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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华联控股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23-012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告
      (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要提示:

    1.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
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 构 名 称 : 大华会 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成 立日期 :2012 年 2 月 9 日 成立( 由大华 会计师 事务所 有限公 司转制
为 特 殊 普 通 合伙企 业)
     组 织 形 式 : 特殊普 通合伙
     注 册 地 址 : 北京市 海淀区 西四环 中路 16 号 院 7 号楼 1101
     首 席 合 伙 人 :梁春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 人数量 :272 人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会 计师人 数: 1603 人,其 中:签 署过证
券 服 务 业 务 审计报 告的注 册会计 师人数 :1000 人
     2021 年 度 业 务总 收入: 309,837.89 万元
     2021 年 度 审 计业 务收入 :275,105.65 万元
     2021 年 度 证 券业 务收入 :123,612.01 万元
     2021 年 度 上 市公 司审计 客户家 数:449
     主 要 行 业: 制 造业 、 信息 传输 软 件和 信 息技 术 服务 业 、房 地 产业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建筑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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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度 上 市公 司年报 审计收 费总额 :50,968.97 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 计 提 的职 业 风险 基 金和 已购 买 的职 业 保险 累 计赔 偿 限额 之 和超 过人
民币 7 亿元。
     职 业 风 险 基 金计提 或职业 保险购 买符合 相关规定 。
     近 三 年 因 在 执业行 为相关 民事诉 讼中承 担民事责 任的情 况:无
     (三)诚信记录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近三 年因执 业行为 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 政处 罚 4
次 、监 督管理 措施 27 次 、自 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 分 1 次 ;82 名从 业人
员 近三年 因执业 行为分 别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 理措
施 39 次 、 自 律 监管措 施 3 次 、纪律 处分 2 次。
     (四)项目成员信息情况
     1.人 员 基 本 信息
     项 目合伙 人:姓名 陈葆华, 1995 年 9 月成 为注册 会计师, 1993 年 7 月
开 始从事 上市公 司和挂 牌公司 审计 ,1998 年 2 月开始 在本所 执业 ,2022 年
11 月开 始为本 公司提 供审计 服务, 近三年 承做或 复核的 上市公 司和挂 牌公
司 审 计 报 告 超过 10 家 次。
     签 字注册 会计师: 姓名李 自洪,2019 年 4 月成为 注册会 计师, 2014 年
9 月 开始从 事上市 公司审 计,2019 年 4 月开始 在大华 所执业,2020 年 11 月
开 始 为 本 公 司提供 审计服 务;近 三年签 署上市公 司审计 报告情 况 4 个 。
     项 目质量 控制复 核人:姓 名马宁 ,1999 年 12 月成 为注册 会计师 ,2003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 市公司 和挂牌 公司审 计, 2003 年 1 月 开始在 本所执 业,
2019 年 11 月开始 从事复 核工作,近 三年复 核上市 公司和 挂牌公 司审计 报告
情 况 超 过 3 家 次。
     2.诚 信 记 录
     项 目 合 伙人 、 签字 注 册会 计师 、 项目 质 量控 制 复核 人 近三 年 未因 执业
行 为 受 到刑 事处 罚 ,受 到 证监 会及 其 派出 机 构、 行 业主 管部 门 等的 行 政处
罚 、 监 督管 理措 施 ,受 到 证券 交易 所 、行 业 协会 等 自律 组织 的 自律 监 管措
施 、 纪 律 处 分。

     (五)独立性
     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特殊 普通合伙) 及项目 合伙人、 签字注 册会计 师、
项 目 质 量 控 制复核 人能够 在执行 本项目 审计工作 时保持 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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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系按照大华所提供
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
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30 万元(其中审计 90 万,内控 40 万),本期审计费用较上
期审计费用增加 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关于拟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
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
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 华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为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
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专业性服务,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保持应有的
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本次续聘事宜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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