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8-133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旭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
发送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旭蓝天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7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63,177,395 股新股。本次权益变动为基于公司向东旭集团等
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其中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149,700,598 股股票,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未参与认购本
次新增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旭集团持股比例由 32.15%上升至 38.98%,
阳海辉先生、王俊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东旭集团本次新增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锁定 36 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 1,337,173,272 股,其中,东旭集团持有公
司 429,902,01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2.1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李兆廷先
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 1,486,873,870 股,东旭集团持有公司
579,602,6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98%。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旭集团仍为
公司控股股东,李兆廷先生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旭蓝天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