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力集团”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特力集团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3 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7700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8.40 元/股。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瑞华验字[2015]48330003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6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28 万元,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3,352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计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1 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 37,798 26,000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680 38,680 合计 76,478 64,68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 1 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弥补不足部分。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5 年 3 月 12 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 63,352.00 万元存入公司开立 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4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特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发行预案》”),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子公 司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公司”),公司将通过以募集资金向 中天公司增资的方式投资特力水贝项目,截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已用募集 资金向中天公司增资 26,000.00 万元。 2015 年 4 月 27 日,特力集团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款项共计 11,416.20 万元,其 中 9,856.20 万元用于置换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的预先投入 自筹资金 , 1,560.00 万元用于置换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承诺募集资 序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募集资 项目 金投资额 号 (万元) 金投资额 (万元) 1 特力水贝珠宝大厦项目 37,798 26,000.00 20,573.44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8,680 37,352.00 19,150.00 合计 76,478 63,352.00 39,723.44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中天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723.4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4,122.1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 2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加存储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 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 不超过 3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 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2、决策情况及有效期: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资金使用安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使用累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在实施期内,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 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风险控制: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管理,控制风险,公司有关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业务将严格按照《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开 展。 7、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3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23,000 万元,详情如下: 1、特力集团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转出金 银行名称 金额 剩余金额 起止期间 说明 额 兴业银行 3,000 0 3,000 2015.10.15-2016.3.31 兴业银行 5,000 0 5,000 2015.10.29-2016.4.14 光大银行 3,000 0 3,000 2015.10.16-2016.1.16 光大银行 3,000 0 3,000 2015.11.13-2016.2.13 中信银行 3,000 0 3,000 2015.11.13-2016.2.16 江苏银行 1,000 0 1,000 T+0 剩余金额小计 18,000 2、中天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现金管理 转出金 银行名称 剩余金额 起止期间 说明 金额 额 已赎回 兴业银行 4,000 2,000 2,000 活期 2000 万 江苏银行 3,000 0 3,000 活期 剩余金额小计 5,000 剩余金额合计 23,000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28 日,特力集团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上述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 特力集团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出具《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上述以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 4 2016 年 4 月 28 日,特力集团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上述以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计划。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还需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对特力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 核查,华西证券认为: 特力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特力集团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还需经特力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华西证券同意特力集团在履行规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按照上述具体计 划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晨光 黄斌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