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力A:《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2-04-0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相关内容,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原制度条款 现修改为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
的,将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决程序。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其中,通过交易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深
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 始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上 午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日下午 3:00。 3:00。
本制度修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修订稿。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