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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5-04-2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 力A、特   力B                   公告编号:2015-02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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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剑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柯文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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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81,285,344.52    117,565,727.89   117,565,727.89                  -30.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8,018.17       3,311,004.94        3,551,141.14               -77.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67,054.77       3,304,596.89        3,544,733.09               -78.3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617,359.36    -14,227,400.17   -14,227,40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2           0.015              0.0161                -80.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2           0.015              0.0161                -80.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15%            1.72%               1.93%                 -1.78%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23,276,240.52    806,324,777.80   806,324,777.80                   7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26,188,280.97    191,880,262.80   191,880,262.80                  330.5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与吴川建安三队就工程支付事
债务重组损益                                                                17,877.02
                                                                                        项达成协议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155.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69.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00.00

合计                                                                        20,963.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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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83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
                 国有法人              51.09%     151,870,560        20,587,056
有限公司

深圳远致富海珠
宝产业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88%      71,000,000        71,000,000
(有限合伙)

交通银行-普天
收益证券投资基 其他                     0.74%       2,199,661
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41%       1,233,496
一一组合

第一上海证券有
                 境外法人               0.39%       1,144,998
限公司

国元证券经纪
(香港)有限公 境外法人                 0.35%       1,050,582
司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润金
                 其他                   0.31%         907,440
111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杨林华           境内自然人             0.30%         894,500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福祥
                 其他                   0.26%         765,730
开放式新股申购
4 号信托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摩
                 其他                   0.25%         731,668
根士丹利华鑫多
因子精选策略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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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131,283,504 人民币普通股               131,283,504

交通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
                                                                       2,199,661 人民币普通股              2,199,661
金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                                                 1,233,496 人民币普通股              1,233,496

第一上海证券有限公司                                                   1,144,998 境内上市外资股            1,144,998

国元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                                           1,050,582 境内上市外资股            1,050,582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润金
                                                                        907,440 人民币普通股                907,440
11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杨林华                                                                  894,500 人民币普通股                894,5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福祥开
                                                                        765,730 人民币普通股                765,730
放式新股申购 4 号信托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股                                            731,668 人民币普通股                731,668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泉生                                                                  612,414 人民币普通股                612,414

                                前十名股东中,国有法人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
说明
                                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其中股东杨林华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894,5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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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00,316,175.26     80,045,669.65     620,270,505.61        774.90% 主要是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使得货币
                                                                                        资金增加。

应收账款              2,587,464.06      1,373,257.89          1,214,206.17      88.42%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应收车款增
                                                                                        加
存货                 20,613,656.84     48,209,026.18      -27,595,369.34        -57.24%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期末库存车
                                                                                        辆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               19,674.72      8,968,278.77         -8,948,604.05      -99.78% 本期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增
产                                                                                      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预收款项              5,715,765.67      9,979,166.89         -4,263,401.22      -42.72% 主要是子公司华日丰田公司实现销售结
                                                                                        转预收汽车销售款。
实收资本(或        297,281,600.00   220,281,600.00          77,000,000.00      34.96% 增发股份7700万股
股本)
资本公积            564,192,605.51      7,672,605.51     556,520,000.00       7253.34% 变动金额均为增发股本的溢价

利润表

     项 目          本年累计         去年同期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81,285,344.52   117,565,727.89       -36,280,383.37        -30.86% 主要受上年年底深圳市汽车限购政策影
                                                                                        响,汽车销售收入大幅减少
营业成本             63,046,997.78   100,618,068.06       -37,571,070.28        -37.34% 主要随收入的减少而减少
投资收益                 55,390.23      3,997,552.69         -3,942,162.46      -98.61% 主要是联营公司深圳市仁孚特力汽车服
                                                                                        务有限公司本期盈利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362,837.40        112,235.77            250,601.63      223.28% 主要是当期应交所得税费用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2015年1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700万股,于201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4 年,公司启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香港商
作。2015 年 1 月 29 日,公司非公开发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2015 年 03 月 26 日
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15-009
员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号《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7700 万股,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中,非流通股股
                                           东特发集团承诺声明如下:(1)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特发集
                                           团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
                                           法定承诺义务。(2)除上述法定承诺外,
                                           特发集团还做出了如下特别承诺:自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特发集团持
                            深圳市特发集   有的特力股份(用于特力管理层股权激励 2005 年 12                 正常履行
                                                                                                长期
                            团有限公司     的股份除外)。(3)管理层将遵守法律、 月 29 日                  中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4)特发集团承诺:"本承诺人保证不履
                                           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
                                           因此而遭受的损失。"(5)特发集团声明:
                                           "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
                                           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
股改承诺
                                           份。"

                                           公司控股股东特发集团于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时做出关于激励机制的特别承诺。之
                                           后,国资委及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
                                           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经对照发现,特发集团所
                                           做的上述承诺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的要
                            深圳市特发集   求,故暂未执行相关承诺。2014 年 6 月 2014 年 06 2016 年 6       正常履行
                            团有限公司     26 日,公司与特发集团就该事项进行了 月 26 日         月 30 日   中
                                           积极的沟通,特发集团承诺将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支持
                                           公司尽早推出长效激励方案,取代股改时
                                           的股权激励承诺,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
                                           完成长效激励制度建设工作。届时,长效
                                           激励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计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