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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证券简称:特力A、B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召开了
九届董事会第二次正式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692 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为 2,011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454 万元、资本公积为 56,523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55 万元、资本公积为 56,203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6.7 条: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
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
例。根据公司财务数据,公司应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8,384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30
万元。根据投资计划,2019 年度我司计划项目投入约 3.07 亿元,资金缺口较大。现金
分红的前提是上市公司的资金充足,分红后不会给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因此,我司拟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97,281,6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共计转增
133,776,72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的金额,公司资本公积足以实
施本次转增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31,058,320 股。上述预案实施后,母公
司剩余资本公积为 428,256,131.23 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
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监管部门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
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九届董事会第二次正式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九届董事会第二次正式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