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对深圳东风关事项的进展公告2016-01-20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6-00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东风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参股企业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龙华街道东
风汽车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批准的公
告》(内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
讯网的 2013-027 号公告),披露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汽车工业
贸易总公司持股 25%的参股公司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东风”)对深圳东风龙华工厂进行拆迁改造相关事项,并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内
容详见本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2015-107 号公告)中披露:“深圳东风已收到保利公司支付的 1.2 亿
元拆迁补偿费,因该部分款项对应的成本费用尚在核算之中,目前无
法准确预计该事项对深圳东风本年业绩增长产生的影响。截至目前深
圳东风本年度财务报表尚未完成决算,且未经审计,而公司对参股企
业股权投资收益须以其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为依据,所以该事项对本
公司本年投资收益产生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及时与深圳东风就该事项进行沟通,并就
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近日,经公司与深圳东风沟通后得知,深圳东风预计 2015 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500-5500 万元,预计较去年同期 4311.5 万元增
长 4.4%-27.6%。上述财务数据是深圳东风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
体数据以深圳东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公司将以深圳东风经审
计后的财务报告为依据,根据股权比例计算其对本公司 2015 年度投资
收益产生的影响,具体数据将于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