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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9-10-3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

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处罚和惩戒记录,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

求。本次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胡玉明   江定航   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