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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生化: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08-2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2015-073




    2015 年 08 月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负责人史跃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曹正民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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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 ..................................................................................................................................................... 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6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5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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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振兴生化、本公司、公司   指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振兴集团                 指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双林                 指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                 指   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振兴电业                 指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昆明白马                 指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唯科                 指   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农行虹口支行             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

四川恒康                 指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扶绥双林                 指   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罗城双林                 指   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武宣双林                 指   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宜州双林                 指   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石楼双林                 指   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隰县双林                 指   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绛县双林                 指   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和顺双林                 指   和顺县双林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临县双林                 指   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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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生化                                 股票代码               0004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ST 生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Zhenxing Biopharmaceutical & Chemical Inc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ZXB&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史跃武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原建民                                  闫治仲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大 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227 号高新国际大
联系地址
                                     厦 16 层                                厦 16 层

电话                                 0351-7038776                            0351-7038633

传真                                 0351-7038776                            0351-7038776

电子信箱                             sxhyyjm@eyou.com                        yan66618@126.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
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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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
见 2014 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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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55,272,381.49            158,228,524.93                     61.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484,333.89            101,285,329.28                    -47.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53,517,135.11             20,027,484.05                    167.2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973,234.96             38,222,458.71                     7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7                  -45.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0                       0.37                  -45.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02%                  28.86%                     -17.8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34,841,913.09           1,193,805,924.67                     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76,377,787.09            422,893,453.20                     12.65%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0.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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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7,263.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262.59

合计                                                                    -32,801.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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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一、概述

       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生产经营运行平稳,各项工作

安全有序进行,基本完成公司上半年工作计划。2015年上半年,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目前公司及

有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抓紧进行涉及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积极确定、完善交易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272,381.49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33%;营业利润 63,129,724.66 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5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484,333.8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19%。报告

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234,841,913.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476,377,787.09 元。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收入
营业收入                     255,272,381.49      158,228,524.93                  61.33%
                                                                                          增加

营业成本                      110,325,897.62      63,233,972.99                  74.47% 主要是子公司产量增加

销售费用                        3,353,872.05       3,235,664.85                   3.65%

管理费用                       58,157,973.90      48,297,471.65                  20.42%

财务费用                       16,281,826.03      16,155,759.01                   0.78%

                                                                                          主要是子公司缴纳所得
所得税费用                     13,549,761.40       8,435,002.07                  60.64%
                                                                                          税增加

研发投入                        8,290,191.55       6,884,615.55                  20.42%

                                                                                          主要是子公司销售增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67,973,234.96      38,222,458.71                  77.84% 加,收到的现金增加,
量净额
                                                                                          净额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8,585,794.60     -25,662,342.69                  11.39%
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是本期公司借款减
                              -18,689,755.87      -4,647,865.22              302.11%
量净额                                                                                    少,净额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主要是本期公司借款减
                               20,697,684.49       7,912,250.80              161.59%
加额                                                                                      少,净额减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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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和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开披露文件中没有披露未来发展与规划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情况。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广东双林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协调各相关部门对研发试制密切配合,保证研究顺利开展,

有序开展新产品的试制及资料报批工作。同时积极做好科技立项、申报备案及资金验收工作,提高技术和

成果转化,努力争取更大利益。

       2015年上半年,湖南唯康在新一届管理层的领导下,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

突破性进展。湖南唯康加快新厂区技改扩能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落实新设备订货和旧设备检修保养工作,

全体员工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促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血液制品            255,272,381.49   110,325,897.62       56.78%           61.35%         74.51%         -3.26%

分产品

10G 人血白蛋白      116,202,718.54    58,528,666.78       49.63%           79.12%         74.06%          1.46%

5G 人血白蛋白        21,109,296.07    10,824,453.03       48.72%           47.20%         77.64%         -8.79%

2.5G 静注人免疫
                     73,610,660.09    42,895,151.56       41.73%           66.40%         70.67%         -1.45%
球蛋白

狂免                 39,643,619.41    18,160,767.89       54.19%           46.34%         70.77%         -6.56%

破免                  3,656,650.49     2,100,293.78       42.56%          831.18%        655.60%         13.34%

分地区

国内                255,272,381.49   110,325,897.62       56.78%           61.35%         74.51%         -3.26%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双林面对行业形势,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做好技术进步、质量控制和降本增效三项工作,促进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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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在稳健中逐步发展,基本完成各项生产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广东双林实现销售收入2.55亿元,比上年

同期增长67%;净利润7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015年,广东双林对新的生产线使用更加顺畅,血

浆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上半年生产投浆137.7吨,比上年同期增长4.4%。

     湖南唯康立足眼前,面向未来,积极寻求企业发展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湖南唯康完成

了对将于2015年9月到期的18个药品注册批准文号的再注册批准工作;取得了省药监局发放的新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积极推进新厂区技改扩能建设工作等,为湖南唯康的长远发展取得了建设性成绩。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1)对外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对外投资。


(2)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3)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4)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2、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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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主要产品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所处行业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或服务

                                   专业机构
                                   原料血浆
                                   的回收利
                                   用,血液收
                                   购,废旧物
广东双林                           资的回收,
                                                             882,592,31 662,778,64 73,221,945. 255,272,3 86,150,549.8
生物制药    子公司      医药       血液生物     3960 万元
                                                                   2.73        7.23          11    81.49            2
有限公司                           制品及保
                                   健康复制
                                   品的研究、
                                   开发、生产
                                   销售;房地
                                   产开发

                                   药膏、医用
湖南唯康                           生物材料、
                                                             63,162,453. -35,655,137 -6,206,558.
药业有限    子公司      医药       医疗器械     2000 万元                                           0.00 -6,206,558.44
                                                                     16          .74         44
公司                               的开发、生
                                   产和销售

                                   火力发电、
                                   经营本企
山西振兴
                                   业自产产                  206,095,52 84,854,030. -6,443,059.
集团电业    子公司      发电                    25000 万元                                          0.00 -6,443,059.20
                                   品的出口                        1.42          07          20
有限公司
                                   业务和本
                                   企业所需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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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机械设
                                 备、零配
                                 件、原辅料
                                 的进出口
                                 业务


5、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六、对 2015 年 1-9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4月29日完成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致同专字

(2015)第140ZA2399号2014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认为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述,中银投资

有限公司等等单位对振兴生化公司的诉讼尚未完结;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与中国信达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债务重组方案尚未实施且需重新协商、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改

造项目尚未完成,上述事项的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

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就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相应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金

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山

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

(2006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

超过20,000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

民币借款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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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

月10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

议书》,并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

由山西振兴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

2013年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

以严格执行,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

可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说明:鉴于中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已签订《民事调

解书》,如协议能按时依约履行,则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将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

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我公司认为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无需承

担担保责任。

       2、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

业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已随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说明: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振兴集团协商,2012年4月29日,振兴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因丰喜肥业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振兴生化和振兴电业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振兴

集团负责补偿。

       3、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

简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

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

司已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

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

不能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

零,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30,732,870.54

元。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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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该案现处于中止审理阶段,我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依据实际进展做出相应对策。

       4、2009年1月22日上海浦东法院(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12801号,2013年12月23日(2009)小

民执字第463-4号执行裁定书:判令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和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承担归还中国

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的工程款,并进入执行阶段。2013年7月29日,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将债权转让

给北京北方智禹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12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九精化)在深圳签订了《上海唯

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2011年10月18日,三九精化将上海唯科股权转让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恒康)签订《协议书》,约定三九精化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务全部转让给四川恒康。依据协议约定,四川恒康对涉及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债务应由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四川恒康负责承担。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太

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据2013-12-23(2009)小民执字第 463-4 号执行裁定书扣转本公司货币资金

313,895.78元,本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协商解决。

       说明:200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了《上海唯科股权转

让框架协议》;2012年12月3日,上述转让事项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分局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

依据协议约定,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涉及上海唯科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因此上述欠款应由上海

唯科和恒康发展负责承担,公司认为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二)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诉讼的相关进展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让

协议》,约定:公司以一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车

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不

再持有转让所涉资产,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年

10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进程如下:

序号   债权名称     诉讼原因      标的金额       利息                      进展情况




                                                                                                   1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元)          (元)

1、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 购买合同纠纷 2,537,793.10    686,631.62   (2010)武执字第00164-8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在子

限公司                                                          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65.216%股

                                                                权(2014年1月24日起至2015年1月23日止);(2010)

                                                                武执字第00164-9号裁定:查封本公司所有的晋

                                                                APE616、晋APX083机动车辆(2014年1月24日起至

                                                                2015年1月23日止)。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

                                                                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此案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其

                                                                负责清偿。

2、广西玉柴机器股份公 买卖合同纠纷 10,891,390.95                2010年4月12日,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春

司                                                              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2011年3月22

                                                                日(2009)玉中执字第36-5号裁定:查封被执行人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房地产、车辆及其他财产,查封

                                                                价值以800万元为限。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

                                                                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此案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其

                                                                负责清偿。

3、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 买卖合同纠纷 5,186,723.89    993,711.00   2009年4月3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260号判决:由

锡柴油机厂                                                      本公司支付一汽锡柴厂货款5,186,723.89元及相应

                                                                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60,100元(含财产保全费5,000

                                                                元)。2011年10月27日(2009)南执字第808号裁定:

                                                                冻结、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款750万元或查



                                                                                                            1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依据2012年8月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及2012年11月22日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此笔债务由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宜春重工有限

                                                                  公司负责承担。

4、固珀成山(山东)轮 买卖合同纠纷 4,497,253.36    1,846,500.57   2011年4月15日,固铂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与

胎有限公司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2012年11月22日,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对(2008)荣崖商初

                                                                  第36号民事判决书项下振兴生化对固铂成山的全部

                                                                  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依据2012年8月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

                                                                  务履行承诺函》及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

                                                                  司出具的《承诺函》,此笔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宜春重工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5、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 买卖合同纠纷 18,428,033.49   1,147,145.07   2011年11月22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与宜春

限公司                                                            重工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还款方案。

                                                                  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

                                                                  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

                                                                  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涉及本

                                                                  案全部债务由其承担。

6、南昌齿轮锻造厂    买卖合同纠纷 1,811,783.90                    2013年12月17日(2013)洪经民初字第44号民事判

                                                                  决书:本公司向原告南昌齿轮锻造厂支付所欠货款

                                                                  1,811,783.90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

                                                                  利率支付自2013年1月30日(起诉之日)起至本判决

                                                                  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止的利息;被告宜春重工有



                                                                                                             1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被

                                                             告本公司与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欠

                                                             款及利息,则由被告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承担清偿责任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

                                                             《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

                                                             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承担。

7、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 买卖合同纠纷 768,814.25   244,611.07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2013)牧民一初字第193号:

备股份有限公司                                               振兴生化、被告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乡豫新车辆换热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68,814.25元及利息(利息

                                                             从2008年9月12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利率

                                                             按月息0.5%计算)。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8、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813,921.87                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收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司                                                           送达的(2013)润金商初字第0294号民事判决书:

