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新都酒店 公告编号:2014-04-30-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 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 00003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静 电话 (0755)82320888 转 543 传真 (0755)82344699 电子信箱 szcphotel@163.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1 年 营业收入(元) 80,283,349.19 67,009,730.07 19.81% 72,479,993.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86,206.64 -25,474,075.19 113.69% 2,815,72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466,479.64 -26,416,420.65 56.59% -8,660,699.2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822,709.57 13,799,450.81 210.32% 31,224,96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6 -0.0773 113.69% 0.0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6 -0.0773 113.69% 0.00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 -9.06% 10.35% 0.96%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564,941,769.25 469,706,176.51 20.28% 515,934,10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71,875,112.20 268,388,905.56 1.3% 293,862,980.75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0,82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日末股东总数 30,85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3% 45,551,000 冻结 45,551,000 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质押 45,500,000 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7.02% 23,130,332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7% 10,771,500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 10,220,000 大连幸福家居世界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5% 5,444,707 李程文 境内自然人 0.82% 2,695,800 张金星 境内自然人 0.8% 2,640,319 陈勇 境内自然人 0.77% 2,550,04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2% 2,360,724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罗杨 境内自然人 0.61% 2,000,000 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收购关联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行业是酒店旅游服务业,公司主要经 营实体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其他经营实体还包括新都酒店停车场、以及其他自有场地出租、餐 饮等。 2、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营业收入 营业惉杮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 分行业 酒店业 80,105,849.19 40,189,024.39 49.83% 19.% 3.09% 8.23% 其他 17,500.00 0.00 100% 29% 0% 0% 分产品 客房 37,222,288.50 23,839,026.04 35.95% 4.86% -3.05% 5.22% 租赁 27,217,212.30 7,958,711.62 70.76% 55.15% 5.9% 13.6% 餐饮 7,613,830.36 7,846,739.50 -3.06% 7.88% 19.93% -10.36% 食品 771,032.99 544,547.23 297% 20.18% 60.86% -1.86% 其他 7,281,485.04 0.00 100% 20.94% 0% 0% 分地区 深圳 77,153,349.28 40,189,024.39 47.91% 9.5% 3.09% 3.24% 香港 2,952,499.91 0.00 100% 66.58% 0% 0% (2)公司三大费用分析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5,201,506.38 12,187,044.57 办公费、物耗能源费、通讯费 707,475.40 661,452.13 车辆交通费、管理物业费 683,104.80 1,050,954.10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作餐费 2,812,608.66 3,774,014.77 折旧费、摊销费 534,657.90 376,868.54 修理费、保安消防费 1,381,776.46 1,639,928.86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他税费 5,073,679.23 4,929,453.13 咨询费、诉讼费等 1,037,800.00 1,713,875.00 证劵服务费、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 220,800.00 219,767.00 董事津贴、董事会费 740,236.95 761,890.26 其他 444,220.70 425,747.60 合计 28,837,866.48 27,740,995.96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23,493.33 1,362,120.91 办公费、清洁费、物耗费、宣传费 461,376.42 881,398.62 租赁费、保险费、电话费、佣金 1,511,708.97 1,734,511.46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309,143.12 283,986.11 其他 73,344.16 19,334.85 合计 3,679,066.00 4,281,351.95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7,311,238.65 11,098,623.62 利息收入 -327,214.07 -146,625.36 汇总差额 2,610.27 -2,029.93 手续费 16,694.31 9,458.73 其他 298,149.42 358,098.22 合计 17,301,478.58 11,317,525.28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2.46% 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2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8,347,200.00 10.40% 3 深圳市丹桂轩实业有限公司 2,925,664.80 3.64% 4 深圳市星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876,611.00 3.58% 5 深圳市四季旅行社 2,818,063.00 3.51% 合计 -- 26,967,538.80 33.59% 序号 前 5 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深圳市福田区深健杂货商行 3,567,400.90 40.69% 2 深圳市福田区深港源杂货经营部 947,262.30 10.80% 3 深圳市万华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738,980.00 8.43% 4 深圳市宝隆商贸有限公司 545,486.30 6.22% 5 深圳市堡兴达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526,490.50 6.01% 合计 -- 6,325,620.00 72.15% (4)2013年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及变动情况 项目 2013年 2012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2,789,216.67 68,770,596.70 49.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966,507.10 54,971,145.89 9.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22,709.57 13,799,450.81 210.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106,637.01 23,662,500.00 179.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66,841.07 69,795,816.50 70.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60,204.06 -46,133,316.50 -14.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7,49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8,507,816.79 31,098,623.62 602.