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2016-04-1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刘鸿玲 5 5 0 0
韦少辉 9 9 0 0
纪辉彬 9 9 0 0
李祥军 4 4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经营班子建立了良好的沟
通渠道,每次董事会前都能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也能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而为董事会上的重大决策做好
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认真审议董事会的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自
己的意见和看法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
们在了解议案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为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深圳市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放弃深圳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75%股权优
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关于聘任丁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杨剑平女士为
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李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3、对公司 2014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4 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发布独立意见;
5、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董事
会提前换届及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对聘任丁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剑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永建先
生、冯宇先生、姚雄宾先生和李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7、对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新增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对公司聘请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述职,请指正。
谢谢!
独立董事: 韦少辉 纪辉彬 李祥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