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5-16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5-04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26),定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
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后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5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
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出《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对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更正。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将有关事项再次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会议预定时
间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 2015 年 5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以及 2015 年 5 月 15 日(最
后交易日 2015 年 5 月 1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B 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审议《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审议《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5 年度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以上议案 1-8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
2015 年 4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 9、10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本日的《证
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 9、10 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非独
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即以参会的全体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决定。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
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25;投票简称:特力投票
(3)在投票当日,“特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案 1。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价格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0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3.00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5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6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
7 关于 2015 年度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 7.00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议案 8.00
9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
的议案
9.1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9.1.1 选举吕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1
9.1.2 选举丁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2
9.1.3 选举杨剑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3
9.1.4 选举俞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4
9.1.5 选举张权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5
9.1.6 选举陈耿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06
9.2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9.2.1 选举韦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1
9.2.2 选举纪辉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9.2.3 选举李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10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
10.1 选举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01
10.2 选举栗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02
10.3 选举富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11.03
③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在“委
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议案 9《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以累积
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议案 9.1 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
数=持有股份数×6; 议案 9.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
有股份数×3;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
应的有效表决票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议案 10《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以累
积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 3 票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
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对应的有效表决票
总数,否则选票无效。
网络累积投票具体投票表决参照下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股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股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2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9 日下
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孙博伦 钟卓烘
电话:(0755)83989339 电话:(0755)83989337
传真:(0755)83989386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 1 至议案 8 的投票意见如
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15 年度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二、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9、议案10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次选举实行累计投票制):
序号 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
9 累积投票
事会成员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
(如果同意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
9.1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
票总数为 6×持股数
9.1.1 选举吕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9.1.2 选举丁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9.1.3 选举杨剑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9.1.4 选举俞磊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9.1.5 选举张权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9.1.6 选举陈耿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票
独立董事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
9.2 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果同意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
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票总
数为 3×持股数
选举韦少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9.2.1 票
董事
选举纪辉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9.2.2 票
董事
选举李祥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9.2.3 票
董事
监事选举实施累积投票,请填票数(如果
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监 同意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
10
事会成员的议案 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有效投票总数
为 3×持股数
10.1 选举陈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票
10.2 选举栗淼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票
10.3 选举富春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票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