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战略规划管理制度(2016年1月)2016-01-3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经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发展战略的科学性,防范发展战略制定与实施中
的风险,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2 号——发展战略》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规划管理内容包括战略规划方案制订、修订、
实施及考评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于公
司和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可参考本制度。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战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战略
管理职责包括: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调整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审议公司战略
规划方案和战略规划年度修订方案;审议有关战略管理的政策和
制度;决定重大战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重大战略决策的咨
询机构,对管理层拟定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
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
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
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拟定和执行。其相
关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规划年度滚动调整方案,并
报董事会审议;
(二)审批子公司战略规划;
(三)对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形成
意见等;
(四)贯彻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决策。
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日常管理。其职责
包括:
(一)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初稿,对公司战略实施情况进
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年度滚动调整建议;
(二)对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及调整提出指导意见;
(三)对子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四)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五)负责协调公司战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其它相关事项
等。
第三章 战略规划编制原则及依据
第九条 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应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
则。战略规划方案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战略目标层层分
解落实。
第十条 战略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为:宏观环境(包括政
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研究、行业研究、公司自身资源
和能力研究、标杆企业研究、专题研究及上年度战略规划执行情
况的分析等。
第四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现有
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
合评价;
(二)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战略定位、指
导思想、发展思路;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及业
务组合选择;
(三)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略、
盈利模式和支持体系;
(四)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来的
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五)职能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战略、财务战略、品牌战略、
信息化战略、文化战略等;
(六)投资规划: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需要投资
的项目;
(七)战略执行风险控制:在战略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
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子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子公司内外部环境、
现有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分析和综
合评价;
(二)子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公司现有业务和规划
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三)子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公司核心业
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营销策略、竞争策略、支持体系;
(四)子公司战略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子公司营销措施规
划、生产管理措施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新业务发展措
施规划、人力资源发展措施规划等,该部分内容必须清楚界定每
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措施步骤;
(五)子公司组织调整和辅助支持系统:评估现有组织结构
对未来战略的适应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持系统调
整;
(六)子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子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
来的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五章 战略规划方案编制、调整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及审批流程如下:
(一)管理层提出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公司发文编制战略规
划草案,必要时可聘请咨询机构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准备相关调研资料,子公司准备编制各自战略
规划草案;企业管理部负责进行宏观环境及行业环境的初步研
究;
(三)企业管理部汇总相关资料及子公司战略规划草案并进
行研究分析,编制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初稿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审议;
(四)管理层研究战略规划方案初稿,并拟定公司战略规划;
(五)战略委员会研究管理层拟定的战略规划,并提出建议,
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并提交股大东会审批;
(七)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战略规划;
(八)管理层组织实施战略规划。
第十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在非战略规划编
制年度,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战略规划进行滚动调整。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参照第十三条公司战略规划编制流
程执行。
当以下情况出现时,公司应及时调整战略规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
(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中的年度滚动规划目标
差异较大(超过 20%);
(三)公司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
(五)董事会或总经理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要调
整战略规划。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生
效、执行。
第六章 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企业管理部结合
当年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滚动调整。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根据
当年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子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子公司结合当
年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滚动调整。编制和调整时间遵循公司战略规
划编制和调整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七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宣传与评价
第十八条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行管
理、监控、研究分析。具体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提出改进或调整建议;并对公司的重大战略
事项等进行研究。
第十九条 公司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调整方案审批通过后,
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在公司内部发布,并向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和
子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规划的内涵、目标和实施要求进行宣
贯。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对全体员工进行公司战
略、愿景及目标的宣贯。
第二十条 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应具备有效性,规划中的发展
重点、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的具体落实需转换到企业年度计划予
以实施,通过年度预算、季度(月度)经营分析、绩效管理和业
绩考核等环节分解到各经营单位予以落实,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
终绩效考评范围。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的评价是指对规划的制定、实施
及进展情况以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的评价。企业管理部、审
计监督部组织负责对战略规划的评价。公司的评价体系包括事前
评价、事中评价和事后评价三个阶段。
(一)事前评价: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完成后,企业管理部应
至少组织一次评审,对战略规划文本进行全面评价,得出综合评
价结论;并应按照评审意见对战略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二)事中评价:公司战略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监督部
应每年进行年度战略评价,通过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与年度分解目
标对比进行,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等综合评价公司年度战略目
标完成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规划滚动调整的依据。评价
结论包括总体结论、修改意见和风险防范等内容。
(三)事后评价:公司在战略规划到期结束后审计监督部应
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的后评价。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和
预期目标的对比情况,综合评价公司战略规划的完成情况。评价
结果作为下一规划期战略规划制定及调整战略方向的依据。评价
结论包括总体结论、修改意见和风险防范等内容。
第八章 战略规划文档归档、保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公
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子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子公司战略规划调
整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是重要档案,根据公司档案
管理制度,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进行归类、标识及保管,实施
分级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以
往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作废。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