                                                             本 公 司 向 原 告镇 江 液 压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偿 还价 款

                                                             813,921.87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原告利

                                                             息损失,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2年8

                                                             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

                                                             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9、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 加工承揽合同 453,430.90   227,815.00   芦溪县人民法院(2015)芦执字第77号执行通知书:

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向原告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偿还



                                                                                                                  1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价款453,430.90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原

                                                              告利息损失227,815.00元。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10、厦门市银华机械有 买卖合同纠纷 3,596,106.09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并民初字第453号应诉

限公司                                                        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厦门市银华机械有限公

                                                              司请求判令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作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3,596,106.09元。

                                                              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

                                                              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11、厦门市育明工程机 买卖合同纠纷 1,745,073.00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245号民

械有限公司                                                    事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作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偿还欠款1,745,073.00元。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

                                                              [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12、福建龙溪轴承(集 买卖合同纠纷 329,899.13     172,206.9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2048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溪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第三被告对第一

                                                              被告宜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告502,106.03元的货

                                                              款承担连带责任。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

                                                              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



                                                                                                           1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负责承担。

13、新乡市散热器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1,335,170.10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14)红民二初字第336

公司                                                               号传票、应诉通知书:原告新乡市散热器有限公司

                                                                   请求判令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

                                                                   为共同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335,170.10元。2012

                                                                   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

                                                                   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说明:2012 年 8 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 号《债

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2012年11月,公司收到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分别对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玉

柴机器股份公司、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柴油机厂、固铂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和江西省分宜驱动桥

有限公司五案作出承诺,承诺涉及上述案件全部债务由其承担。因此,以上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影响。

       (三)本年新增的其他诉讼相关进展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况 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湖 南 省 衡 州 建 湖南唯康药业 建筑合同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 工程款2,400万及赔偿 尚未判决         详见公告2014-074

设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纠纷      人民法院         款480万

广 东 双 林 生 物 湖南唯康药业 企业借贷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借款本金750万元及利 尚未判决         详见公告2014-040

制药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纠纷      区人民法院       息,违约金1,985,917元

       说明:

       1、2014年12月10日,湖南唯康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更换了新的领导班组,经与湖南省衡州建设

有限公司协商已达成和解,目前湖南唯康新厂区已恢复建设。

       2、湖南唯康新厂区现已恢复建设,计划实现运营后以自有资金进行偿还。

       (四)湖南唯康整体搬迁相关事宜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湖南唯康老厂区的土地权证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鉴于湖南唯康新厂区仍在建

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益增值尚未有进一步明确安排,根据合同约定湖南唯康在新厂建成投产

前具有继续使用该土地的权利,故旧厂区土地尚未实质交付唯康置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上


                                                                                                                 1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述土地(账面净值9,598,684.30元)及地上建筑物(账面净值8,479,427.41元)转入“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资产”列报。

      湖南唯康属于制药企业,新厂建设完成需要取得GMP认证方可生产销售,目前新厂正在建设,建设完

成后是否能取得GMP证书尚存在不确定性。

      说明:公司将积极推进湖南唯康新厂区的建设,待建设完成后尽快组织开展GMP认证工作,实现湖南

唯康的恢复生产。

      (五)重要债务重组

      2012年9月29日,本公司与信达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截止2014年12月31日应付信达资产借

款本息合计363,704,308.17元,目前公司正与信达资产重新协商解决办法。

      说明:由于公司目前不符合进行增发的条件,公司正在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商

新的还款方案。


九、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资料

2015 年 01 月 01 日
                                                                                     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
至 2015 年 06 月 30   非现场接待     电话沟通           个人          公众投资者
                                                                                           的进展情况
日




                                                                                                          2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是否形成预计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审理 诉讼(仲裁)判决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元)           负债       进展          结果及影响        执行情况

                                                          (一)民事判决书
                                                          (2012)运中商初
                                                          字第 5 号: 本判
                                                          决生效后十五日
                                                          内,被告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付给原
                                                          告振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
                                                          30917911.05 元。 2012 年 11 月 30
                                                          如未按本判决指 日,公司与振兴
                                           2012 年 3
                                                          定的期间履行给 集团签订了《执
                                           月 15 日,
                                                          付金钱义务,应当 行和解协议》目
                                           公司向运城                                                      2011-056、
                                                          依照《中华人民共 前金兴大酒店
振兴生化股份有                             市中级人民                                                      2011-057、
                                                          已移交至上市
限公司诉振兴集                             法院申请强                                         2012 年 12 月 2012-013、
                    11,050.28 否                          第二百二十九条 公司,公司正在
团有限公司其他                             制执行,法                                         01 日        2012-014、
                                                          之规定,加倍支付 办理相关土地
合同纠纷案                                 院已于                                                          2012-021、
                                                          迟延履行期间的 使用权证等事
                                           2012 年 3 月                                                    2012-074
                                                          债务利息。案件受 宜。待办理完成
                                           19 日立案
                                                          理费 196390 元, 后公司将依照
                                           受理。
                                                          由被告振兴集团 协议约定履行
                                                          有限公司负担。 后续程序。
                                                          (二)(2012)运
                                                          中商 初字第 6
                                                          号:本判决生效后
                                                          十五日内,被告振
                                                          兴集团有限公司
                                                          付给原告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
                                                          79584845.53 元。


                                                                                                                       2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如未按本判决指
                                              定的期间履行给
                                              付金钱义务,应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之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
                                              理费 439724 元,
                                              由被告振兴集团
                                              有限公司负担。

                                              判决:被告三九宜
                                              工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应于本判决
                               2014 年 1 月
                                              生效之日起十日
                               9 日,公司
                                              内支付中国第十
                               收到太原市                        2006 年 12 月
                                              三冶金建设公司
                               小店区人民                        19 日,公司与
                                              工程款 3864164
                               法院送达的                        深圳市三九精
                                              元,被告上海唯科
                               (2009)小                        细化工有限公
                                              生物制药有限公
                               民执字第                          司在深圳签订
                                              司承担连带担保
                               463-4 号执                        了《上海唯科股
                                              责任;被告三九宜
                               行裁定书:                        权转让框架协
                                              工生化股份有限
                               变更第三人                        议》;2012 年 12
                                              公司应于本判决
中国第十三冶金                 北京北方智                        月 3 日,上述转
                                              生效之日起按中
建设公司诉振兴                 禹科贸有限                        让事项在上海
                                              国人民银行同期
生化股份有限公                 责任公司为                        市工商行政管
                                              类贷款利率计算                        2014 年 01 月 2012-087、
司、上海唯科生物   386.42 否   本案申请执                        理局浦东分局
                                              至本判决生效日                        10 日        2014-002
制药有限公司建                 行人。被执                        办理完毕股权
                                              止的利息(其中,
筑工程施工合同                 行人振兴生                        过户手续。依据
                                              1867456 元自
纠纷                           化股份有限                        协议约定,四川
                                              2004 年 2 月 14 日
                               公司应在本                        恒康发展有限
                                              起算,另 1996708
                               裁定生效之                        责任公司对涉
                                              元自 2005 年 1 月
                               日起 15 日                        及上海唯科的
                                              15 日起算),被告
                               内向申请执                        债务承担偿还
                                              上海唯科生物制
                               行人北京北                        义务,因此上述
                                              药有限公司承担
                               方智禹科贸                        欠款应由上海
                                              连带担保责任;被
                               有限责任公                        唯科和恒康发
                                              告三九宜工生化
                               司清偿债务                        展负责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应
                               9531900.88
                                              于本判决生效之
                               元。
                                              日起十日内支付
                                              原告中国第十三
                                              冶金建设公司违


                                                                                                            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约金 100 万元,
                               被告上海唯科生
                               物制药有限公司
                               承担连带担保责
                               任。案件受理费
                               48649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唯科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负担。

                                                   2012 年 8 月,
                                                   公司收到宜春
                               判决:三九宜工生
                                                   市国有资产运
                               化股份有限公司
                                                   营有限责任公
                               应于判决生效后
                                                   司出具的宜国
                               三日内支付一汽
                                                   运字[2012]24 号
                               解放车有限公司
                                                   《债务履行承
一汽解放汽车有                 无锡柴油机厂货
                                                   诺函》,承诺《转
限公司无锡柴油                 款人民币
                                                   让协议》中所涉 2012 年 12 月
机厂诉振兴生化     518.67 否   5186723.89 元及                                    2012-088
                                                   及的未履行债       15 日
股份有限公司买                 相应利息(自
                                                   务由宜春市国
卖合同纠纷                     2005 年 12 月 26
                                                   有资产运营有
                               日至 2009 年 1 月
                                                   限责任公司负
                               26 日为 993711
                                                   责承担。公司正
                               元,此后按银行同
                                                   在与宜春有关
                               期贷款利率计
                                                   资产承接方协
                               算),息随本清。
                                                   商尽快由其履
                                                   行相关债务。

                               (一)民事判决书 公司于 2012 年
                               (2009)深中法民 9 月 29 日与中
                               二初字第 117 号:国信达资产管
                               1、被告 三九宜工 理有限公司深
                               生化股份有限公 圳分公司签署
中国信达资产管
                               司应于本判决生 《债务重组合                        2009-073 、
理有限公司深圳
                               效之日起十日内 同》,相关债务                      2010-038、
办事处诉振兴生
                               偿还原告中国信 延期至 2013 年 2012 年 10 月 2010-054、
化股份有限公司、    8,000 否
                               达资产管理公司 12 月 30 日前 25 日                 2011-038、
深圳市三九精细
                               深圳办事处借款 偿付。由于公司                      2011-048、
化工有限公司借
                               本金人民币          目前不符合进                   2012-068
款合同纠纷
                               4,000 万元 及利 行增发的条件,
                               息(借款期间即 公司正在与中
                               2004 年 4 月 28 国信达资产管
                               日至 2005 年 4      理有限公司深
                               月 28 日按合 同 圳分公司协商

                                                                                             2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约定的年利率为 新的还款方案。
5.31%计付,之后
直至判决确定还
款日按人行规定
罚息利率计收利
息,对逾期利息计
收复利 ),逾期则
双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
息。 2、被告深圳
市三九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对上述
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其代偿
后,有权向被告三
九宜工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追偿。本
案受理费人民币
331,543.07 元、保
全费人民币
5,000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三九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连带负
担。(二)民事判
决书(2009)深中
法民二初字第
118 号: 1、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应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原
告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深
圳办事处借款本
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利息(借款
期间即 2004 年
4 月 28 日至
2005 年 4 月 28
日按合同约定的
年利率为 5.31%
计付,之后直至判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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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确定还款日按
                                          人行规定罚息利
                                          率计收利息,对逾
                                          期利息计收复
                                          利),逾期则双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
                                          间的债务利息。
                                          2、被告深圳市三
                                          九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对上述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其代偿后,有
                                          权向被告三九宜
                                          工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追偿。本案受
                                          理费人民币
                                          331,450.45 元、保
                                          全费人民币
                                          5,000 元,由被告
                                          三九宜工生化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三九精细化工
                                          有限公司连带负
                                          担。

