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2015-04-30-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 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 00003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ST 新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静 杜明丽 电话 0755-82320888 转 543 0755-82320888 转 541 传真 0755-82344699 0755-82344699 电子信箱 szcphotel@163.com szcphotel@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14 年 201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2 年 营业收入(元) 64,379,717.46 80,283,349.19 -19.81% 67,009,730.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9,532,898.70 3,486,206.64 -12,994.61% -25,474,07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88,629,793.11 -11,466,479.64 -672.95% -26,416,420.6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464,971.70 42,822,709.57 -89.57% 13,799,450.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647 0.0106 -12,974.53% -0.07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647 0.0106 -12,974.53% -0.07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4.25% 1.29% -955.54% -9.06%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减 总资产(元) 431,909,051.40 564,941,769.25 -23.55% 469,706,17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7,657,786.50 271,875,112.20 -165.35% 268,388,905.56 (2)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 5 个交易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391 23,783 日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 境内非国有法 冻结 45,551,000 13.83% 45,551,000 0 资有限公司 人 质押 45,500,000 桂江企业有限 境外法人 6.67% 21,982,703 0 公司 融通资本财富 -兴业银行- 融通资本长城 其他 4.82% 15,886,119 0 汇理并购 1 号 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 深圳贵州经济 国有法人 3.10% 10,220,000 0 贸易公司 山东省国际信 国有法人 1.71% 5,642,200 0 托有限公司 大连幸福家居 境内非国有法 1.65% 5,444,707 0 世界有限公司 人 李月芬 境内自然人 1.21% 4,001,679 0 林丹娜 境内自然人 1.17% 3,870,000 0 林惠玲 境内自然人 1.12% 3,687,473 0 李洪洲 境内自然人 0.95% 3,142,464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股东知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的说明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中,林丹娜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本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3,870,000 股,林惠玲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本公司 明(如有) 3,687,473 股。 (3)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行业是酒店旅游服务业,公司主要经 营实体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其他经营实体还包括新都酒店停车场、以及其他自有场地出租、餐 饮等。 2、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分行业 酒店业 64,254,717.46 44,036,689.67 31.47% -19.79% 9.57% -18.36% 分产品 客房收入 35,061,265.03 27,518,798.70 21.51% -5.81% 15.44% -14.44% 租赁收入 16,671,314.24 7,954,318.00 52.29% -38.75% -0.06% -18.47% 餐饮收入 7,578,372.24 8,031,783.59 -5.98% -0.47% 2.36% -2.92% 食品销售 395,029.06 197,348.35 50.04% -48.77% -63.76% 20.67% 其他收入 4,548,736.89 334,441.03 92.65% -37.53% -7.35% 分地区 深圳 62,625,183.83 44,036,689.67 29.68% -18.83% 9.57% -18.23% 香港 1,629,533.63 100.00% -44.81% 100.00% (2)、公司三大费用分析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6,264,082.98 15,201,506.38 办公费、物耗能源费、通讯费 603,034.96 707,475.40 车辆交通费、管理物业费 562,943.16 683,104.80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作餐费 2,608,833.12 2,812,608.66 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折旧费、摊销费 2,552,715.00 534,657.90 修理费、保安消防费 1,350,001.53 1,381,776.46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其他税费 4,992,934.94 5,073,679.23 咨询费、诉讼费等 1,381,896.00 1,037,800.00 证劵服务费、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 210,800.00 220,800.00 董事津贴、董事会费 641,546.99 740,236.95 其他 393,962.76 444,220.70 合计 31,562,751.44 28,837,866.48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338,309.90 1,323,493.33 办公费、清洁费、物耗费、宣传费 644,736.73 461,376.42 租赁费、保险费、电话费、佣金 1,541,597.45 1,511,708.97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256,245.09 309,143.12 其他 49,597.10 73,344.16 合计 3,830,486.27 3,679,066.00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净支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 18,336,437.74 16,984,024.58 汇兑差额 5,575.91 2,610.27 手续费 31,880.54 16,694.31 其他 287,644.47 298,149.42 合计 18,661,538.66 17,301,478.58 (3)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入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57,607.02 3,650.00 57,607.0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57,607.02 3,650.00 57,607.02 政府补助 225,000.00 225,000.00 其他 2,223,228.00 3,085,233.98 2,223,228.00 合计 2,505,835.02 3,088,883.98 2,505,835.02 营业外支出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6,862.50 914,573.15 106,862.5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6,862.50 914,573.15 106,862.50 罚款支出 604,736.79 604,736.79 预计负债 349,300,617.00 349,300,617.00 其他 13,396,724.32 923,752.68 13,396,724.32 合计 363,408,940.61 1,838,325.83 363,408,940.61 (4)、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 序号 前5名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深圳市翡翠娱乐有限公司 7,457,600.00 11.58% 2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3,033,805.89 4.71% 3 深圳市丹桂轩实业有限公司 2,681,859.40 4.17% 4 深圳市四季旅行社 2,244,700.00 3.49% 5 深圳市星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183,276.00 3.39% 合计 -- 17,601,241.29 27.34% 序号 前5名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深圳市福田区深健杂货商行 3,312,910.75 30.34% 2 深圳市福田区深港源杂货经营部 953,504.60 8.73% 3 深圳市民福泰业家具有限公司 586,864.00 5.37% 4 深圳市万华酒店用品有限公司 525,036.85 4.81% 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深圳市罗湖区伯仲贸易商行 406,317.20 3.72% 合计 -- 5,784,633.40 52.97% (5)、2014年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及变动情况 项目 2014年 2013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1,829,787.25 102,789,216.67 -30.