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1994年 1993年 1992年 94年比93年增长(%) 营业收入 24,404.00 14,198.30 12,474.5 71.87 利润总额 8,428.03 5,647.99 4,832.9 49.22 税后利润 7,590.69 5,178.12 4,336.4 46.59 资产总额 88,029.92 57,342.14 26,961.5 53.52 股东权益 42,972.96 28,505.19 9,691.2 50.75 每股净资产(元) 3.83 3.16 3.76 21.20 每股收益(全面) 0.677 0.574 1.69 17.94 (加权平均) 0.737 --- --- --- 每股红利(元) 0.508 0.31 0.85 63.87 股东权益比率(%) 48.82 49.71 35.94 -1.82 净资产收益率(%) 17.66 18.16 45.05 -2.83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7,590.69万元、每股税后利润0.677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1994年度分配方案为:法定公积金占10%;任意公积金占10%;公益金占5%;分红基金占75%,每股红利为0.508元。并建议发起人股、定向法人股,每10股送2股红股并派发3.00元人民币现金;公众股,每10股送3股红股并派发2.00元人民币现金。此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主管机关批淮后方能作实。 本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将于1995年5月12日召开,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在4月12日《证券时报》和《深圳商报》登载之通告。 三、业务回顾 1.经营情况回顾 1994年,在国际经济不景气和国内银根紧缩情况下,本公司通过调整产业结构,锐意开拓业务,优化内部管理,克服重重困难,使各项业务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并收到较好经济效益。 在运输方面,侧重发展客运和重型货运,全年共投放1亿多元人民币和1千多方港币,新增出租的土250辆及营运货车17辆,充实了各运输企业实力,并新成立了鸿基小汽车公司,在94年运输市场极度清淡环境下,装卸运输收入达10,026.3万元,比93年同期增长了0.88%。 在工业方面,侧重开发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高、创效变现快的高新科技项目。与上海江南造船厂联营生产制造的首台液压式无声压桩机于94年上半年投入基建施工;与西北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联营开发的自动化控制装置和卫星接收天线系列如期投产创效;在海南投资开办的不锈钢热水炉新厂,产品亦敞开销路。全年工业产品销售收入达686.2万元,比93年同期增长了296.6%。 在商贸方面,在稳步发展原有商贸、旅业、餐饮业的同时,于94年初成立的进出口贸易部,经过短短十个月经营运作,创汇450万美元,创利60多万元人民币,并于94年底取得了进出口贸易综合经营权。 在物业方面,94年上半年完成了龙岗商业中心区6,476.5平方米广房配套宿舍的竣工和租赁;完成了南山区鸿基运输综合办公楼五层主体结构工程;完成了下梅林2万多平方米新厂用地的开山平整工作。并实现物业租赁利润598万元,比原计划(540万元)增长10.5%。 在股权投资方面,继参股武商、川盐、昆百大、皖能源等十家上市让司之后,九四年上半年又投资1200万元参股招商银行,投资80多万元控股新鸿鹰航空客货代理业务,投资160万元参股龙新通讯传呼,并收到初步效果。 在房地产开发方面,致力改造地处罗湖商业闹市中小的公司历史用地。其中楼高25层、总建筑面积3.65万平方米的鸿基商业大厦已完成附避桩工程;楼高8层、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的鸿基新风花园已完成三层框架工程;年初投资650万元参股开发的广州“金宇花园”,年底已开始预售楼花;南澳环岛公路建筑工程,于94年11月中旬竣工,首期换回土地补偿516亩已转让出售(尚有484亩南待划红线),获利理想,同时因工程提前竣工获南澳县国土局奖励270万元。此外,地处龙岗商业区的19.8万平方米土地,手续逐步健全、完善,开发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 2.实际经营效果与盈利预测对比分析 本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7,590.69万元,完成年度盈利预测计划的98.81%。对比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竞投中标的350辆营运的土,因交通整治,首期100辆拖延至八月份、第二期150辆拖延至十二月份才落地投产,还有第三期100辆至今仍未下地,全年客运利润较原计划减少500万元以上;二是“鸿基商业大厦”和“鸿基新风花园”等开发项目因报建手续繁琐未能如期施工,影响售楼变现。 3.募集股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1994年2月发行新股2200万股,募集资金12,566万元(于5月10日全部到帐),主要用于以下投资: (1)投资2,976万元,购置营运的士和货运车辆及相关机械设备; (2)投资2,301万元,支付南山区、盐田港及下梅林等规划用地部分地价及前期施工费用; (3)投资2,192万元,支付“鸿基商业大厦”和“鸿基新风花园”建设用地部分地价及拆迁赔偿; (4)投资3,550万元,用于汕头特区南澳具环岛公路建设和土地开发; (5)投资1,200万元,参股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其余344万元作为企业流动资金使用。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 截止1994年12月31日 股份类别 年末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集体股 4,821.36万股 43% (2)定向法人股 1,570.00万股 14% (3)内部职工股 2,621.42万股 23.38% 合计 9,012.78万股 80.38% (二)已流通股份 A股 2,200.00万股 19.62% (三)股份总额 11,212.78万股 100% 备在:1)本公司1993年底尚未向社会公众发行新股。 2)本公司内部职工股2583.26万股已于95年3月7日上市流通。 2.