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天实业有限公司特 力珠宝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 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 司因公开招标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 胡玉明 江定航 张栋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