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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新聘总经理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1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新聘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

董事会监督的独立性,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侯继

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侯继

伟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侯继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侯继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侯继伟先生在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

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侯继伟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董事长侯继伟先生提名,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卢召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

卢召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

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1
附件:卢召义先生简历

    卢召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EMBA,注册一级建造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复星集团中国合伙人,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起担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保板块负责

人,助推公司成为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召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管的情形;卢召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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