                                          公司 2009 年度      根据本公司与
                                          收到江西省宜春 宜春市国资公
                                          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签署的《转让
                                          于 2009 年 7 月     协议》及 2007
                                          29 日 出具的        年第三次临时
                                          (2004) 宜中经 股东大会批准
                                          初字第 5-7 号民     的《关于转让宜
                                          事裁定书,原告中 工相关业务、资
中国长城资产管
                                          国长城资产管理 产及债务的议
理公司南昌办事
                                          公司南昌办事处 案》,本公司拥 2012 年 08 月 2009-065、
处诉振兴生化股   3,073.29 是   尚未判决
                                          因本公司向江西 有的宜工业务          15 日   2012-053
份有限公司担保
                                          长青机械有限责 及相关资产、负
责任纠纷
                                          任公司提供担保,债转让至宜春
                                          要求本公司承担 国资公司,由宜
                                          保证责任,本息共 春国资公司行
                                          计 30,732,870.54 使相关权利,履
                                          元。由于江西长青 行相关债务。
                                          机械有限责任公 2012 年 8 月,宜
                                          司已宣告破产且 春 国资公司出
                                          破产案件尚未终 具"宜国运字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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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原告已向破产 【2012】24 号
                                             管理人申报的债 《债务履行承
                                             权能否受偿及受 诺函》,承诺因
                                             偿数额暂不能确 《转让协议》涉
                                             认,本公司应当承 及的未履行的
                                             担的担保责任范 债务由其承担。
                                             围也不能确认。

                              2013 年 9 月
                              9 日,公司
                              收到云南省
                              昆明市中级
                                             (2008)昆民四初
                              人民法院送
                                           字第 104 号《民事
                              达的(2010)
                                           判决书》判决:由
                              昆民执字第
                                           昆明白马归还中
                              102-2 号执
                                           国银行云南省分
                              行裁定书:
                                           行借款本金 4000
                              因被执行人
                                           万元及利息及实
                              履行了该案
                                           现债权支付的费
                              本金部分,
                                           用 4.5 万元;若昆 截止报告期末,
                              本院查封、
                                           明白马未履行上 昆明白马在中
                              冻结的被执
                                           述债务,则中国银 国银行云南省
                              行人财产已
                                           行云南省分行有 分行的借款本
中国银行股份有                超出执行标
                                           权对三九生化设 金已全部偿还
限公司云南省分                的。根据《最
                                           定质押的三九生 完毕。因承担昆               2009-079、
行诉三九集团昆                高人民法院
                                           化所持昆明白马 明白马担保责 2013 年 09 月   2010-035、
明白马制药有限     4,000 否   关于人民法
                                           45%的股权实现 任而产生的损 10 日            2013-001、
公司、振兴生化股              院民事执行
                                           质权;由三九生化 失,振兴集团已             2013-049
份有限公司借款                中查封、扣
                                           对昆明白马的      依照《执行和解
合同纠纷                      押、冻结财
                                           4000 万元债务承 协议》的约定将
                              产的规定》
                                           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拥有的金兴
                              第三十一条
                                           三九生化承担担 大酒店移交至
                              第六项之规
                                           保责任后,有权在 上市公司。
                              定,裁定如
                                           其承担责任范围
                              下: 解除对
                                           内向昆明白马追
                              被执行人振
                                           偿。案件受理费
                              兴生化股份
                                           302648.34 元,财
                              有限公司
                                           产保全费 5000
                              (原三九宜
                                           元,由昆明白马、
                              工生化股份
                                           三九生化共同承
                              有限公司)
                                           担。
                              持有的在山
                              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
                              司股权的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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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

                             (2010)武
                             执字第
                             00164-12 号
                             执行裁定书
                             裁定如下:
                             1、查封被执
                             行人所有的
                             晋 APE616、
                             晋 APX083
                             机动车辆。
                             2、查封期限
                             为半年(自
                                            (2009)武民商初
                             2015 年 1 月
                                            字第 14 号《民事
                             20 日起至
                                            判决书》判决:三
                             2015 年 7 月
                                            九生化向湖北华 2012 年 8 月,
                             19 日止)。
                                            明偿还人民币本 公司收到宜春
                             3、在查封期
                                            金 2537793.1 元; 市国有资产运
                             间内,被执
                                            支付赔偿金         营有限责任公
                             行人不得转
                                            686631.62 元,并 司出具的宜国
湖北华明实业股               移被查封的
                                            以贷款本金         运字[2012]24 号
份有限公司诉振               财产,不得                                                          2010-058、
                                            2537793.1 元为基 《债务履行承        2015 年 02 月
兴生化股份有限   253.78 否   对被查封财                                                          2013-023、
                                            数,按照中国人民 诺函》,承诺《转 04 日
公司买卖合同纠               产设定权利                                                          2015-007
                                            银行规定的同期 让协议》中所涉
纷                           负担,不得
                                            贷款利率水平加 及的未履行债
                             有妨碍执行
                                            收 50%支付自       务由宜春市国
                             的其他行
                                         2009 年 1 月 31 日 有资产运营有
                             为。(2010)
                                         起至清偿之日止 限责任公司负
                             武执字第
                                         的损失赔偿金。案 责承担。
                             00164-13 号
                                         件受理费 34968
                             执行裁定书
                                         元,由三九生化承
                             裁定如下:
                                         担。
                             1、继续冻结
                             被执行人振
                             兴生化股份
                             有限公司在
                             山西振兴集
                             团电业有限
                             公司享有的
                             65.216%股
                             权。冻结期
                             间,不得擅
                             自处分被冻
                             结的股权。


                                                                                                            2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冻结期限
                                 为一年(自
                                 2015 年 1 月
                                 24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止)。

                                                (2011)运中商初
                                                字第 52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被告
                                                深圳逸之彩铝制
                                                软管制造有限公
                                                司于本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偿还原
                                                告山西阳煤丰喜
                                                肥业(集团)有限
                                                公司 43652051.82
                                                元及利息(利息自 2012 年 4 月 29
                                                2011 年 9 月 22 日 日,振兴集团出
                                                起按中国工商银 具《承诺函》,
山西阳煤丰喜肥                                  行同期贷款利率 承诺:自愿对山
业(集团)有限责                                计算至款付清之 西阳煤丰喜肥
任公司诉深圳逸                                  日止),被告山西 业(集团)有限
之彩铝制软管制                                  振兴集团有限公 公司诉振兴生
造有限公司、山西                                司,被告振兴集团 化股份有限公
振兴集团有限公                                  有限公司承担连 司担保合同纠         2013 年 02 月
                   4,365.21 否                                                                      2013-003
司、振兴集团有限                                带偿还责任。被告 纷申请的           01 日
公司、振兴生化股                                振兴生化股份有 10,913,012,.95
份有限公司、山西                                限公司与被告振 元担保本金及
振兴集团电业有                                  兴集团电业有限 利息承担代为
限公司担保合同                                  公司分别对其中 偿还义务。振兴
纠纷                                            10913012.95 元及 生化股份有限
                                                利息(利息自       公司因此造成
                                                2011 年 9 月 22 日 的损失由其负
                                                起按中国工商银 责补偿。
                                                行同期贷款利率
                                                计算至款付清之
                                                日止)承担连带偿
                                                还责任。案件受理
                                                费 260060 元,由
                                                被告深圳逸之彩
                                                铝制软管制造有
                                                限公司、被告振兴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被告山西振兴


                                                                                                               2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电业有限公
                                               司共同承担。

                                               201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收到江西
                                               省南昌经济技术
                                               开发区人民法院
                                               送达的(2013)洪
                                  (2014)洪 经民初字第 44 号
                                  经执字第     民事判决书:1、
                                  66-1 号执行 被告振兴生化股
                                  裁定书内容 份有限公司在本
                                  如下:1、冻 判决生效之日起
                                                                  2012 年 8 月,公
                                  结、划拨被 三十日内向原告
                                                                  司收到宜春市
                                  执行人振兴 南昌齿轮锻造厂
                                                                  国有资产运营
                                  生化股份有 支付所欠货款
                                                                  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银行 1811783.90 元,并
                                                                  出具的宜国运
                                  存款         按中国人民银行
                                                                  字[2012]24 号
                                  2184399.9    同期同类贷款利
                                                                  《债务履行承
南昌齿轮锻造厂                    元或查封、 率支付自 2013 年
                                                                  诺函》,承诺《转                   2013-006、
诉振兴生化股份                    扣押其相应 1 月 30 日(起诉
                                                                  让协议》中所涉 2015 年 04 月 2013-065、
有限公司、宜春重     181.18 否    价值的财     之日)起至本判决
                                                                  及的未履行债       23 日           2014-028、
工有限公司买卖                    产;2、冻结、确定的履行期届
                                                              务由宜春市国                           2015-033
合同纠纷                          划拨被执行 满之日止的利息;
                                                              有资产运营有
                                  人宜春重工 2、被告宜春重工
                                                              限责任公司负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对上述
                                                              责承担。公司已
                                  宜春市国有 欠款及利息承担
                                                              督促宜春市国
                                  资产运营有 连带清偿责任;3、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 如被告振兴生化
                                                              限责任公司尽
                                  银行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与
                                                              快解决该纠纷。
                                  2163293.9 被告宜春重工有
                                  元或查封、 限公司不能清偿
                                  扣押其相应 上述欠款及利息,
                                  价值的财     则由被告宜春市
                                  产。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承担
                                               清偿责任;4、驳
                                               回原告南昌齿轮
                                               锻造厂的其他诉
                                               讼请求。

中银投资有限公                                 2013 年 7 月 10
                                  (2012)晋
司诉山西振兴集                                 日,原告中银投资                                      2013-009、
                                  商初字第 7                                         2013 年 11 月
团有限公司、山西   68,582.96 否                有限公司与被告                                        2013-058、
                                  号《民事裁                                         08 日
振兴集团铝业有                                山西振兴集团有                                         2013-060
                                  定书》裁定:
限公司、山西振兴                              限公司、史跃武、

                                                                                                                2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电业有限公                 中止诉讼。 振兴集团有限公
司、史跃武、振兴                              司就本案债权债
集团有限公司担                                务的清偿已达成
保合同纠纷                                    和解,具体内容详
                                              见(2012)晋商初
                                              字第 7 号《民事调
                                              解书》。

                               2013 年 9 月
                               24 日,公司
                               收到河南省
                               新乡市牧野
                               区人民法院
                                              (2013)牧民一初
                               送达的
                                              字第 193 号民事
                               (2013)牧                    2014 年 3 月 19
                                           判决书判决如下:
                               执字第 411                    日,河南省新乡
                                           1、被告振兴生化
新乡豫新车辆换                 号执行通知                    市牧野区人民
                                           股份有限公司、被
热设备股份有限                 书:要求三                    法院出具
                                           告宜春国有资产
公司诉振兴生化                 日内将所欠                    (2013)牧执字
                                           运营有限公司于
股份有限公司(原               货款                          第 411-1 号执行
                                           本判决生效后十
三九宜工生化股                 768814.25                     裁定书,裁定:                2013-022、
                                           日内一次性支付                    2013 年 09 月
份有限公司)、 宜   76.88 否   元,货款利                    划扣宜春国有                  2013-041、
                                           原告新乡豫新车                    25 日
春重工有限公司、               息                            资产运营有限                  2013-051
                                           辆换热设备股份
宜春市国有资产                 230644.28                     责任公司的银
                                           有限公司货款
运营有限责任公                 元,迟延履                    行存款壹佰零
                                           768814.25 元及利
司加工承揽合同                 行期间的债                    叁万元整
                                           息(利息从 2008
纠纷                           务利息(以                    (¥1030000
                                           年 9 月 12 日起计
                               实际计算的                    元)至本院银行
                                           算至债务清偿完
                               数额为准),                  账户。
                                           毕时止,利率按月
                               诉讼费
                                           息 0.5%计算)。
                               11800 元,
                               执行费
                               12400 元一
                               并支付本
                               院。