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982,183.21 -31,098,623.62 321.8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942,078.45 -63,434,519.24 192.92% (二)2013年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经营情况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10,000 元,提供“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与指导”、“开业筹建”、“委托经营管理”、“更新改造与升级”、“经营评估管 理及诊断”等咨询服务,公司2013年12月31日酒店管理公司资产总额412.68万元,净资产371.54万元,营业收入295.25万元, 净利润173.60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166.90%。 (三)2013年核心竞争力分析 1、硬件配套 2013年公司分别对酒店客房墙纸、地毯、布草进行不同程度更新,提高客人居住的舒适性和视觉感受,在一定程度上改 善了酒店因年限较长硬件配套设施落后而产生的与新兴酒店的竞争劣势。 2、服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客房及餐饮服务质量的提高,不断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为住宿、就餐客人提供优质个性化服 务,不但要满足客人提出的要求,更考虑其潜在需求,留住现有客源,吸引新客源,提高客人对酒店忠诚度,保证酒店市场 竞争力。 3、管理 酒店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自律量化管理体系,并通过酒店管理公司业务平台向项目酒店推广,目前这套管理模式已经 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得到业主公司高度认可。公司也将继续对现有管理方法进行优化,形成具有深圳本土酒店特色的企业文化。 4、地理位置 酒店与深圳火车站、罗湖口岸、地铁总站和罗湖汽车客运站仅咫尺之遥,正在建设的地铁9号线“人民南”站正位于酒 店地下位置,交通便利;酒店同时地处深圳罗湖区人民南商业圈,周围是繁华的金融和商业区,参加商业活动、旅游购物、 休闲娱乐都非常便捷。 (四)2013年度投资状况 1、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管理公司的基本介绍及2013年经 营情况见“2013年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经营情况”。 2、设立西安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2013年经公司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计划在西安投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西安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因 公司注册设立时间、市场外部环境不可控因素及合作方原因难以继续下去,该项目后续没有更多进展。计划投资款项已经全 部收回,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经2013年度董事会审议,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该对外投资项目。 3、公司闲置资金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 2012 年向深圳市华通鼎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浙甬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宁甬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美伦投资有 限公司提供 6500 万元财务资助。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全部收回借款本金 6500 万元及部分利息 415 万元。其中: (1)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回美伦投资公司的利息 315 万元冲减本金,2013 年 4 月 10 日,公司收回剩余的本金 1685 万元及利息 415 万元。(2)2013 年 4 月 26 日至 2013 年 6 月 6 日,自然人林金凤分别代浙甬公司、宁甬公司和华通鼎公司 偿还了上述借款的本金总计人民币 4500 万元,其中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支付 200 万元,2013 年 5 月 24 日支付 10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6 日支付 3300 万元。之后,林金凤向新都酒店发出《知会函》,告知其已全额支付 4500 万元。根据其告知函, 新都酒店向浙甬公司、宁甬公司、华通鼎公司和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分别送达了《告知函》,告知林金凤代为还款 的事实,并通知各公司新都酒店对该公司的债权已经转让给林金凤。自此林金凤承接了 4500 万元的债权及其衍生权利。根 据广东百利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孚律意 006 号法律意见书,新都酒店将其对浙甬公司、宁甬公司和华鼎通公司的债 权转让给林金凤的交易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交易是公 平的、对等的,不可撤销的;林金凤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款项来源亦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没有 关系。 4、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 公司 2013 年第三次董事会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 10,374.76 万元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高 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并于 2013 年 7 月 1 日将该物业出租给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 2000 万元/年。报告期内 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租金 1,000 万元。 (五)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的分析 2014年经济仍然有下行压力,受经济形势的影响,酒店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受深圳发展规划的影响,深圳经济中 心已经逐渐转向福田区及南山区,罗湖区酒店的商务客源在逐年减少;新兴酒店不断涌现造成新都酒店市场份额面临萎 缩;地铁施工对酒店经营的负面影响短期内难以消除,这些客观因素将直接影响酒店业务发展及经营效益。 2、2014年公司经营计划 (1)公司经营实体经营计划 2014 年公司将继续努力做好主业经营,积极应对经济形势、市场格局、成本上升、地铁施工等多重不利因素的冲击, 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在对客服务质量上不断提升,做好市场推广,努力开发新客源,真诚留住老顾客;同时做好酒店 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成本及费用控制,开源节流,尽最大努力增加经营效益。 酒店管理公司最近两年发展势头良好,业务拓展速度快、范围广,管理公司以新都酒店作为管理平台和背景支持,本 土老酒店的管理模式和企业文化被业主单位普遍接受和认可,管理公司的经营收入和营业利润较 2012 年度实现较大幅度 增长,为上市公司完成 2013 年度经营预算做出一定贡献。2014 年管理公司除做好现有业主酒店管理业务外,将继续努力 开发新的管理项目,拓展市场领域,创造经营佳绩。 (2)上市公司 2014 年度投资计划和后续发展展望 A、针对公司违反规定程序为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抗辩,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对上市公 司产生实际损失,并责成借款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制定方案解决上述债务纠纷,解除上市公司该项违规担保, 解除上市公司账户查封以消除该项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将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 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承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 司承担因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全部责任,其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尽 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免于承担上述诉讼案件所涉法律责任。公司将督促承诺人及时履行 承诺。 B、公司所经营的酒店行业作为传统行业,盈利能力非常有限,近几年公司虽然尽最大努力经营酒店,但一直未能改变 酒店经营持续亏损的局面;单凭酒店业务经营很难实现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目标,公司董事会也将继续寻找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盈利能力强的业务领域和投资项目,以改善公司经营现状。。 (3)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A、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一家存续26年的四星级酒店,2013年下半年深圳地铁9号线施工占用酒店停车场,施 工期3年。地铁公司将酒店正门、侧围交通进行不同程度封闭,造成酒店客人住宿及入店用餐极大不便,地铁施工噪音投诉 率居高不下,严重影响酒店客房、餐饮正常经营。在未来的两年,这种影响将一直持续,对本来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中的酒店 经营更是雪上加霜。深圳市罗湖区酒店市场的竞争形势越来越激烈,本公司酒店市场份额面临萎缩的压力,酒店经营形势不 容乐观。 酒店附属机构“新都桑拿”经2011年度全新装修后,于2011年8月1日与承包人王建签订了承包租赁协议,承包时间为 2011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承包期限10年,每月承包费20万元, 桑拿装修费400万元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王建自2012 年开始出现拖欠支付承包费及水电费的情况:2012年末,该承包人拖欠承包费及水电管理费共计96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 日,该承包人拖欠各项费用已上升至337万元,此外装修费尚有150万元未付清,桑拿拖欠费用呈上升趋势,已形成收款压力。 