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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 力A:《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2-04-0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深圳
  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相
  关附件进行修订,具体说明如下。
序号              原制度条款                           现修改为

                                         第二条
       第二条
 1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14789
                                         91440300192192210U。
       第五条                             第五条
 2     公司住所: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五十
       路中核大厦。                       六号特力大厦三楼。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3     本章程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专职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指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兴
       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
       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
 4     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租赁 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自有物业租
       与管理。自营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自产 赁经营;销售:珠宝首饰及其原料、半
       产品、自用生产材料、金属加工机械、 成品;商业服务;咨询服务;信息服务;
       通用零件的进出口业务、进出口业务 会展服务。自营本公司及所属企业自产
       按深贸管证字第 098 号外贸审定证书 产品、自用生产材料的进出口业务。
       办理。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以下投资事项:
 5     (十三)审议以下投资事项:       ......
       ......                           5.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作
       5.与非国有经济主体进行合资、合 或交易,且国有经济主体(市属国企、
       作,且公司不绝对控股的项目。     央企、其他地方国企)没有实际控制权
                                        的项目。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      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
     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      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
6
     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     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
     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的股份数。                          股份数。
     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一百一十一条
     ......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
                                         ......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
     括:
                                         (一)单笔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且
7    (一)单笔投资额低于本公司最近一
                                         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期经审计净资产 30%高于 2,500 万元
                                         的对外投资事项(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的对外投资事项(含对子公司的投
                                         以上投资事项如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
     资);以上投资事项如达到本章程第
                                         条第(十三)款规定标准的,由股东大
     四十一条第(十三)款规定标准的,
                                         会批准。
     由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各项交易事项的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及具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各项交易事项的   体的风险防范措施。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 的事项包括:
8    及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须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事项包括:               (九)捐赠单笔金额(价值)超过 50
                                      万元且低于 100 万元的,或对同一受益
     (九)年度累计人民币 10 万元以下 人(单位)当年累计捐赠总额超过 100
     但高于 5 万元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万元且低于 200 万元的,或年度累计捐
                                      赠总额超过 150 万元且低于 300 万元
                                      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
9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
                                      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视频电话、
     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
                                      电话会议、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并
     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党群工作部作为公司党委的工
     公司设立党委工作部门和纪委工作
10                                    作部门,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公司纪委的
     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团
                                      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共青团等群
     组织。
                                      团组织。
                                      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百三十三条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党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承担从严管党治 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围
     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   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主要行使以
     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主 下职权:
     要行使以下职权: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
     (二)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
11   会、经理层等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促 机构依法行使职权,促进企业提高效
     进企业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实力、实 益、增强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
     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增值;
     (四)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
     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 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思想政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
     (六)其他需党组织行使职权的事 等群团组织;
     项。                             (六)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项。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党委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党委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12
     (二)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 (二)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
     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 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
     设和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第一百三十六条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委在董事会、经理层决定以下事项
     党委参与决策以下事项:            时,履行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并提出意
                                       见建议:
13   (七)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
     改。                              (七)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十) 公司考核、薪酬制度的制定、 和实施。
     修改;                              (十) 公司考核、薪酬制度的制定、修
                                       改和实施;
     第一百三十七条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的主要程序:
14
     (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长、 (一)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长、经
     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总 经 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 使下列职
                                         (八)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各项
     权:
                                         交易事项。具体权限如下:
     (八)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批准各
                                         1.单笔金额不满 5,000 万元的对外投资
     项交易事项。具体权限如下:
                                         事项(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1.单笔金额 2,500 万元以内的对外投
                                         2.单笔金额 500 万元以内的债权或债务
     资事项(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15                                       重组事项;
     2.单笔金额 500 万元以内的债权或债
                                         3.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务重组事项;
                                         净资产 10%的非经营性租入或租出资
     3.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产;
     计净资产 10%的非经营性租入或租出
                                         4.捐赠单笔金额(价值)50 万元以下的,
     资产;
                                         或对同一受益人(单位)当年累计捐赠
     4.年度累计金额在 5 万元人民币以内
                                         总额 100 万以下的,或年度累计捐赠总
     的对外捐赠或赞助;
                                         额 150 万元以下的;


     公司章程内容经上述增减修改后,所有的条数依次作技术上
 的重新排序,不再有内容上的其它修改。
     本次章程修订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