                               2014 年 2 月 (2013)润金商初 2012 年 8 月,公
镇江液压股份有                 11 日,公司 字第 0294 号民事 司收到宜春市
限公司诉振兴生                 收到镇江市 判决书判决如下:国有资产运营
化股份有限公司、               润州区人民 1、被告振兴生化 有限责任公司
                                                                                                2013-052、
宜春重工有限公                 法院送达的 股份有限公司欠 出具的宜国运           2014 年 02 月
                    81.39 否                                                                    2013-064、
司、宜春市国有资               (2014)润 原告镇江液压股 字[2012]24 号          13 日
                                                                                                2014-006
产运营有限责任                 执字第 228 份有限公司价款 《债务履行承
公司买卖合同纠                 号执行通知 813921.87 元,按 诺函》,承诺《转
纷                             书:责令振 照同期银行贷款 让协议》中所涉
                               兴生化股份 利率承担原告利 及的未履行债

                                                                                                           3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 息损失(从 2011 务由宜春市国
                               宜春重工有 年 10 月 9 日起算,有资产运营有
                               限公司和宜 直至还清之日        限责任公司负
                               春市国有资 止),一并由该被 责承担。公司已
                               产运营有限 告于本判决生效 督促宜春市国
                               责任公司在 之日起十日内支 有资产运营有
                               2014 年 2 月 付给原告。2、被 限责任公司尽
                               11 日前履   告宜春重工有限 快解决该纠纷。
                               行下列义    公司对被告振兴
                               务: 1、镇 生化股份有限公
                               江市润州区 司的上述还款承
                               人民法院    担连带还款责任。
                               (2013)润 3、被告振兴生化
                               金商初字第 股份有限公司、宜
                               294 号民事 春重工有限公司
                               判决书所确 不能偿还上述款
                               定的全部义 项的部分由被告
                               务。 2、加 宜春市国有资产
                               倍支付迟延 运营有限责任公
                               履行期间的 司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1940 元,减半收
                                           取为 5970 元,由
                                           三被告连带负担。

                                                              2012 年 8 月,公
                                                              司收到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
                                           (2009)荣崖商初
                                                              出具的宜国运
                                           字第 36 号判决
                                                              字[2012]24 号
                               (2011)荣 书判决如下:三九
                                                              《债务履行承
                               执字第 149 宜工生化股份有
                                                              诺函》,承诺《转
固珀成山(山东)               号执行裁定 限公司支付固珀
                                                              让协议》中所涉                  2009-074、
轮胎有限公司诉                 书:将被执 成山(山东)轮胎
                                                              及的未履行债       2014 年 12 月 2011-009、
三九宜工生化股     449.73 否   行人振兴生 有限公司货款
                                                              务由宜春市国       27 日        2013-066、
份有限公司买卖                 化股份有限 4497253.36 元及
                                                              有资产运营有                    2014-085
合同纠纷                       公司纳入失 延期付款利息(自
                                                              限责任公司负
                               信被执行人 2008 年 1 月 1 日
                                                              责承担。2012
                               名单。      起按同期银行贷
                                                              年 11 月,公司
                                           款利率计算至本
                                                              收到宜春重工
                                           判决生效之日)。
                                                              有限公司的《承
                                                              诺函》,承诺山
                                                              东省荣成市人
                                                              民法院(2008)


                                                                                                         3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荣崖商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
                                                                 书》项下振兴生
                                                                 化对固铂成山
                                                                 的全部债务已
                                                                 由其全部承担
                                                                 并负责清偿,与
                                                                 振兴生化没有
                                                                 任何关系。

                                            (2014)芦民二初
                                            字第 54 号民事判
                                                                 2012 年 8 月,公
                                            决书:振兴生化股
                                                                 司收到宜春市
                                            份有限公司支付
                              (2015)芦                         国有资产运营
                                            原告江西省萍乡
                              执字第 77                          有限责任公司
                                            市方圆实业有限
                              号执行通知                         出具的宜国运
                                            公司加工承揽费
                              书内容如                           字[2012]24 号
                                            用 453430.9 元、
                              下:1、支付                        《债务履行承
江西省萍乡市方                              赔偿 453430.9 元
                              申请执行人                         诺函》,承诺《转                2014-044、
圆实业有限公司                              加工承揽款自
                              681245.9 元                        让协议》中所涉 2015 年 03 月 2014-064、
诉振兴生化股份     45.34 否                 2008 年 1 月 1 日
                              及迟延履行                         及的未履行债       17 日        2015-005、
有限公司买卖合                              至 2014 年 5 月 31
                              期间的债务                         务由宜春市国                    2015-021
同纠纷                                      日止的逾期付款
                              利息。2、承                        有资产运营有
                                            利息损失 227815
                              担诉讼费                           限责任公司负
                                            元,两项合计
                              10459 元,                         责承担。公司已
                                            681245.9 元。本案
                              实际执行费                      督促宜春市国
                                            诉讼费 10898 元,
                              另算。                          有资产运营有
                                            由被告振兴公司
                                                              限责任公司尽
                                            承担 10459 元、原
                                                              快解决该纠纷。
                                            告方圆承担 439
                                            元。

                                            (2014)小商初字
                                            第 240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宜春市国
杭州广盛泡沫塑
                                            有资产运营有限
料有限公司座垫
                                            责任公司于本判
分公司诉振兴生
                                            决生效后十日内                          2015 年 03 月 2014-054、
化股份有限公司、   10.99 否
                                            支付原告杭州广                          03 日        2015-017
宜春市国有资产
                                            盛泡沫塑料有限
运营有限责任公
                                            公司座垫分公司
司买卖合同纠纷
                                            货款 109976.14
                                            元。二、驳回原告
                                            杭州广盛泡沫塑
                                            料有限公司座垫

                                                                                                            3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 2500 元(原告
                                           已预交),由被告
                                           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

                                           (2014)小商初字
                                           第 242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宜春市国
厦门市福浙液压                             有资产运营有限
管件有限公司诉                             责任公司于本判
振兴生化股份有                             决生效后十日内
                                                                           2015 年 03 月 2014-055、
限公司、宜春市国    40.11 否               支付原告厦门市
                                                                           03 日        2015-018
有资产运营有限                             福浙液压管件有
责任公司买卖合                             限公司货款
同纠纷                                     401086.77 元。二、
                                           驳回原告厦门市
                                           福浙液压管件有
                                           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

                                           (2014)小商初字
                                           第 243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
江西省物贸机电
                                           支付原告江西省
设备有限公司诉
                                           物贸机电设备有
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货款                      2015 年 01 月 2014-059、
限公司、宜春市国    25.85 否
                                           258529.11 元。二、              14 日        2015-002
有资产运营有限
                                           驳回原告江西省
责任公司买卖合
                                           物贸机电设备有
同纠纷
                                           限公司的其他诉
                                           讼请求。案件受理
                                           费 5178 元(原告
                                           已预交),由被告
                                           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

厦门市银华机械     359.61 否   2015 年 7 月 2014 年 9 月,公               2014 年 07 月 2014-060、



                                                                                                   3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限公司诉振兴                 3 日,公司 司收到民事起诉                         07 日   2015-062
生化股份有限公                 收到太原市 状,诉请:(1)判
司、宜春市国有资               中级人民法 令两被告向原告
产运营有限责任                 院送达的     厦门市银华机械
公司买卖合同纠                 (2014)并 有限公司偿付原
纷                             民初字第     三九宜工生化股
                               453 号民事 份有限公司所欠
                               判决书,判 货款计人民币叁
                               决如下:1、 佰伍拾玖万陆仟
                               被告宜春市 壹佰零陆元零玖
                               国有资产运 分(3596106.09
                               营有限责任 元)。 (2)本案
                               公司于本判 诉讼费由两被告
                               决生效后十 承担。
                               日内支付原
                               告厦门市银
                               华机械有限
                               公司货款
                               2107846.09
                               元。 2、驳
                               回原告厦门
                               市银华机械
                               有限公司的
                               其他诉讼请
                               求。

                                                              2012 年 8 月,公
                                                              司收到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
                                            (2014)小商初字 有限责任公司
                                            第 245 号《民事判 出具的宜国运
                                            决书》判决如下:字[2012]24 号
厦门市育明工程
                                            被告宜春市国有 《债务履行承
机械有限公司诉
                                            资产运营有限责 诺函》,承诺《转
振兴生化股份有
                                            任公司、被告振兴 让协议》中所涉 2014 年 12 月 2014-062、
限公司、宜春市国   174.51 否
                                            生化股份有限公 及的未履行债          19 日   2014-083
有资产运营有限
                                            司在判决生效后 务由宜春市国
责任公司买卖合
                                            十日内偿还原告 有资产运营有
同纠纷
                                            厦门育明工程机 限责任公司负
                                            械有限公司        责承担。公司已
                                            1745073 元。      督促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尽
                                                              快解决该纠纷。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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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小商初字
                               第 00241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宜春市国有
江西创一冶金科                 资产运营有限责
技有限公司诉振                 任公司于本判决
兴生化股份有限                 生效后十日内支
                                                              2015 年 02 月 2014-066、
公司、宜春市国有    26.44 否   付原告江西创一
                                                              04 日        2015-010
资产运营有限责                 冶金科技有限公
任公司买卖合同                 司货款 264414.57
纠纷                           元。诉讼费 5266
                               元(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

                               (2014)小商初字
                               第 00250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宜春市国有
长沙天蓝金属材                 资产运营有限责
料有限公司诉振                 任公司于本判决
兴生化股份有限                 生效后十日内支
                                                              2015 年 02 月 2014-068、
公司、宜春市国有    66.03 否   付原告长沙天蓝
                                                              04 日        2015-012
资产运营有限责                 金属材料有限公
任公司买卖合同                 司货款 660317.82
纠纷                           元。诉讼费 10403
                               元(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

                               (2014)小商初字
                               第 00239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江西华中钢铁科                 一、被告宜春市国
技有限公司诉振                 有资产运营有限
兴生化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于本判
                                                              2015 年 02 月 2014-065、
公司、宜春市国有   274.19 否   决生效后十日内
                                                              04 日        2015-009
资产运营有限责                 支付原告江西华
任公司买卖合同                 中钢铁科技有限
纠纷                           公司货款
                               968253.7 元。二、
                               驳回江西华中钢
                               铁科技有限公司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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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讼费 28735 元
                                          (原告已预交),
                                          由被告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负担。

