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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8-04-0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瑞华核字【2018】48400002 号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力公司”)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特力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特力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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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学春




                                          2018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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