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特 力A: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1-05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作为深圳市
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娄红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
资格;
    2、本次聘任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
和能力可以胜任公司相关岗位的要求。
    同意聘任娄红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签名):

韦少辉                   纪辉彬                李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