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年比93增长(%) 营业收入 132921994.00 137672461.00 110831332.00 -3.45 其中:主 132921994.00 137672461.00 110831332.00 -4.54 营业务收入(注1) 利润总额 12111040.00 15265110.00 16876110.00 -20.66 税后利润 10345250.00 12959774.00 16667925.00 -20.17 资产总额 270647112.00 211262010.00 206416447.00 28.11 股东权益 221713243.00 126895309.00 132491730.00 74.72 每股净资产 1.86 1.49 24.83 每股收益(注2)摊薄 0.087 0.15 - -42.00 每股收益加权 0.089 0.15 - -40.67 股东权益比牢% 81.92 60.07 - 36.37 净资产收益率% 5.94 9.99 - -40.54 注1:本公司1993年营业收入为含税收入,1994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营业收入113,608,542.00元,为不含税收入故二者是不可比的,为此把1994年营业收入调整为含税收入,按同一口径比较,1994年营业收入为132,921,994.00元,比1993年减少一3.45%。 注2:根据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2,331,024.65元计算,每股盈利为0.1033元。 二、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1994年度经营业绩及1994年度税后利润1233.1万元,按20%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公益金,70%作为分红基金;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246.62万元,公益金123.31万元,分红基金863.17万元,具体分红派息方案董事会讨论后将另行公告,本公司将于5月28日召开股东大会。 三、业务回顾 1.1994年是本公司经营状况最为严峻的一年,从公司的外部环境看,通货膨胀创历史新高,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不断加强,企业流动资金相对紧张,国内化纤长丝市场持续疲软,同时,国外长丝产品通过各种渠道进来,严重冲击了我国在七十年代末刚刚发展起来的化纤长丝工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从公司的内部情况看,原材料聚醋切片价格大幅上扬,切片单价由年初时的9800元/吨,上升到年末的19000元/吨,涨幅近乎100%,加上动力、运输和税负等费用的提高,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直线上升,已然超出了企业自身承受能力。概括地说,1994年本公司是处在“萧条的市场、低价为产品和高价的原料”这样一个状况之中艰苦经营的。 面对如此严峻的局面,我们并没有悲观失望,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力所能及地作好各项管理工作,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分散投资风险,克服了种种困难,仍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初步建立“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新格局。 (1)正确制定营销策略,信息掌握及时,发挥资金优势及时购入一批低价原料,使得公司全年切片平均库存单价不到12000元/吨。 (2)强化公司内部管理,狠抓节能降耗工作,使得单位产品电耗、包装材料和辅料等消耗有了明显的下降。 (3)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化纤新品种,总共开发了7个色泽系列的新产品,尽管市场竞争激烈,价格上扬乏力,但全年产销率依然保持在95%以上,保证了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 (4)本公司于1993年底至1994年度初首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8800万元人民币,于1994年1月20日到位后,鉴于纺织行业的不景气,并根据深圳地区的投资政策导向,及时调整了投资策略,暂停原计划投资的年产300吨氦纶和年产1000万米长丝仿真织染厂等项目,转而投向与化纤生产相近的石化产品的生产,并积极参股到一些具有生命力的工业和房地产项目中去,从而有效的降低了投资风险,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投资收益。 1994年本公司主业长丝产量为6541吨,总营业额为11361万元,实现利润1211万元。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统计局工交司和在1994年度中国500有最大工业企业及行业50家企业评比中,本公司位居“中国500家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化学纤维织造业第五位”以及“中国广东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第36位”。评比显示,在同行业中,本公司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产品主要销售市场在省内的南海市和华东地区。 2.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侧对比 本公司1994年预测税后利润1,700万元,实现利润1034.53万元,完成预测利润的60.85%。 盈利预测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是: (一)国内化纤长丝市场持续疲软。 (二)化纤原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涨幅接近100%。 (三)动力、运输和税负等费用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导致生产成本大幅上升。 四、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1.国外购买倍捻设备投资:9,597,600.00元 主要设备: 德国产牵伸卷绕机:4,596,082.00元 日本产倍捻机:4,548,694.00元 日本产倒简机:452,823.00元 2.惠冠降解树脂厂投资375万元,用于降解树脂项目建设; 3.东莞惠隆塑胶有限公司投资1,907万元(总投资3,500万元); 4.与珠海关闸富民实业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进行围海造地建设,我公司投资1,000万元。 5.投资入股深圳商业广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投资61万元。 6.与深圳伟球陶瓷装饰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开发建设住宅楼,我方出资600万元。 7.与苏州华顺房产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发虎丘山庄项目,我公司投资1,000万元。 8.归还银行长期借款1,600万元。短期借款240万元。 9.预付货款增加6,963,620.00元。 10.货币资金增加5,462,044.00元。 合计:89,853,264.00元 五、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止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万股面值:每股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占总股本% 年末数 占总股% 1)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8,525 100 8,525 71.43 企业法人股 110 0.92 社会公众股 内部职工股 300 2.51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525 100 8,935 74.86 2)已流通股份 A股 3,000 25.14 已流通股份合计 3,000 25.14 3)股份总数 8,525 100 11,935 100 注:内部职工股273万股,已于1995年1月11日上市流通。 