                                          (2014)小商初字
                                          第 00244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宜春市国有
                                          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于本判决
江西华鑫标准件
                                          生效后十日内支
有限责任公司诉
                                          付原告江西华鑫
振兴生化股份有
                                          标准件有限责任                   2015 年 02 月 2014-067、
限公司、宜春市国     43.5 否
                                          公司货款                         04 日           2015-011
有资产运营有限
                                          351465.7 元,利息
责任公司买卖合
                                          83534.3 元,共计
同纠纷
                                          435000 元。诉讼
                                          费 7825 元(原告
                                          已预交),由被告
                                          宜春市国有资产
                                          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负担。

                                          2014 年 10 月公司
                                          收到民事起诉状,
                                          原告诉请(1)判
                                          令宜春重工有限
                                          公司偿还货款
福建龙溪轴承(集
                                          329899.13 元,并
团)股份有限公司
                                          至还清货款之日
诉宜春重工有限
                                          止利息损失,利息
公司、宜春市国有                                                           2014 年 10 月
                    32.99 否   尚未判决   暂计至起诉日计                                   2014-073
资产运营有限责                                                             30 日
                                          172206.90 元。两
任公司、振兴生化
                                          项共计 502106
股份有限公司买
                                          元; (2)宜春市
卖合同纠纷
                                          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 、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 承担连带责
                                          任。

新乡市散热器有                            2014 年 11 月公司                2014 年 11 月
                   133.52 否   尚未判决                                                    2014-078
限公司诉振兴生                            收到民事起诉状,                 29 日



                                                                                                      3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化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判令振
宜春市国有资产                              兴生化股份有限
运营有限责任公                              公司 、宜春市国
司买卖合同纠纷                              有资产运营有限
                                            责任公司 共同偿
                                            还拖欠原告的加
                                            工产品货款
                                            1335170.10 元,并
                                            支付延期付款利
                                            息(按同期商业银
                                            行贷款利率标准
                                            从 2005 年 12 月
                                            31 日计算至判决
                                            之日)。

                               (2014)袁
                               民二初字第
                                            2015 年 3 月公司
                               901 号民事
                                            收到民事起诉状,
                               裁定书裁定
                                            原告诉请判令宜
漳州三德利油漆                 如下:驳回
                                            春市国有资产运
涂料有限公司诉                 原告漳州三
                                            营有限公司、振兴
振兴生化股份有                 德利油漆涂
                                            生化股份有限公                 2015 年 04 月 2015-020、
限公司、宜春市国   108.25 否   料有限公司
                                            司共同偿还欠款                 16 日           2015-031
有资产运营有限                 的起诉。案
                                            1082490.92 元及
责任公司买卖合                 件受理费
                                            利息((从起诉之
同纠纷                         14542 元,
                                            日起按中国人民
                               退回原告漳
                                            银行同期贷款利
                               州三德利油
                                            率计算)。
                               漆涂料有限
                               公司。

                                            2014 年 10 月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南
                                            唯康药业有限公
                                            司收到民事起诉
                                            状及(2014)衡中
湖南省衡州建设                              法诉保字第 99 号
有限公司诉湖南                              民事裁定书,原告
                                                                           2014 年 10 月
唯康药业有限公      2,400 否   尚未判决     诉请(1)判令湖                                2014-074
                                                                           30 日
司建设施工合同                              南唯康药业有限
纠纷                                        公司 支付原告工
                                            程款 2400 万元、
                                            赔偿款 480 万元
                                            及支付逾期付款
                                            违约金至判决确
                                            认支付之日。并在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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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所涉工程折
                                     价或拍卖价款中
                                     享有优先受偿权。
                                     (2)本案诉讼费
                                     由湖南唯康药业
                                     有限公司承担。
                                     (2014)衡中法诉
                                     保字第 99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1)
                                     冻结被告湖南唯
                                     康药业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 3000 万
                                     元或查封湖南唯
                                     康药业有限公司
                                     位于白沙工业园
                                     工业大道以北,桐
                                     桥港以南,富康路
                                     以西,兴业路以东
                                     衡国用(2013)第
                                     06-15825 号土地
                                     及地上附作物;
                                     (2)查封担保人
                                     凌孝珍、何国平所
                                     有的衡房权证石
                                     鼓区字第
                                     08116943 号,位
                                     于雁峰区巷荫岭
                                     16 号亚华名都 9
                                     号楼 201 室、301
                                     室,3、4 号楼-101
                                     室(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号衡预许字
                                     (2011)第 167
                                     号、第 199 号房
                                     产)。

                                     2014 年 6 月广东
                                     双林生物制药有
                                     限公司到湛江经
广东双林生物制
                                     济技术开发区人
药有限公司诉湖                                                      2014 年 07 月
                 750 否   尚未判决   民法院送达的受                                 2014-040
南唯康药业有限                                                      02 日
                                     理案件通知书、举
公司企业借贷纠
                                     证通知书等,广东
                                     双林向湖南唯康
                                     提起诉讼,请求法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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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判令湖南唯康
                                         归还广东双林借
                                         款本金人民币
                                         7,500,000 元及利
                                         息;请求法院判令
                                         湖南唯康支付违
                                         约金人民币
                                         1,985,917 元(违
                                         约金暂计算至
                                         2014 年 6 月 6
                                         日);本案诉讼费
                                         用由湖南唯康承
                                         担。 并向法院提
                                         出财产保全申请:
                                         请求依法对唯康
                                         药业位于衡阳市
                                         白沙工业园范围
                                         内,工业大道以
                                         北、桐桥港以南、
                                         富康路以西、兴业
                                         路以东区域的土
                                         地使用权【土地使
                                         用权证号:衡国用
                                         (2013)第
                                         06-15825 号】予
                                         以查封,并以【湛
                                         国用(2009)第
                                         00444 号】土地作
                                         为担保。

                                         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收到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民事起诉
何利萍、邵国兴、
                                         状,原告以公司虚
文锦添、陆天荣、
                                         假陈述为由向法
何巧利、胡太美、
                                         院提起诉讼,请求
陈涛、徐秀丽、陈                                                          2015 年 03 月
                   15.18 否   尚未判决   判令被告振兴生                                   2015-024
志、孙顶宇诉振兴                                                          21 日
                                         化股份有限公向
生化股份有限公
                                         原告何利萍、邵国
司证券虚假陈述
                                         兴、文锦添、陆天
责任纠纷
                                         荣、何巧利、胡太
                                         美、陈涛、徐秀丽、
                                         陈志、孙顶宇分别
                                         赔偿人民币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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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142 元、6733
                                                元、16908 元、
                                                10000 元、13467
                                                元、10082 元、
                                                19747 元、24524
                                                元、25697 元、
                                                8450 元。

                                                2015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太原
                                                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的民事起诉
                                                书,原告以公司虚
                                                假陈述为由向法
刘俊杰、曹慧华诉                                院提起诉讼,请求
振兴生化股份有                                  判令被告振兴生                  2015 年 06 月
                         31.93 否    尚未判决                                                   2015-055
限公司证券虚假                                  化股份有限公司                  16 日
陈述责任纠纷                                    分别赔偿原告刘
                                                俊杰、曹慧华的经
                                                济损失 169040.60
                                                元、150242.00 元
                                                人民币;判令被告
                                                承担本案诉讼费
                                                用。 、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媒体质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五、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4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六、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




                                                                                    4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三九集团昆明白      2009 年 10               2003 年 06 月 02
                                     4,000                            1,799.77 一般保证    2年        否          是
马制药有限公司      月 13 日                 日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
                                                           0                                                             0
合计(A1)                                                      额合计(A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4,000                                                       1,799.77
度合计(A3)                                                    合计(A4)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4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0                                                            0
度合计(B1)                                               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0                                                            0
保额度合计(B3)                                           余额合计(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协议签署日)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
                                                      0                                                            0
度合计(C1)                                               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
                                                      0                                                            0
保额度合计(C3)                                           余额合计(C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0                                                            0
(A1+B1+C1)                                               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4,000                                                     1,799.77
计(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3.78%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D)                                                              1,799.77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0
务担保金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有)                 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

                                                                                                                   4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已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实施完毕。
                                                                                          2013 年 5 月 8
                                                                                          日,公司与振兴
                                                                                          集团及其子公
                                         在公司股权分
                                                                                          司山西振兴集
                                         置改革完成后
                                                                                          团筹划进行股
                                         分阶段收购公
                                                                                          权转让事宜,公
                                         司持有的山西
                                                                                          司股票开始停
                                         振兴集团电业
                                                                                          牌;后经公司梳
                                         有限公司
                                                                                          理,公司所持电
                                         65.216%的股
                                                                                          业股权尚存在
                                         权。具体收购步
                                                                                          资产受限情况,
                                         骤为,公司股改
                                                                                          导致股权转让
                                         完成后 4 个月
                                                                                          工作无法实施,
                                         内,山西振兴集
                                                                                          公司于 2013 年
                                         团启动收购公
                                                                                          5 月 29 日发布
                                         司持有的山西
                          振兴集团有限                    2012 年 12 月 17 股改完成后四   公告,暂停筹划
股改承诺                                 振兴集团电业
                          公司                            日              个月内          此次股权转让
                                         有限公司
                                                                                          事项,公司及控
                                         28.216%股份的
                                                                                          股股东、实际控
                                         工作(即将相关
                                                                                          制人做出承诺:
                                         议案,包括评估
                                                                                          3 个月内不再筹
                                         报告等材料提
                                                                                          划涉及公司的
                                         交董事会及股
                                                                                          重大资产承诺
                                         东大会审议);
                                                                                          事项。公司股票
                                         首次股权收购
                                                                                          于 2013 年 5 月
                                         之工商变更登
                                                                                          30 日开始复牌。
                                         记完成后一年
                                                                                          截止目前,云南
                                         内实施完成对
                                                                                          省昆明市中级
                                         剩余 37%股权
                                                                                          人民法院因三
                                         的收购工作。
                                                                                          九集团昆明白
                                                                                          马制药有限公
                                                                                          司银行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对
                                                                                          公司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的查封已解


                                                                                                           4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剩余法院对
                                                                                                       公司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查封的解封
                                                                                                       事宜,公司目前
                                                                                                       正与相关债权
                                                                                                       人协商。关于武
                                                                                                       汉市中级人民
                                                                                                       法院对公司所
                                                                                                       持振兴电业
                                                                                                       65.216%股权的
                                                                                                       查封,公司正在
                                                                                                       与宜春的相关
                                                                                                       资产承接方协
                                                                                                       商由他们尽快
                                                                                                       履行相关债务,
                                                                                                       从而解除对我
                                                                                                       公司所持振兴
                                                                                                       电业 65.216%股
                                                                                                       权的查封。另
                                                                                                       外,公司正与信
                                                                                                       达方面就新的
                                                                                                       还款方案进行
                                                                                                       协商。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于 2009 年                                     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与振                                     3 月 28 日收到
                                                    兴集团有限公                                       农业银行上海
                                                    司签订《协议                                       虹口支行出具
                                                    书》,协议规定:                                   的《解除担保责
                                                    由振兴集团有                                       任通知书》,具
                                                    限公司承接公                                       体内容如下:贵
                                     振兴集团有限                    2009 年 04 月 17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司上海唯科生                        担保解除之前   公司担保的上
                                     公司                            日
                                                    物制药有限公                                       海唯 8000 万元
                                                    司的担保,如未                                     贷款[借款合同
                                                    承接对上海唯                                       号:(沪虹)农
                                                    科生物制药有                                       银借字(2003)
                                                    限公司的担保                                       第 3067 号],已
                                                    而给公司造成                                       由借款人归还
                                                    损失的,由振兴                                     了全部贷款本


