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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独立董事对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2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 43%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
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
估的相关材料,就本次深圳市兴龙机械模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情况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有效。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
工作的评估机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众联”)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胜任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国众联及其委派的经办评估师具有较好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
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
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
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分别采用基础资产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然后
加以分析比较,最后确定采用基础资产法评估结果。我们认为,评估
机构从谨慎原则出发,评估方法的选择充分考虑了本次交易的目的,
评估方法科学、适当,符合实际情况。评估结果能够比较客观、公平
和全面的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韦少辉   李祥军   纪辉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