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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4-10-11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4-05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6),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4 年 10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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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 2014 年 10 月 8 日下午 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
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10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25;投票简称:特力投票
    (3)在投票当日,“特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价格
                                       2
      1       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15 日 15:00
至 2014 年 10 月 16 日 15:00。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
     孙博伦                                          祁鹏
     电话:(0755)83989339                          电话:(0755)83989393
    传真:(0755)83989386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3
      附件 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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