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 2017-02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3),定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
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4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26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17 年 4 月 26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 2017 年 4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以及 2016 年 4 月 28 日(最
后交易日 2016 年 4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B 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届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1)
8、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栗淼先生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1)独立董事述职。
以上议案 1、议案 3-9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公
告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议案 2、议案 10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告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
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
还应包括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说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3 日 9:00-17:00。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025;投票简称:特力投票
(3)在投票当日,“特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4) 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
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价格
1.00 《2016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1.00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3.00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3.00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00
5.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6.00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7.00 7.00
议案
8.00 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9.00 9.00
品的议案
10.00 关于监事栗淼先生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10.00
③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在“委托
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
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
反对 2
弃权 3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2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 日下
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4 日下午 15:00。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
孙博伦 钟卓烘
电话:(0755)83989339 电话:(0755)83989337
传真:(0755)83989386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六、备查文件
1、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正式会议决议;
2、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本次董事会议案 1 至议案 10 的投票意见如
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2016 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境内、外版)的议案
4.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7.00
议案
8.00 关于取消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9.00
品的议案
10.00 关于监事栗淼先生辞职及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