                                                                                                                        4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集团有限公司                                       息;至此,贵公
                                                    赔偿。                                             司(沪虹)农银
                                                                                                       保字(2003)第
                                                                                                       3067 号担保合
                                                                                                       同项下的贷款
                                                                                                       已全部还清,上
                                                                                                       述担保责任解
                                                                                                       除。 截至目前,
                                                                                                       公司对上海唯
                                                                                                       科的银行借款
                                                                                                       担保责任全部
                                                                                                       解除。

                                                    公司于 2009 年
                                                    4 月 13 日与振                                     公司于 2013 年
                                                    兴集团有限公                                       9 月 9 日收到云
                                                    司签订《协议                                       南省昆明市中
                                                    书》,协议规定:                                   级人民法院送
                                                    由振兴集团有                                       达的(2010)昆
                                                    限公司承接公                                       民执字第 102-2
                                                    司对三九集团                                       号执行裁定书,
                                     振兴集团有限   昆明白马制药     2009 年 04 月 13                  因公司向昆明
                                                                                        担保解除之前
                                     公司           有限公司的担     日                                白马提供的银
                                                    保,如未承接对                                     行贷款担保本
                                                    三九集团昆明                                       金已归还完毕,
                                                    白马制药有限                                       裁定解除本公
                                                    公司的担保而                                       司持有的山西
                                                    给公司造成损                                       振兴集团电业
                                                    失的,由振兴集                                     有限公司股权
                                                    团有限公司赔                                       的冻结。
                                                    偿。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振兴生化股份有 其他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被中国证监会   给予警告,并处 2015 年 01 月 10 网站链接:


                                                                                                                       4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限公司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立案调查或行      以 40 万元罚款 日                  http://www.cninfo.co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政处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事项                                                                    告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给予警告,并处 2015 年 01 月 10
史跃武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以 20 万元罚款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给予警告,并处 2015 年 01 月 10
原建民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以 5 万元罚款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曹正民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陈海旺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任彦堂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纪玉涛   董事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被中国证监会     给予警告        2015 年 01 月 10 网站链接:



                                                                                                           4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立案调查或行                   日                 http://www.cninfo.co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政处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事项                                                                 告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田旺林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张建华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陈树章              董事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网站链接:
                           1、未按规定披露振兴
                                                                                                http://www.cninfo.co
                           电业为振兴集团的关
                                                 被中国证监会                                   m.cn 公告名称:关于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2015 年 01 月 10
岳云生              其他                         立案调查或行   给予警告                        收到中国证监会行
                           况 2、未按规定披露                                日
                                                 政处罚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
                           振兴电业的重大涉诉
                                                                                                告
                           事项
                                                                                                公告编号:2015-00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得收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且公司已披露将收回涉嫌违规所
得收益的情况。


十三、违法违规退市风险揭示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违法违规退市风险。

                                                                                                                   4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内容                  披露日期         披露报刊               网址链接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01-27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获得财政资金的公告   2015-04-23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5-04-2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04-29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2015-05-2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向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15-06-06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2015-07-28     《证券时报》 http://www.cninfo.com.cn




                                                                                                        4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1,059,131   33.41%                                  -244,500    -244,500    90,814,631   33.32%

3、其他内资持股           91,059,131   33.41%                                  -253,140    -253,140    90,805,991   33.3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90,687,931   33.27%                                 -9,707,995 -9,707,995    80,979,936   29.71%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1,200       0.14%                               9,454,855 9,454,855       9,826,055    3.60%

4、外资持股                                                                       8,640      8,640          8,64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8,640      8,640          8,64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1,518,468   66.59%                                   244,500    244,500 181,762,968      66.68%

1、人民币普通股          181,518,468   66.59%                                   244,500    244,500 181,762,968      66.68%

三、股份总数             272,577,599   100.00%                                                        272,577,599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5-035号公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222                                                                  0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5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                  持有无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持有有限售
                                                           内增减                  售条件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有的普             条件的普通
                                                           变动情                  普通股数     股份状态          数量
                                               通股数量               股数量
                                                             况                       量

振兴集团有限                                                                                   质押               61,621,064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61% 61,621,064             61,621,064            0
公司                                                                                           冻结               61,621,064

四川恒康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1% 18,838,936              5,432,056 13,406,880
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红翰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3% 6,090,000               6,090,000            0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康乐股 其他                       1.10% 2,999,898                        0   2,999,898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医疗保 其他                       0.88% 2,390,700                        0   2,390,700
健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李欣立             境内自然人           0.81% 2,200,000                        0   2,200,000

李强               境内自然人           0.75% 2,050,092                        0   2,050,092

宜春工程机械
厂劳动服务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2% 1,956,960               1,956,960            0 冻结                        9,600
司

中国建设银行
-工银瑞信红
                   其他                 0.69% 1,877,150                        0   1,877,150
利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工
银瑞信双利债 其他                       0.62% 1,700,063                        0   1,700,063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说明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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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406,880 人民币普通股        13,406,8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2,999,898 人民币普通股         2,999,898
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2,390,700 人民币普通股         2,390,700
基金

李欣立                                                              2,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00,000

李强                                                                2,050,092 人民币普通股         2,050,092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红利股
                                                                    1,877,150 人民币普通股         1,877,15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1,700,063 人民币普通股         1,700,063
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张丽云                                                              1,229,080 人民币普通股         1,229,080

张寿清                                                              1,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5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
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
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
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
股股东和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公司所知的范围内,没有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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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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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14 年年报。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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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4,394,748.60                          43,697,064.1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660,848.67                           1,974,481.42

     预付款项                                        8,724,451.20                           8,734,188.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8,479,895.47                          30,096,262.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8,725,931.06                         243,879,082.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18,078,111.71                          18,078,111.71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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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90,000.00                          1,223,100.86

    其他流动资产                         12,936.05                              92,859.86

流动资产合计                        391,166,922.76                         347,775,152.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02,864,828.00                         622,302,466.33

    在建工程                        156,641,895.84                         139,118,851.2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8,440,734.86                          68,948,473.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763,475.87                          3,696,925.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6,697,300.76                          6,697,300.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5,266,755.00                          5,266,75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43,674,990.33                         846,030,772.55

资产总计                           1,234,841,913.09                      1,193,805,924.6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4,950,000.00                         184,9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35,972,558.87                          38,741,851.65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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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收款项                  20,892,691.93                         16,220,814.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188,770.29                         33,972,877.00

    应交税费                  31,400,459.82                         33,621,123.11

    应付利息                 210,392,074.51                        198,754,30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3,161,560.60                         81,204,053.0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3,958,116.02                        612,465,027.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2,000,000.00                         72,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732,870.54                         30,732,870.54

    递延收益                  19,958,105.92                         19,958,10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2,690,976.46                        122,690,976.46

负债合计                     726,649,092.48                        735,156,003.5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5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148,207.32                            -24,336,126.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76,377,787.09                           422,893,453.20

    少数股东权益                                         31,815,033.52                            35,756,467.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8,192,820.61                           458,649,921.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34,841,913.09                         1,193,805,924.67


法定代表人:史跃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25,984.15                             1,332,477.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11,991,439.47                            91,870,351.58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4,017,423.62                            93,202,828.96

非流动资产: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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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7,015,490.03                        137,015,490.0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910,667.45                          3,121,774.87

    在建工程                       107,126,200.00                        107,126,2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7,052,357.48                        247,263,464.90

资产总计                           361,069,781.10                        340,466,293.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4,950,000.00                        164,95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46,200.48                             30,017.46

    应付利息                       210,392,074.51                        198,754,308.1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8,830,449.09                         16,416,592.2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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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4,218,724.08                              380,150,917.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732,870.54                            30,732,870.5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732,870.54                            30,732,870.54

负债合计                         454,951,594.62                              410,883,788.3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1,175,023.92                              111,175,023.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未分配利润                   -538,355,855.33                          -514,891,536.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93,881,813.52                          -70,417,494.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61,069,781.10                              340,466,293.8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55,272,381.49                          158,228,524.93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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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收入                       255,272,381.49                        158,228,524.9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2,142,656.83                        133,749,995.11

    其中:营业成本                       110,325,897.62                         63,233,972.9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374,460.81                          1,804,034.80

             销售费用                      3,353,872.05                          3,235,664.85

             管理费用                     58,157,973.90                         48,297,471.65

             财务费用                     16,281,826.03                         16,155,759.01

             资产减值损失                  2,648,626.42                          1,023,091.8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3,129,724.66                         24,478,529.82

    加:营业外收入                              607.00                          81,385,550.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00.00                             111,014.00

    减:营业外支出                            37,670.81                             51,467.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7,244.4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092,660.85                        105,812,612.59

    减:所得税费用                        13,549,761.40                          8,435,002.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542,899.45                         97,377,610.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484,333.89                        101,285,329.28

    少数股东损益                          -3,941,434.44                         -3,907,718.76


                                                                                            6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9,542,899.45                         97,377,610.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3,484,333.89                        101,285,329.2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941,434.44                         -3,907,718.7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0                                  0.3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0                                  0.37


法定代表人:史跃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正民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正民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6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1,025,535.06                            5,481,782.50

         财务费用                                  12,438,783.93                           11,645,717.43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464,318.99                          -17,127,499.93

    加:营业外收入                                                                         80,972,137.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3,464,318.99                          63,844,637.6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3,464,318.99                          63,844,637.6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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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3,464,318.99                           63,844,637.6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7,403,747.75                          174,541,881.6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01,751.24                           30,468,277.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5,805,498.99                          205,010,158.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704,678.54                           61,352,342.9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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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0,379,858.41                         32,817,157.6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474,794.94                         30,760,445.2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272,932.14                         41,857,75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7,832,264.03                        166,787,70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73,234.96                         38,222,458.7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1,014.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014.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8,585,794.60                         25,773,356.6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585,794.60                         25,773,356.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85,794.60                        -25,662,342.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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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000,000.00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4,689,755.87                            4,647,865.22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89,755.87                            9,647,865.2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89,755.87                          -4,647,865.2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97,684.49                            7,912,250.8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697,064.11                           16,029,051.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394,748.60                           23,941,301.8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44,539.23                            7,965,721.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44,539.23                            7,965,721.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3,386,949.49                            2,312,707.7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5,684.49                             176,590.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78,398.48                            4,184,203.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0,951,032.46                            6,673,502.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3,506.77                            1,292,219.1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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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00,000.00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3,506.77                            1,292,219.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32,477.38                            260,381.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25,984.15                           1,552,600.5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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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权益工具                                                                  东权益 权益合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272,57
                                                 113,930                        60,721,            -24,336, 35,756, 458,649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126.57 467.96 ,921.16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24,336, 35,756, 458,649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99.
                                                 ,561.88                         418.89             126.57 467.96 ,921.16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53,484, -3,941,4 49,542,
金额(减少以“-”
                                                                                                    333.89    34.44 899.45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53,484, -3,941,4 49,542,
额                                                                                                  333.89    34.44 899.4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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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2,57
                                                 113,930                         60,721,            29,148, 31,815, 508,192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
                                                 ,561.88                          418.89            207.32 033.52 ,820.61
                        00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272,57                                                                         -146,85
                                                 113,897                         60,721,                        51,340, 351,684
一、上年期末余额 7,599.                                                                             2,722.0
                                                 ,308.82                          418.89                        931.65 ,536.31
                        00                                                                                  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272,57                                                                         -146,85
                                                 113,897                         60,721,                        51,340, 351,684
二、本年期初余额 7,599.                                                                             2,722.0
                                                 ,308.82                          418.89                        931.65 ,536.31
                        00                                                                                  5