B、财务风险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贷款本金24,000万元,每年支付贷款利息2,040.60万元,在主营业务无法保证盈利的情 况下,公司面临偿还银行到期本息的资金压力。 C、或有负债偿付风险 公司因违反规定程序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涉诉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本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冻 结,冻结资金有被法院划拨的风险;公司也无法确定该项诉讼进一步应承担的责任;若公司的资产或资金进一步产生偿付风 险,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受到影响。 D、用工风险 最近几年内地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提高以及生活成本相对较低吸引了内地劳动力有意愿留在当地工作,之前外出务工人 员也多有回流趋势,珠三角地区的用工荒一直未得到缓解,酒店基层从业人员招聘的难度随之加大;同时由于酒店基层员工 自身工作特性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大,保证基层工作者稳定性也是酒店亟需解决的问题。 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面对以上极为严峻的各项风险,公司必须要寻找出一条盘活公司发展的自救道路,除了努力经营现有主业,提高其盈利 能力外,必须从战略发展角度出发,为公司寻找适合自身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项目产业,从根本上扭转经营亏损的局面。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 第310276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2011年1月26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000万元,期限4个月,月利 率2%。2011年7月26日,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伍泽松签订【《借款合同》整 体转让协议】,约定将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伍泽松所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及有关《借款承诺书》的全部 债务转移给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并将借款期限延长至2012年1月21日,公司出具《担保书》,为该项债务提供无 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2年12月27日,伍泽松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对上述款项和本案有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于2013年3月19日开庭审理,各被告经法院传票传 唤,均无说明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案已审理终结。2013年5月19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 (2013)揭中法民三初字第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伍泽松借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其利息、逾期利息;二、被告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 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 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耀城房地产 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耀名、郭赞楼、戈然、李聚全均对本判决第一项所 确定的被告深圳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郭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3年12月5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3)揭中法执字第39-1号,判定如下:查封冻结或划 拨被执行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润旺矿产品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 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盈金投资有限公司、永州市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 公司、惠州市天合建筑有限公司、惠州市众望集团有限公司、惠州众望光耀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来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市中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郭耀名、郭赞楼、戈然、李聚全共17人的财产(上述各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总额以人民 币114,306,115元为限。 该项担保从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为关联方债务做出的担 保。2014年2月18日,法院对公司银行实施冻结,截止2013年度报告披露日,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共4,470,214.91元。2014年4 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立案调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提出:新都酒店为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告知该项 担保从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所做的担保,另新都酒店向关联 方购买资产、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等,在审计中,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新都酒 店的全部关联方,无法合理保证新都酒店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易可能对新都酒店 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也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因此,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现对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A、公司董事会对该项违规担保给公司造成实际或潜在的损失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董事会将积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抗辩,尽可能降低或避免对上市公司产生实际损失,并责成借款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尽快制定方案解决上述债务 纠纷,解除上市公司该项违规担保,解除上市公司账户查封以消除该项违规担保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如公司遭受损 失,公司将向实际控制人进行追偿,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B、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承诺:郭耀名先生及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承担因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全部责任,其称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 任,尽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免于承担上述诉讼案件所涉法律责任。 C、公司通过正常程序获知的关联方,已在公司公告中披露;公司将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主体,可能涉及的诉讼 及担保进行进一步核查,必要时寻求政府支持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以确认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的诉讼、担保事项。 (3) 消除该事项及影响的可能性 消除公司担保责任需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和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力解决。上述责任人向本公司承诺,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郭耀名先生本人承担因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全部责任,其已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并初步确 定,债权人同意免除上市公司的法律责任,尽力尽快解除法院对上市公司银行账户的查封,使上市公司免于承担上述诉讼案 件所涉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当事人尽快履行承诺,解除对上市公司的查封,消除违规担保所产生的不良影响。 2、监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所做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关注董事会关于影响审计意见发表事项的解决措施,积 极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董事长:袁克俭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