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0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度我们严格按
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韦少辉 8 8 0 0
纪辉彬 8 8 0 0
李祥军 8 8 0 0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经营班子建立了良好的沟
通渠道,每次董事会前都能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也能及时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而为董事会上的重大决策做好
充分的准备工作。我们认真审议董事会的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自
己的意见和看法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我
们在了解议案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为维护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分别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就特力集团与其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签订《借款协议》
所构成的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关于控股股东申请豁免履行“激励机制”承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3、对公司 2015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度关联交易
情况、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募集资金 2015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5、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新增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述职,请指正。
谢谢!
独立董事: 韦少辉 纪辉彬 李祥军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