三、本期增减变动                                                                                    101,285 -3,907, 97,377,
金额(减少以“-”                                                                                  ,329.28 718.77 610.51


                                                                                                                                6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101,285 -3,907, 97,377,
额                                                       ,329.28 718.77 610.5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72,57
                            113,897       60,721,        -45,567, 47,433, 449,062
四、本期期末余额 7,599.
                            ,308.82        418.89         392.77 212.88 ,146.82
                      00




                                                                               7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514,89
                     272,577,                          111,175,0                                60,721,41               -70,417,4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36.3
                      599.00                              23.92                                      8.89                  94.53
                                                                                                                    4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514,89
                     272,577,                          111,175,0                                60,721,41               -70,417,4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36.3
                      599.00                              23.92                                      8.89                  94.53
                                                                                                                    4

三、本期增减变动
                                                                                                            -23,464, -23,464,3
金额(减少以“-”
                                                                                                             318.99        18.99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23,464, -23,464,3
额                                                                                                           318.99        18.99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7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538,35
                     272,577,                          111,175,0                                60,721,41              -93,881,8
四、本期期末余额                                                                                            5,855.3
                      599.00                              23.92                                      8.89                 13.52
                                                                                                                   3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711,19
                     272,577,                          111,141,7                                60,721,41              -266,758,
一、上年期末余额                                                                                            9,374.5
                      599.00                              70.86                                      8.89                585.77
                                                                                                                   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711,19
                     272,577,                          111,141,7                                60,721,41              -266,758,
二、本年期初余额                                                                                            9,374.5
                      599.00                              70.86                                      8.89                585.77
                                                                                                                   2

三、本期增减变动
                                                                                                            63,844, 63,844,63
金额(减少以“-”
                                                                                                            637.61         7.6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63,844, 63,844,63
额                                                                                                          637.61         7.61

(二)所有者投入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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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47,35
                   272,577,                 111,141,7                         60,721,41             -202,913,
四、本期期末余额                                                                          4,736.9
                     599.00                    70.86                               8.89               948.16
                                                                                               1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前身系宜春工程机械厂,根据江西省股份制改

革联审小组(1993)13号《关于同意设立“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原宜春工程机械厂

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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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为000403。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00年3月31日起更名为

“三九宜工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26日,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与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61,621,064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11%)过户至振兴集团有限公司、19,060,936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

过户至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振兴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恒源煤业有限公司成为本公

司第二大股东,股权性质均为非国有股。

    公司原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宜春市环城西路1号,2008年5月16日变更为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

国际大厦16层,同时,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由3600001131387(1-1)变更为140000110106466。2010

年6月28日名称变更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7月16日换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7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决议

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0,894,108.00元,以流通股股东2013年1月8日所持

股份为基数,按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6股的比例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份60,894,108.00股,每股面值1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2,577,599.00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272,577,599.00股,其中:非流通股(人民币)90,814,631.00股,

流通股(人民币)181,762,968.00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证券部、企管部、财务部、办公室

等部门,拥有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属医药制造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物化工;制药工业设备;

医用卫生材料;医药项目、生物技术开发项目的投资、咨询及技术推广;房地产开发;电子产品信息咨询。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膏药、创可贴、医用纱

布等。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振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史珉志先生。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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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

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集团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

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6、附注五、19和附注五、24。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2015年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

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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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

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

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

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

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

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

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

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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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

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

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

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

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

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

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

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

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

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

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

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

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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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本集团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相应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

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

资产份额的差额,分别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

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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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

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

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

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

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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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五、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

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

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

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

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

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

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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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

支付的价格。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

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

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

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

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

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

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

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

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

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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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

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低于其

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

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

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

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

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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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

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

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集团

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

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期末余额达到 150 万元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到 50 万元的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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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4 年                                                         6.00%                               6.00%

4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备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集团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

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集团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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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物(包括辅助材料)按照一次转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

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

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并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

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企

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

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

投资。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

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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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

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

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

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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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

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

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

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

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

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

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

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

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除

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

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

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20。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6、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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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40 年        3%-10%              4.85%-2.25%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20 年         3%-10%              19.40%-4.50%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年-25 年        4%-5%               9.60%-3.8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10 年         3%-10%              19.40%-9.00%

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年-10 年         3%-10%              19.40%-9.00%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2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集团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①在租赁期届满时,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集团。②本集团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

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集团

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

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融资租入的固定

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7、在建工程


       本集团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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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

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

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

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

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

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集团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年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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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使用期间                          备注

             土地使用权                        40-50年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

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20。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

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

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

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

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

无形资产。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

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

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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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

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

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

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

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

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

离职后福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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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

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

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

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

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

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3、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

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

确定最佳估计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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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4、收入


    (1)一般原则

    ①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

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

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集团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集团销售的商品,在商品发出并取得收款或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需经客户验收合格的商品,自获

取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收到的货款先确认为负债。


25、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

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

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

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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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

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

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

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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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

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

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

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至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

资》(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

并财务报表》(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其他准则于2014年

7月1日起施行。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7%、6%、3%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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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25%

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                              25%

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5%

孙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孙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15%

孙公司:扶绥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临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武宣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石楼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上海双林生物医药研发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隰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绛县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孙公司:和顺县双林生物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25%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取得编号为GR20144400092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的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1】58号),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宜州双林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广西罗城双林单采血

浆有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国家鼓励类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9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库存现金                                                                    2,330,491.51                                   2,795,217.55

银行存款                                                                   62,064,257.09                               40,901,846.56

合计                                                                       64,394,748.60                               43,697,064.11

其他说明

       本集团期末被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为人民币32,002.69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7,241,75              7,241,75                           7,241,7             7,241,751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39.80%                100.00%                           39.12%                 100.00%
                           1.69                  1.69                            51.69                    .69
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8,218,85              6,558,00             1,660,848 8,532,4                 6,558,007                   1,974,481.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5.17%                79.79%                            46.10%                  76.86%
                           5.85                  7.18                     .67    88.60                    .18                            2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735,99              2,735,99                           2,735,9             2,735,999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5.03%                100.00%                           14.78%                 100.00%
                           9.63                  9.63                            99.63                    .63
的应收账款

                       18,196,6              16,535,7             1,660,848 18,510,                 16,535,75                   1,974,481.4
合计                              100.00%               90.87%                            100.00%                 89.33%
                         07.17                 58.50                      .67 239.92                     8.50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7,241,751.69                 7,241,751.69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限公司

合计                                 7,241,751.69                 7,241,751.6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9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383,961.41                      83,050.80                          6.00%

1至2年                                       163,128.00                       9,787.68                          6.00%

2至3年                                         35,264.70                      2,115.88                          6.00%

3至4年                                       184,520.13                      11,071.21                          6.00%

4至5年                                       502,377.50                  502,377.50                           100.00%

5 年以上                                   5,949,604.11                 5,949,604.11                          100.00%

合计                                       8,218,855.85                 6,558,007.18                           79.7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运城供电分公司      1,350,195.10            1,350,195.1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河津市三峪灌溉管理
                           1,125,828.00            1,125,828.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局
           黄交生           232,958.06             232,958.06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
                            10,141.60               10,141.6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限公司
           陈文君            8,326.87                8,326.87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赵占民            4,710.00                4,71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丁新            3,840.00                3,840.00                100.00            预计不能收回
             合计          2,735,999.63            2,735,999.63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2,380,408.7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68.0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153,530.66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9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年以内                             4,837,281.62                       55.44%              4,852,118.89                       55.55%

1至2年                               3,255,670.02                       37.32%              3,251,570.02                       37.23%

2至3年                                  139,705.00                      1.60%                 138,705.00                         1.59%

3 年以上                                491,794.56                      5.64%                 491,794.56                         5.63%

合计                                 8,724,451.20               --                          8,734,188.47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3,957,000.00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45.36%。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74,561,               174,561,                        174,561              174,561,9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6.77%               100.00%                         80.01%                 100.00%
                       923.21                923.21                         ,923.21                23.21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50,273,7               11,793,8             38,479,89 41,055,               10,958,87                   30,096,262.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2.11%               23.46%                          18.82%                  26.69%
                        82.62                 87.15                  5.47 133.08                     0.17                           91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2,547,18               2,547,18                         2,547,1             2,547,188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12%               100.00%                          1.17%                 100.00%
                         8.31                  8.31                          88.31                    .31
的其他应收款

                    227,382,               188,902,             38,479,89 218,164               188,067,9                   30,096,262.
合计                            100.00%                                               100.00%                 86.20%
                       894.14                998.67                  5.47 ,244.60                  81.69                            9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9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司                                                                                                法收回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法收回

衡阳市星球器械经营有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3,322,826.31                  3,322,826.31               100.00%
限公司                                                                                            法收回

                                                                                                  改制代付款项,预计无
卫生材料厂                     3,023,845.30                  3,023,845.30               100.00%
                                                                                                  法收回

深圳逸之彩铝质软管制                                                                              承担担保责任,预计无
                               3,000,000.00                  3,000,000.00               100.00%
造有限公司                                                                                        法收回

                                                                                                  承担担保责任,预计无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司

高密市宝鼎耐火材料有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842,035.58                   842,035.58                100.00%
限公司                                                                                            法收回

合计                         174,561,923.21            174,561,923.21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16,496,714.56                         989,802.87                         6.00%

1至2年                                    12,382,154.20                         742,929.25                         6.00%

2至3年                                        5,788,060.24                      347,283.61                         6.00%

3至4年                                        6,269,130.00                      376,147.80                         6.00%

4至5年                                        3,808,655.20                    3,808,655.20                       100.00%

5 年以上                                      5,529,068.42                    5,529,068.42                       100.00%

合计                                      50,273,782.62                      11,793,887.1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0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衡阳九恒唯康服务有限公司              450,272.37         450,272.37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河津市河北亨达密风材料销售处            420,288.35         420,288.35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山西运城
                                        252,916.80         252,916.8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石油公司

       运城正泰电器销售中心             162,018.27         162,018.27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五四一电厂                  126,000.00         126,0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硕亚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
                                        110,000.00         110,0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司

