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4-1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届监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
对公司重大事宜进行审议,先后审议并通过了《2013 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二是对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班子业
务报告和公司财务季报、年报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进行了认真的审
议。三是通过了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形成了决议。
一年来,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公司董事会会议,依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通过列席董事会和总
经理办公会等其他各种途径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董事会成员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及行为等进行了了解和监督,严格履行了监督
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 2014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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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运作以及对各项决策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能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了认真的、细致的
检查,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完善,本年度财务报告能
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已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审
计报告。
3、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4、本报告期公司没有募集资金。
5、本会计年度公司没有重大收购资产、吸收合并事项,也没有
转让资产。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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