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四川区域性珠宝渠道平台公司 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实际情况所 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决策程序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 升公司竞争力。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四川区域性珠 宝渠道平台公司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韦少辉 纪辉彬 李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