4)持股数超过5%的股东 股东姓名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华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40,070,000 33.57% (2)深圳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660,000 30.71%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持股情况 本公司于1994年1月29日召开了首届股东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到1994年12月31日为止没有发生变更情况。 截止199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 职务 持股数(股) 周和文 董事长 26,000 潘秩庆 副董事长 0 赵文章 总经理 35,000 田志俊 董事 0 杨励敏 董事 22,000 谢甲雄 董事 0 王玉耀 董事 30,000 蔡火炎 董事兼副总经理 30,000 冯惠民 董事 30,000 陈秀英 监事会主席 28,000 阎 荣 监事 17,000 李如亮 监事 0 勤世杰 总工程师 30,000 华仲伦 副总经理 22,000 以上人员共持股270,000股,约占总股本0.23%。 七、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4年1月29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召开了首届股东大会,选举并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于1994年6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关联企业介绍 企业名称 本公司持有权益比例% 所在地 深圳惠冠降解树脂有限公司 75 宝安区27工业区 深圳惠达纸品厂 100 宝安区27工业区 九、业务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围绕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相继推出的各项财政、税收、金融和外汇等重大改革措施,为企业今后进一步发展营造了更有利的空间。但同时由于前年投资增长过快,货币投放过多以及企业内涵效益差等原因积累造成的通货膨胀目前仍然居高不下,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依然十分的艰巨,加上纺织行业仍没有从周期性的发展困境中摆脱出来,因此,可以预见,1995年公司仍然面临更多的挑战。 为此,公司将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继续抓好化纤主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更多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特别那些附加价值高的新产品,同时通过各种考核办法降低物资消耗,降低生产成本,使本公司的产品更具竞争力,以迎接中国“复关”的到来;二是认真抓好以惠隆塑胶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以实业为主的多元化投资业务,并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占领市场,使惠中公司的产业结构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十、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中文)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WELLZONE CHEMCAL FIBRE & INOUSTRY CO.,LTD 住所:中国深圳宝安区创业路新安27工业区 电话:(0755)7808148 法人代表:周和文 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惠中A 股票证券代码:0036 会计事务所:深圳大华会计事务所 法律顾问:深圳市律师事务所 2.公司资料查阅方式为电话咨询,股东也可以到本公司索取复印有关资料(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可,免于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资料除外)查询时间为每月逢星期三、五下午1:303:30(公共假日除外)。 股证代表姓名:陈秀英 陈建文 电话:7807197 邮政编码:518101 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和文 1995年4月25日 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1994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一:公司设立说明 公司于1993年11月1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884号文批复同意由原惠中化学纤维有限公司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并改名为“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3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3)144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于1994年6月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市〔1994〕第14号文通知上市,成为股票上市公司,并更换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往册登记号192471500号,营业执照号为宝企法字90151。 批准的经营范围:化纤工业产品、化纤机械、化工产品、国内商业(专营商品按规定办)。 目前公司拥有的全资附属企业及控股公司如下: 1.全资附属企业:深圳惠达纸品厂,投资人民币160万元,实际投入资本人民币1,676,114.45元; 2.控股公司:深圳惠冠降解树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实际投入资本人民币3,750,000.00元,占股75%。 附注二:合并报表事项说明 199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系根据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企业惠达纸品厂和控股公司深圳惠冠降解树脂有限公司三份会计报表合并汇编。在合并过程中,已将母、子公司之间的长期投资、往来帐款、内部销售逐项抵销。深圳惠冠降解树脂有限公司是1994年与香港港球国际有限公司合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现尚处于筹建和试生产阶段,本年度未计算损益。故本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和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度累计数仍按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年度的报表数填列。 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和会计期间: 本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期间采用日历年制,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2.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年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采用固定汇率为记帐汇率和帐面汇率。年末货币性科目,港币按1:1.0918,马克按1:5.4687,英磅按1:13.2615的汇率进行调整,因汇率变动调整后产生差额已计入本年度损益; 3.销售收入实现的条件是以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转移给资,并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到货款的证据时作为营业收入实现; 4.