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15-01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况
本公司《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
称“《发行预案》”)已经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及 201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 77,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8.4 元。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6,800,000.00 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律师费、
验资、信息披露、新股初始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3,520,000.00 元。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330003 号《验资报告》。
根据《发行预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
本公司将通过以募集资金向中天公司增资的方式投资特力水贝项目,目前公司正
在加紧办理向中天公司增资的各项手续。
公司及中天公司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签订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
细内容见 2015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涉及“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的募集资金 260,000,000 元暂时存放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待公司完
成对中天公司增资手续后,以上款项将划付至中天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水贝珠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储和使用,并与相关各方签
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志东
成立日期:1983 年 12 月 14 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 56 号特力大厦四楼
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立项申报);电子原料、电子器件、五金交
电、五金工具、建筑材料的购销;自有物业的管理;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
业务。
股权结构: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增资完成后, 中天公司注册资本由 725 万元增加到 26,725 万元。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12 月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
总资产 200,692,743.68 75,736,700.25
净资产 20,834,748.47 21,272,673.28
营业收入 1,073,420.13 952,170.37
利润总额 756,077.58 522,500.70
净利润 567,535.32 391,875.53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通过向中天公
司增资的方式投资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
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中天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
财务数据指标。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