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227,310.66 59,966,507.10 1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02,476.59 42,822,709.57 -89.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152,000.00 66,106,637.01 84.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078,671.78 118,966,841.07 9.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26,671.78 -52,860,204.06 -8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7,490,000.00 -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634,744.85 218,507,816.79 -73.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634,744.85 68,982,183.21 -185.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1,964,515.95 58,942,078.45 -205.13% (二)2014年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经营情况 1、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10,000元,提供“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与指导”、“开业筹建”、“委托经营管理”、“更新改造与升级”、“经 营评估管理及诊断”等咨询服务,公司2014年12月31日酒店管理公司资产总额465.39万元,净资产412.87万元,营业收入 162.95万元,净利润41.33万元,酒店管理公司实现净利润较上年度出现大幅下降。 2、经2014年8月1日召开的201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投资50万元设立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并于 2014年8月19日正式成立,经营范围与香港子公司相同,目前没有实际投入和经营。 (三)2014年核心竞争力分析 1、硬件配套 2013年公司分别对酒店客房墙纸、地毯、布草进行不同程度更新,提高客人居住的舒适性和视觉感受,在一定程度 上改善了酒店因年限较长硬件配套设施落后而产生的与新兴酒店的竞争劣势。 2、服务 公司一直致力于客房及餐饮服务质量的提高,不断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为住宿、就餐客人提供优质个性化服 务,不但要满足客人提出的要求,更考虑其潜在需求,留住现有客源,吸引新客源,提高客人对酒店忠诚度,保证酒店市场 竞争力。 3、管理 酒店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自律量化管理体系,并通过酒店管理公司业务平台向项目酒店推广,目前这套管理模式已经 得到业主公司高度认可。公司也将继续对现有管理方法进行优化,形成具有深圳本土酒店特色的企业文化。 4、地理位置 酒店与深圳火车站、罗湖口岸、地铁总站和罗湖汽车客运站仅咫尺之遥,交通便利;酒店同时地处深圳罗湖区人民南商 业圈,周围是繁华的金融和商业区,参加商业活动、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都非常便捷。 (四)2014年度投资状况 1、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基 本介绍及2014年经营情况见“2014年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及经营情况”。 2、终止西安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 公司于2013年10月28-29日召开2013年度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投资1000万元与西安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 东侯智强、樊晨合作,以取得位于西安浐灞金融商务区 B-13-1 商业地块的投资项目,但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一些外部 市场不可控因素及合作方原因,致使后期无法继续运作。公司投资的1000万元已于2013年12月全额收回,本次对外投资行为 未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经公司201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了该项目的投资。 3、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 公司2013年第三次董事会及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10,374.76万元购买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名下高尔 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并于2013年7月1日将该物业出租给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金2000万元/年,租金每三年递增 10%。 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租该物业后支付2013年下半年租金1000万元。2014年,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协议约定的 付款方式按期向本公司支付租金,租金逾期已达6个月,经公司多次向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收均未支付租金,已 经达到租赁协议中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同时触及本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回购条款。 公司2014年8月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回购协议相关事宜》的议案,正式启动回购程 序,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方为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回购担保方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回购款项600万元。 2015年4月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相关事 宜,且已与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由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承接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的回购事项,原《房产回购协议》中的回购方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回购惠 5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的(俱乐部)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义务,由恒裕实业承接,回购总价为10,774.76万元。相关事 宜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实施。 3.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的分析 2015年公司的经营形势依然严峻,主营业务酒店经营属于传统行业,2015酒店市场仍为供给市场,地铁施工的负面影响 短期内无法消除,人民币升值对酒店东南亚客源造成一定冲击,以上多种不利因素给酒店经营造成巨大压力。 (二)公司经营计划 面对当前不利的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2013年公司已经完成部分酒店硬件配套设施 的更新改造,改善酒店住宿条件及环境;酒店不断在对客服务质量上提出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增强客户满意度及忠诚度, 提高酒店市场竞争力,保证酒店在罗湖区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各项费用及运 营成本的控制,实现向管理要效益的管理目标。 从酒店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酒店业供给已经过剩,酒店竞争日益激烈,酒店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本公司所营酒店最近 几年经营利润出现了持续亏损。仅凭一家20多年老酒店运营,很难支撑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更难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 标,回报广大投资者。 