持有本公司股票5%及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名 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深圳市鸿基集团工会基金 4,821.36万股 43%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675.00万股 6%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持股情况 因工作调动,经本人申请及董事会议研究,同意张恩沛辞去总经济师职务,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上市公告书所述,并无变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 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 邱瑞亨 董事长兼总经理 37,800股 郑健安 常务董事兼副总经理 37,800股 黄厚青 常务董事兼副总经理 37,800股 顾金辉 常各董事兼副总经理 37,800股 罗伟光 董事兼助理总经理 37,800股 黄伙根 董事兼总会计师 37,800股 高文清 董事兼迅达公司总经理 37,800股 李学明 监事长、工会主席 37,800股 曾伟明 监事、企管部经理 37,800股 黄文新 监事、审计部经理 37,800股 合 计 378,000股 六、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新股A股发行工作于1994年4月20日结束,并于同年6月15日召开公司创立暨首届股东大会,所发行之新股A股亦于同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本公司原名“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6月30日经深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正式更名为“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司于1994年7月3日被国务院《管理世界》中国企业评价中心、国务院财金贸易研究司、工业交通研究司、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外贸部、铁道部、邮电部、民航总局、旅游局、新闻出版署等部门组成的“中国500家最大服务业企业评价委员会”评为中国最大服务业企业公路运输业第六名。 4.本公司于1994年度被评为“深圳市首届优秀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广东省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以及广东省和深圳市纳税大户。 5.本公司参股的“深圳鸿飞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由于注册后没有合适的小巴专线,无法开展业务,于1994年1月终止合约,返还投资。 6.本公司参股的“深圳天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本公司所占股权比例小,已于1994年9月28日转让给其他企业。 7.本公司于1993年2月8日与深圳政和实业公司签定的《联合包销商品房合同书》未能兑现合同一案,本公司已于1994年7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同年10月27日市中组人民法院以(1994)深中房初字第083号作出判决,裁定双方原签订的《联合包销商品房合同书》无效,应终止履行。深圳政和实业公司应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本带息返还本公司投资的1000万元。除此之外,本公司在本公告期内无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1、全资企业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占有权益 主营业务 深圳市迅达运输企业公司 深圳 100% 公路客运 深圳市深运工贸企业公司 深圳 100% 工商贸易 深圳市鸿基大型物件起重输公司 深圳 100% 大件运输 深圳市鸿基集运装箱运输公司 深圳 100% 集装箱运输 深圳市鸿基货物运输代理公司 深圳 100% 货运代理公路客运 深圳市鸿基小汽车运输公司 深圳 100% 深圳市新鸿龙汽车维修服务公司 深圳 100% 汽车修配 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公司 深圳龙岗 100% 房地产开发 深圳市龙岗鸿基发展公司 深圳龙岗 100% 工业开发 深圳市鸿基影视文化发展公司 深圳 100% 影视制作 深圳市沙头角东升装卸运输公司 深圳 100% 装卸运输 深圳市达成冷弯型钢厂 深圳 100% 钢压加工 鸿基集团(南澳)土地开发公司 南澳县 100% 土地开发 鸿基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 100% 商业服务 2、合资企业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占有权益 主营业务 深圳深联重型装卸运输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 51% 公路运输 深圳鸿桥实业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 65% 工商贸易 深圳辉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 15% 投资兴办实业 深圳聚龙苑酒家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 50% 旅业、餐饮 深圳瑞尔电器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深圳 35% 电器生产 深圳鸿南建筑工程机械公司(内联) 深圳 62% 机械生产销售 深圳深威驳运企业公司(内联) 深圳 15% 接驳运输 深圳深冶轧钢联合公司(内联) 深圳 18% 钢材加工 深圳新鸿鹰航空客货代理公司(内联) 深圳 55% 航空客货代理 深圳合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联) 深圳 14.5% 高科技开发 广东天鸿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内联) 广州 30% 经济技术开发 八、1995年业务展望 1995年,本公司工作总思路是: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展规模经济,开拓国际市场;改善员工福利,凝聚企业内力。实现速度过三十、产值跨三亿、管理达六化、 企业创四上。 在主业方面,抓紧最后100辆中标的土投产营坛;抓紧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组织8辆入出垮货车投产;抓好进出口货物监管仓的开业经营和布吉李朗仓储基地的开发筹建;尽快组建报关公司,开拓报关业务。 在商贸方面,继续抓好商业铺位的开发、租赁经营;以进出口贸易部为基础,抓紧进出口贸易公司的组建和业务开拓。 在工业方面,抓好液压式天声压桩机的技术改造和专利权的确认;抓好自动化装置和卫星接收天线系列产品的市场开拓;大力开发市场前景好,投资收益高的高新科技项目。 在房地产方面,抓紧鸿基商业大厦和新风花园的建设速度,其中新风花园力争年底竣工;抓好南澳待补偿土地(484亩)的选址、划红线及出售转让,以最快速度组织投资回收;抓紧东门北路40号大院和东升街两块历史用地(4.8万平方米)的旧城改造前期工作以及龙岗商业区19.8方平方米用地的规划和开发工作。 