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董事会决议公告2016-06-15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6-04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
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9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豁免履行在 2005 年 11 月
作出的 “激励机制”相关承诺。
关联董事俞磊女士回避表决。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6-043 号《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
履行 “激励机制”承诺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16-044 号《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