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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5-26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转让深圳市特发特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投入到向珠宝产业
综合运营服务转型的工作及新业务中,有益于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
获得更好发展空间。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未有
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韦少辉         纪辉彬         李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