存货计价方法: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辅助材料,包装物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入库和领用时按计划价格核算,差异按月进行调,低盾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5.成本计算方法:按品种法计算,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相关期间的制造费用归集后按分品种,按产量分摊; 6.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股份制改造后,原有的固定资产按有关部门批准确认的资产重估价值计价,新建和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采用直线法,根据使用年限平均计算,原值扣除5%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分别列示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050年 1.9%一2.375% 机器设备 14年 6.786% 电子设备 10年 9.5% 交通运输设备 12年 7.917% 其它设备 10年 9.5% 7.外币换算: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末,根据《深圳商报》公布外市汇价折算人民币差额作汇兑损益列入本年损益; 8.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决定1994年度的税后利润按如下比例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金20%,公益金10%,分红基金70%。 上述分配方案有待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9.长期贷款减少1,600万元 系工商银行宝安支行二年期化纤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长期贷款,1994年全部归还; 10.税项: 流转税适用增值税,税率17%城建维护附加税1%,企业所得税为15%税率。 11.货币资金: 年初数12,789,036元,年末数18,250,108元,增加5,462,044元,其中宝安招行增加存款185万元,省发展银行增加存款300万元,宝安建行增加存款612,044元,合计为5,462,044元; 12.应收帐款: 年初数6,882,926元,年未数4,804,299元,减少2,078,627元,其中收回西藏文化贸易公司1,724,380元,佛山三叶染织厂358,595元,合计:2,082,975元。 13.预付货款: 年初数4,046,972元,年末数11,010,592元,增加6,963,620元, 其中:A:广州亚美聚酯公司3,876,650元, B:衡旭纺织机械厂69,840元; C:无锡纺织机械厂54,072元; D:广州纺织进出口公司1,870,000元 E:其它212,805元。 合计:6,963,620元 14.其它应收款: 年初数21,281,044元,年末数24,412,937元,增加3,131,893元, 其中:A:兴都洒店94万元; B:东莞红梅镇新庄管理区20万元; C:房地产公司1,834,788元; D:其它107,105元。 合计:3,131,893元 15.待摊费用:增加1,376,718元 其中:A电费进项税未抵扣1,066,487元 B财产保险费等310,231元 合计1,376,718元 16.存货: 年初数39,209,039元,年末数26,237,444元减少12,971,595元 其中:切片12,096,882元 母粒820,134元 油剂28,364 其它26,215元 合计:12,971,595元 17.长期投资: 年初数8,124,119元,年末数42,119,521元,增加33,995,402元。 其中:A:珠海关闸富民实业公司1,000万元; B:苏州华顺房产开发公司1,000万元; C:深圳伟球陶瓷装饰公司600万元; D:东莞惠隆塑胶公司6,843,627元; E:债券投资等1,151,775元; 合计:33,995,540元 18.在建工程: 年初数232,560元,年末数14,099,872元,增加13,867,312元 其中:A:家属宿舍楼工程1,642,137元; B:东莞开发土地工程12,225,175元; 合计:13,867,312元 19.递延资产增加1,256,277元, 其中:A:惠冠降解树脂厂开办费1,204,610元; B:技术咨询费51,667元。 合计:1,256,277元 20.应付帐款:增加2,060,447元 其中: A:西德巴格马公司455,719元; B:西德公司437,016 C:东莞福高厂424,718元; D:宝源纸品厂224,948元; E:广州纸箱厂267,155元; F:其它63,974元; 合计:2,060,447元。 21.应付福利费: 年初数(1,672,770元),年末数(2,689,539元),增加1,016,769元,系医药费超支1,016,769元。 22.未交税金: 年初数5,495,784元,年末数2,567,314元,减少2,928,470元, 其中: A:交清1993年产品增值税2,896,284元; B:城建税等32,186元; 合计:2,928,470元。 23.其它应付款: 年初数590,116元,年未数1,080,547元,增加490,431元, 其中: A:东莞福高厂299,366元; B:裕华公司押金15,000元; C:其它176,065元; 合计:490,431元。 24.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250,000元,系惠冠降解树脂有限公司外方股东投资。 25.投资收益: 项目 金额 苏州华顺房屋开发公司(虎丘山庄) $1,950,435.00 珠海关闸富民实业公司(围海造地) 1,771,133.33 证券投资收益 66,471.33 深圳伟球陶瓷装饰有限公司 1,750,000.00 东莞志兴纸品厂 625,000.00 合计 $6,163,039.33 附注二十八、每股盈利计0.1033元人民币,系根据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2,331,024.65元,除以发行总股数119,350,000股计算。 附注二十九、本年度公司无未了结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附注三十、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发现或有负债。 关于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审计报告 深华(95)股审字第6号 深圳惠中化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接受委托,对贯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和控股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止该日为止本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进行了审计。 我们的审计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查帐规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贵公司提供的会计帐簿、凭证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资料,按照《注册会计师检查验证会计报表规则(试行)》的规定,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对内部控制制度遵守情况的检查、会计记录的抽查、实物盘点、函证等方法。 我们认为:本报告书所附的已审合并会计报表,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变化情况。会计事项的处理方法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 本报告书附件: 一、1994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1994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三、1994年度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1994年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金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后炫 地址:深圳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C座西四搂 电话:3209002 电传:3344627 199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