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3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对拟提交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正式会议审议的变更2019年度审
计机构事项,公司已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
审阅了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材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处罚和惩戒记录,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正式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胡玉明 江定航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