业作为抵押担保。
3、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深圳市华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向中信行深圳分行申请授
信 1800 万额度银行承兑汇票提供保证,额度期限为一年,用于企业采购汽
车,同意以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华日职工住宅 1 栋三层、
华日职工住宅 1 栋四层、特发华日地下车库、华日职工住宅 1 栋首层、华
日职工住宅 1 栋二层、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A、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B、华日
职工住宅 1 栋 5C、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D、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E、华日职
工住宅 1 栋 5F、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G、华日职工住宅 1 栋 5H 等物业作为
抵押担保。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4-055 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1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中核大厦十五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4-056 号《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