2015年4月7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 案》,公司拟向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华图宏阳100%股权;向深圳市恒 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新都酒店、文锦花园员工宿舍、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及经营性债权债务;并向华图教育 实际控制人易定宏、上海匀优投资合伙企业、华泽宏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华图教育在线教育培训 平台建设项目及内训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重组预案,华图教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定宏及其所控制的华泽宏阳,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和控股 股东瀚明投资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可能产生的债务本息将全部由重组方及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承担,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将通过本次重组以及相关承诺的履行予以消除。同时,过 本次重组,将公司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和业务剥离,并将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将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消除上 市公司面临的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债务造成的财务风险及暂停上市风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公司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实体仅为一家四星级酒店,该酒店建成于1988年,酒店硬件设计陈旧、老化,盈利能力差,最近几年 酒店经营持续亏损,2014年酒店营业收入仅为6275万元,而公司截至2014年底长期借款本金为1.999亿元,每年需偿付银行 贷款利息约1700万元,财务费用支出压力巨大,很可能无法偿还银行到期贷款本息。公司目前已有的9单违规担保、违规借 款诉讼中债权人诉求共计5.12亿元,目前已经判决的有7单,进入执行阶段的诉讼请求约为2.18亿元(以上金额未包含判决 生效后应支付的利息),公司银行账户资金已被揭阳中级人民法院划拨455万元,酒店大楼、文锦花园24套房产以及公司车 辆均被查封,车辆查封已经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仅依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很难维持公司现状;公司2014年12月31日资产总 额为5.6亿元,银行及其他债权人有可能随时向公司主张债权,届时公司也因资不抵债无法持续经营。2014年12月31日,公 司净资产为-177657786.50元,公司持续经营存在严重危机。 2、终止上市 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 票在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内,由交易所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4年度净利 润为负值、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暂停上市的首个会计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公司201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净利润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3、公司目前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华图宏 阳100%股权;向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新都酒店、文锦花园员工宿舍、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及经营性 债权债务;并向华图教育实际控制人易定宏、上海匀优投资合伙企业、华泽宏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 于华图教育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建设项目及内训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重组预案,华图教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定宏及其所控制的华泽宏阳,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和控股 股东瀚明投资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可能产生的债务本息将全部由重组方及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东承担,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将通过本次重组以及相关承诺的履行予以消除。同时,过 本次重组,将公司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和业务剥离,并将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将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消除上 市公司面临的暂停上市风险和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债务造成的财务风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审批风险、暂停或终止交 易风险、重组实施完成后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等。 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1、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认为“ (1)、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和恰当记录关联方交易信息以及是否充分披露违规借款担保信息无法判断: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十二)所述,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其中已对 外披露的已经法院初次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为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 金及相关利息为2,048.72万元。由于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 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 另新都酒店向关联方购买及回购资产、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等,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识别新都酒店的全部关联方,我们无法合理保证新都酒店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 易可能对新都酒店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恰当无法判断: 如财务报表附注(九)、(十二)所述,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购买了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建筑面积为3343.17 平方米的带租房产(下称“高尔夫物业”),共计收到租金1000万元,已于2013年全部确认租赁收入。2014年8月,原出售 方对上述高尔夫物业进行回购,新都酒店对已回购的物业计提了减值准备51,873,800.00元,对违规借款担保预计负债 349,300,617.00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充分和恰当。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我们不对新都酒店201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 意见。” 因此,立信会计师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9日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 其中易定宏等对公司的违规担保承担兜底责任,公司违规担保等事项有赖于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解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报告中认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及有权机构审批核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 施,且相关承诺企业及个人兑现承诺后,这些无法发表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将予以消除” 。 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本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度报告披露日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布时的重组条件和重组背景均发生重大变化,重组方是否在暂停上市之后是 否推进重组进程、资产重组获得有权部门审核批准以及重组方案后续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也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上述因素都可能导致2013、201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难以解决, 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无法理解,该意见直接导致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对公司未来发 展造成严重影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201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所做的相 关说明。监事会将关注董事会关于影响审计意见发表事项的解决措施,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