在证券业务方面,抓好内部职工股上市的组织管理;抓好九四年度分红派息及配股工作;抓好股权投资的红利回收。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HONGKAI (GROUP) C0.,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晒布路2号三、四楼 法定代表人:邱瑞亨 公司电话:(0755)2237468转各部、室 股票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深鸿基A 公司股票编号:0040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名称: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 辛焕平 2.资料查存 本公司有关备查文件备置于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查询方式:电函、来人均可 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2:00-5:00 股证事务联系人:任国强 易杰斌 联系电话:(0755)2292007。 传真:(0755)2253235 邮政编码:518001 十、财务报告摘要 1.审计报告书 2.合并资产负债表 3.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4.重要财务报表附注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 审计报告书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本会计师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由贵集团管理当局负责,本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本会计师的审计系按照公认的审计标准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的抽查及在当时情况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 本会计师认为,本报告书后附第2页至第28页的已审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表达了贵集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与截至该日为止会计年度的合并经营业绩和合并财务状况的变动,并在与上年度一致的基础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此外,本会计师注意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1所述,贵公司将南澳县国土局出让予贵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深圳辉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南澳县国土开发总公司,根据深圳市华商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贵公司尚应完善有关的法律手续。 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小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荣铭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 中国 深圳 蛇口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九九四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1.公司设立说明 本公司前身为宝安县装卸运输公司,系集体所有制企业,始建于一九九五年,后更名为深圳市装卸运输公司。一九八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实行内部股份制改组;一九八九年八月二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复(1989) 692号文正式批准同意本公司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六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复〔1991〕第993号文批准,本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鸿基运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办室(1993)926号文批准,同意本公司改组为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一九九四年六月三十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变更为现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9217448号(执照号为深企法字00179号)。 一九九四年八月八日,本公司股票在深圳市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下列会计政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及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厘定。 本集团内各附属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财务报表合时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本集团以外的第三者在本集团各附属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资产净值中所占的权益。 (1)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长期投资 本事团对联营(附属)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 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 投资额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附属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联营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时其实质上拥有控制权者,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财务报表予以合并。 (3)货币换算 本集团支人民币为记帐本痊币,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近似当年一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和决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的市场荡价进行调整,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折合本位币差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 存货日常核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决算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预计存货折价损失计入当年度损益。 可变现净值按存货在正常业务情况下的销售价格扣除变现费用后的净值计算。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核算。 (5)坏帐准备 决算日,按应收帐款(不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6)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估计残值(原价的5%)制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年折旧率 房屋: 简易房屋 9.5% 一般结构房屋及建筑物 3.8% 钢混结构房屋及建筑物 2.375% 机器设备 9.5% 运输三具 9.5% 其他设备 19% (7)无形资产 A、营运车牌专营权 营运车牌专营权是指迅达公司及小汽车分司从深圳市运输局有偿获得的605个营运车牌之专营权,自购入之日起分五十年摊销。 B、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本集团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市政配套费等,按土地使用年限摊销。 C、专利权 专利权系鸿南建筑公司联营方之江苏溧阳市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司以液压式磅压桩机专利技术作价对鸿南建筑公司投资,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惟有关专利权转让的证明文件尚在办理之中。 D、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系鸿南建筑公司联营方之一上海江南造船厂作为投资的生产制造压桩机的专有技术,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8)递延资产 A、递延支出 本公司递延支出是指: 迅达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信托部支付的长期借款手续费,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本公司房地产等开发项目前期所发生的数额较大的借款利息支出,按受益期分期摊销。 B、开办费。 开办费是指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筹建期内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资本性支出),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分五年摊销。 c、房屋装修费 房屋装修费是指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租入房屋所发生的装修费用,自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分三年摊销。 D、电力增容费 电力增容费是指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所发生的电力增容费,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分五年摊销。 (9)递延收益 A、迅达公司根据《租赁车辆经营合同》的规定,一次性收取车辆承租者不予退还的首期租包车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承包期限摊销; B、迅达公司及小汽车公司根据与私人投资者(亦即承包人)签订的《租赁承包车辆经营合同书》的规定,一次性收取承包人不予退还的营运车牌的租赁承包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分十年摊销;分期收取承包人营运车牌的租赁承包金,自合签订之日起按承包期限摊销。 (10)应收租赁债权 应收租赁债权是指迅达公司及小汽车公司根据《租赁承包车辆经营合同书》规定分期收取融资租出营运车辆购置成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分期收款期内收回。 附注3.资产负债表中年初数与年末数相差30%的项目说明 (1)货币资金增长60.93%,主要为改造新股投入及增加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2)预付货款增长158.56%,主要为预付联合开发龙岗桥背、银珠岭、将军帽等工业区、广州“金宇花园”以及出租的士营运车牌等合计5,159.6万元。 (3)其他应收款增长176.7%,主要为应收政和公司、中农信公司、深威公司、星帝公司等3,200多万元应收款。 (4)存货增长282.5%,主要是外购商品以及在建开发项目,较去年增加3,936万元。 (5) 应收关联公司款增长998.1%,主要为辉创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意溪公司等长期应付款进行内部调整帐户所致。 (6)无形资产增长30.76%,主要为增加营运的士车牌及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权等,合计为3,620万元。 (7)递延资产增长49.3%,主要是增加公司有关项目开办费、房屋装修费、电力增容费等,合计为401.6万元。 (8)短期借款增长154.38%,主要是在招商银行就增加短期借款4,000万元。 (9)应付帐款增长575.95%,主要是应付进出口贸易业务货款及中标的士牌款。 (10)其他应付款增长410.32%,主要是借用职工内部股权转让之股金而应返还之款项。 (11)资本公积增长56.88%,主要为发行新股溢价收入及资产评估增值增长。 (12)盈余公积增长143.8%,主要为税后利润增长而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增加及免交两金所致。 (13)在建工程减少37.26%,主要因基建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4)预提费用增长990.8%,主要为工程应付未付所预提成本费用的增加所致。 (15)股东权益增长50.75%,主要为公司股本、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