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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战略规划管理制度(2018年4月)2018-04-0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经 2016 年 1 月 29 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4 月 2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发展战略的科学性,防范发展战略制定
与实施中的风险,规范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2 号——发展战略》
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规划管理内容包括战略规划方案制订、修
订、实施及考评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开展战略规划工作的依据,适用
于公司和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拥
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企业可参考本制度。


                   第二章       战略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是战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
战略管理职责包括:审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审批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调整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审议公司
战略规划方案和战略规划年度修订方案;审议有关战略管理
的政策和制度;决定重大战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重大战略决策
的咨询机构,对管理层拟定的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
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
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
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等。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拟定和执行。
其相关职责包括:
    (一)拟定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规划年度滚动调整方
案,并报董事会审议;
    (二)审批子公司战略规划;
    (三)对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
形成意见等;
   (四)贯彻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及战略决策。
    第八条   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日常管理。其
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初稿,对公司战略实施情
况进行跟踪分析并提出年度滚动调整建议;
    (二)对子公司战略规划的制订及调整提出指导意见;
    (三)对子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
    (四)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相关重要问题的研究;
    (五)负责协调公司战略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其它相关事
项等。


             第三章   战略规划编制原则及依据


    第九条    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应遵循企业价值最大化的
原则。战略规划方案必须全面、完整、具体,并将战略目标
层层分解落实。
    第十条   战略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基础为:宏观环境(包
括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等方面)研究、行业研究、公司
自身资源和能力研究、标杆企业研究、专题研究及上年度战
略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等。


                 第四章    战略规划内容
    第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公司内外部环境、
现有核心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
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公司愿景、战略定位、
指导思想、发展思路;现有业务和规划业务的中长期发展目
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三)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公司核心业务的发展策
略、盈利模式和支持体系;
    (四)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务未
来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五)职能战略规划:人力资源战略、财务战略、品牌
战略、信息化战略、文化战略等;
    (六)投资规划:为实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需要
投资的项目;
    (七)战略执行风险控制:在战略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战略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子公司战略总结与环境分析:对子公司内外部环
境、现有业务的市场前景、经营状况、核心竞争力做出系统
分析和综合评价;
    (二)子公司整体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公司现有业务和
规划业务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及业务组合选择;
    (三)子公司核心业务发展战略:分析并确定子公司核
心业务的发展策略、盈利模式、营销策略、竞争策略、支持
体系;
    (四)子公司战略措施规划:分析并确定子公司营销措
施规划、生产管理措施规划、技术研究开发措施规划、新业
务发展措施规划、人力资源发展措施规划等,该部分内容必
须清楚界定每一措施的目标、时间进度、措施步骤;
    (五)子公司组织调整和辅助支持系统:评估现有组织
结构对未来战略的适应性、调整组织结构构想、相关辅助支
持系统调整;
    (六)子公司财务指标规划:对子公司整体和各核心业
务未来的财务业绩指标 进行系统分析和设定。


         第五章   战略规划方案编制、调整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及审批流程如下:
    (一)管理层提出战略规划编制要求,公司发文编制战
略规划草案,必要时可聘请咨询机构协助工作;
    (二)各部门准备相关调研资料,子公司准备编制各自
战略规划草案;企业管理部负责进行宏观环境及行业环境的
初步研究;
    产权层级为公司三级及三级以上的企业,须将相关资料
和战略规划草案直接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审批;
    (三)企业管理部汇总相关资料及子公司战略规划草案
并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公司战略规划方案初稿并提交公司总
经理办公会审议;
    (四)管理层研究战略规划方案初稿,并拟定公司战略
规划;
    (五)战略委员会研究管理层拟定的战略规划,并提出
建议,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并提交股大东会审批;
    (七)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战略规划;
    (八)管理层组织实施战略规划。
    第十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在非战略规
划编制年度,公司每半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战略规划进行
评估,并由企业管理部存档,作为战略规划中期调整的依据
之一。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流程参照第十三条公司战略规划编
制流程执行。
    当以下情况出现时,公司应及时调整战略规划: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
    (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与战略规划中的年度滚动规划
目标差异较大(超过 20%);
    (三)公司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四)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发生了重大变化;
    (五)董事会或总经理基于对经营形势的判断认为有必
要调整战略规划。
    第十五条     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批后生效、执行。


         第六章     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企业管理部
结合当年年度经营计划每半年进行滚动调整必要性的研讨。
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子公司战略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子公司结
合当年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滚动调整。编制和调整时间遵循公
司战略规划编制和调整时间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规划每半年评估后,可避免调整的,给
予相关奖励:
    (一)既定的战略规划的可执行性高,公司给予编制者
(团体)奖励;
    (二)在战略规划实施过程中,相关部室及企业切实贯
彻执行既定战略规划,避免不必要的调整的,公司给予相关
员工、团体奖励;
    (三)具体奖励办法由人力资源(党群)部根据相关规
定确定。


           第七章    战略规划的实施、宣传与评价


    第十九条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战略规划的实施过程进
行管理、监控、研究分析。具体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战略规
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提出改进或调整建议;并对公
司的重大战略事项等进行研究。
    第二十条     公司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调整方案审批通过
后,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在公司内部发布,并向各职能部门有
关人员和子公司管理层就公司战略规划的内涵、目标和实施
要求进行宣贯。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对全体员
工进行公司战略、愿景及目标的宣贯。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战略规划实施应具备有效性,规划中
的发展重点、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的具体落实需转换到企业
年度计划予以实施,通过年度预算、季度(月度)经营分析、
绩效管理和业绩考核等环节分解到各经营单位予以落实,并
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战略规划的评价是指对规划的制定、
实施及进展情况以及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的评价。企业管
理部、审计监督部组织负责对战略规划的评价。公司的评价
体系包括事前评价、事中评价和事后评价三个阶段。
    (一)事前评价:公司战略规划编制完成后,企业管理
部应至少组织一次评审,对战略规划文本进行全面评价,得
出综合评价结论;并应按照评审意见对战略规划进行修改完
善。
    (二)事中评价:公司战略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审计监
督部应每年进行年度战略评价,通过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与年
度分解目标对比进行,根据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等综合评价公
司年度战略目标完成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规划滚动
调整的依据。评价结论包括总体结论、修改意见和风险防范
等内容。
   (三)事后评价:公司在战略规划到期结束后审计监督
部应进行公司战略规划的后评价。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实际完
成情况和预期目标的对比情况,综合评价公司战略规划的完
成情况。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规划期战略规划制定及调整战略
方向的依据。评价结论包括总体结论、修改意见和风险防范
等内容。


              第八章   战略规划文档归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文
件、公司战略规划调整文件、子公司战略规划文件、子公司
战略规划调整文件。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战略规划文档是重要档案,根据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进行归类、标识及保
管,实施分级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
司以往的相关制度规定同时作废。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
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