          上海一电机公司                100,800.00         100,800.00            100.00      账龄5年以上,预计无法收回

                                                                                             职工借款及长账龄款项,预计
          其他(共92户)                924,892.52         924,892.52            100.00
                                                                                             无法收回

               合计                     2,547,188.31       2,547,188.31          10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35,016.9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85,680,287.48                               181,658,096.67

备用金                                                               14,650,449.20                                 13,820,503.54

保证金                                                                    156,000.00                                 132,000.00

其他                                                                 26,896,157.46                                 22,553,644.39

合计                                                               227,382,894.14                               218,164,244.6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0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34.41%        78,252,350.00

第二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32.11%        73,006,000.00

第三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4.40%        10,000,000.00

第四名            往来款                       5,000,000.00 1-2 年                                 2.20%          300,000.00

第五名            往来款                       3,322,826.31 5 年以上                               1.46%         3,322,826.31

合计                        --               169,581,176.31            --                         74.58%       164,881,176.31


5、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90,294,642.93    18,568,615.69     71,726,027.24          90,862,410.56     18,568,615.69    72,293,794.87

在产品             42,095,781.10     1,319,854.50     40,775,926.60          28,514,912.13      1,319,854.50    27,195,057.63

库存商品          155,284,697.19    15,184,266.80    140,100,430.39         153,377,378.81     15,184,266.80   138,193,112.01

低值易耗品          6,245,990.87      122,444.04       6,123,546.83           6,319,562.31       122,444.04      6,197,118.27

合计              293,921,112.09    35,195,181.03    258,725,931.06         279,074,263.81     35,195,181.03   243,879,082.78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8,568,615.69                                                                                18,568,615.69

在产品              1,319,854.50                                                                                 1,319,854.50

库存商品           15,184,266.80                                                                                15,184,266.80

低值易耗品           122,444.04                                                                                   122,444.04

合计               35,195,181.03                                                                                35,195,181.03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
       存货种类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准备的原因
       原材料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在产品     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
   库存商品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本期已销售
  低值易耗品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10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卫材厂改制土地(3810
                                    1,055,065.17
平方米)

公司自有土地(43329 平
                                    8,543,619.13
方米)

房屋及建筑物                        8,479,427.41

合计                                18,078,111.71                                                          --

其他说明: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                                            1,090,000.00                           1,223,100.86

合计                                                                1,090,000.00                           1,223,100.86

其他说明:

       1年内到期的长期待摊费用1,090,000.00元是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厂区绿化摊销

费。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所得税                                                              12,936.05                                92,859.86

合计                                                                    12,936.05                                92,859.86

其他说明: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98,556,646.04       4,099,240.86   661,608,872.65    22,363,882.10   15,849,230.56 1,202,477,872.21



                                                                                                                       10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增加金
                      147,435.00            0.00     1,570,834.89     603,847.00      832,188.00      3,154,304.89
额

     (1)购置                                       1,570,834.89     603,847.00      832,188.00      3,006,869.89

     (2)在建工
                      147,435.00                                                                       147,435.00
程转入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498,704,081.04   4,099,240.86   663,179,707.54   22,967,729.10   16,681,418.56 1,205,632,177.1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2,829,935.91   2,025,056.21   244,186,311.08   11,889,093.54    6,749,712.98   367,680,109.72

  2.本期增加金
                     6,420,952.28    105,428.45     14,278,684.83     734,953.87     1,051,923.79    22,591,943.22
额

     (1)计提       6,420,952.28    105,428.45     14,278,684.83     734,953.87     1,051,923.79    22,591,943.22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4.期末余额       109,250,888.19   2,130,484.66   258,464,995.91   12,624,047.41    7,801,636.77   390,272,052.9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88,895.93      14,576.70       26,935.32    212,495,296.16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或
报废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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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期末余额        82,554,653.47          10,234.74   129,888,895.93           14,576.70          26,935.32    212,495,296.1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306,898,539.38      1,958,521.46    274,825,815.70     10,329,104.99          8,852,846.47   602,864,828.00
值

  2.期初账面价
                   313,172,056.66      2,063,949.91    287,533,665.64     10,460,211.86          9,072,582.26   622,302,466.33
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268,130,185.32         85,121,407.99         82,491,639.89          100,517,137.44

通用设备                    284,621.98            274,387.24             10,234.74

专用设备                414,180,934.14        183,206,859.70        123,230,827.29          107,743,247.15

运输设备                       48,763.00           34,186.30             14,576.70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
                            331,664.22            304,728.90             26,935.32
备

合计                    682,976,168.66        268,941,570.13        205,774,213.94          208,260,384.59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兴大酒店工程     107,126,200.00                      107,126,200.00    115,440,200.10          8,314,000.10   107,126,200.00

广东双林东海岛
                    35,050,632.43                        35,050,632.43    25,563,019.88                          25,563,019.88
产业园项目

唯康新厂筹建一
                     7,958,460.41                         7,958,460.41     2,516,998.41                           2,516,998.41
期

罗城血站工业园
                      694,010.00                           694,010.00          684,010.00                          684,010.00
区项目

零星工程             5,812,593.00                         5,812,593.00     3,228,623.00                           3,228,623.00

合计               156,641,895.84                      156,641,895.84    147,432,851.39          8,314,000.10   139,118,851.29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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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转                             工程累                     其中:本
                                                           本期其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期初余      本期增    入固定                期末余       计投入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他减少                                  本化累              息资本
     称                   额        加金额    资产金                  额         占预算      度             资本化                 源
                                                            金额                                   计金额               化率
                                                 额                               比例                       金额

广东双
林东海      36,145.0 25,563,0 9,635,04 147,435.                     35,050,6
                                                                                 94.13% 95.00%                          6.72% 其他
岛产业             0      19.88        7.55           00              32.43
园项目

金兴大
                       107,126,                                     107,126,
酒店工
                         200.00                                      200.00
程

唯康新
            15,465.7 2,516,99 5,441,46                              7,958,46
厂筹建                                                                            5.15% 30.00%                                  其他
                   0       8.41        2.00                             0.41
一期

罗城血
站工业                 684,010. 10,000.0                            694,010.
            1,915.00                                                             63.69% 65.00%                                  其他
园区项                         00        0                                 00
目

            53,525.7 135,890, 15,086,5 147,435.                     150,829,
合计                                                                               --        --                                    --
                   0     228.29       09.55           00             302.84


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5,758,948.67                                                                            75,758,948.67

      2.本期增加金
额

          (1)购置

          (2)内部研
发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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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期末余额        75,758,948.67                                                            75,758,948.6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810,474.91                                                             6,810,474.91

     2.本期增加金
                          507,738.90                                                              507,738.90
额

       (1)计提          507,738.90                                                              507,738.90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7,318,213.81                                                             7,318,213.8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68,440,734.86                                                            68,440,734.86
值

     2.期初账面价
                       68,948,473.76                                                            68,948,473.76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厂区绿化费              3,270,000.00                                                             3,270,000.00




                                                                                                          10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实验室改造费                 73,333.33           133,100.86           18,333.32                               188,100.87

会议室装修费                353,592.08                                48,217.08                               305,375.00

合计                       3,696,925.41          133,100.86           66,550.40                           3,763,475.87

其他说明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保证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信用借款                                                          14,950,000.00                          14,950,000.00

合计                                                             184,950,000.00                         184,95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 164,950,000.00 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150,000,000.00                         2001 年 01 月 01 日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14,950,000.00                         2001 年 01 月 01 日
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合计                            164,950,000.00            --                      --                     --

其他说明:

保证借款中本公司借款 15,000 万元由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32,576,686.45                          34,466,426.39

工程款                                                             3,395,872.42                           4,275,425.26


                                                                                                                     10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35,972,558.87                            38,741,851.65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阳东血站                                                 1,002,642.02 尚未结算

石家庄化肥厂                                              880,770.70 尚未结算

成都发动机公司动力设备厂                                  233,438.00 尚未结算

合计                                                     2,116,850.72                    --

其他说明:


15、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20,892,691.93                            16,220,814.03

合计                                                    20,892,691.93                            16,220,814.0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普宁市靖翰药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未到结算期

广东恒东源药业有限公司                                    330,00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830,000.00                     --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33,972,877.00     26,682,107.11            34,466,213.82            26,188,770.29

合计                         33,972,877.00     26,682,107.11            34,466,213.82            26,188,770.29




                                                                                                            10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29,088,485.61       21,577,141.76              28,635,965.92          22,029,661.45
补贴

2、职工福利费                    1,400.00        1,652,554.44                756,407.55             897,546.89

3、社会保险费                  762,375.80        1,117,425.54               1,608,613.90            271,187.44

    其中:医疗保险费           761,418.80          965,721.47               1,456,953.90            270,186.37

             工伤保险费              319.00         53,487.20                 53,160.00                  646.20

             生育保险费              638.00         98,216.87                 98,500.00                  354.87

4、住房公积金                1,563,368.48        1,515,783.00               1,515,783.00           1,563,368.48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18,459.01           27,402.00                 32,540.80              13,320.21
经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               2,537,831.10          689,335.04               1,814,362.45           1,412,803.69

失业保险费                           957.00        102,465.33                102,540.20                  882.13

合计                        33,972,877.00       26,682,107.11              34,466,213.82          26,188,770.29


17、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123,089.51                             6,525,944.37

营业税                                                          3,452.83                               3,680.00

企业所得税                                               22,639,730.94                            24,240,195.95

个人所得税                                                 197,326.75                               210,309.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1,025.30                               267,540.94

教育费附加                                                 470,289.43                               501,231.06

价格调控基金                                                    5,823.67                               6,206.82

房产税                                                     855,476.33                               911,760.46

印花税                                                      48,969.31                                52,191.13

土地使用税                                                 574,131.81                               611,905.52

其他                                                       231,143.94                               290,157.44

合计                                                     31,400,459.82                            33,621,123.11

其他说明:




                                                                                                            11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8、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10,392,074.51                            198,754,308.17

合计                                            210,392,074.51                            198,754,308.17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210,392,074.51 资金紧张
分公司

合计                                            210,392,074.51                    --

其他说明:


19、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                                               685,742.00                                888,697.70

质保金                                            7,875,105.90                              5,607,778.34

其他                                             74,600,712.70                             74,707,577.05

合计                                             83,161,560.60                             81,204,053.09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衡阳市楷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000,000.00 未结算

湖南唯康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未结算

合计                                             45,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1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1,000,000.00                              25,000,000.00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加保证借款                                              21,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21,000,000.00                      25,000,000.00
说明:

抵押加保证借款抵押情况说明详见附注七、21。


2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加保证借款                                              83,000,000.00                              97,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000,000.00                             -25,000,000.00

合计                                                        62,000,000.00                              72,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期末本集团长期借款 8,300 万元,系由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原值

320,620,147.59 元)、在建工程(原值 60,860,251.95 元)及其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 51,411,136.20 元)

提供抵押担保,并由马彦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抵押加保证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期末利率区间为 6.72%-7.04%,期初利率为 6.72%。


22、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
                                                                                      司提供债务担保,被中国长城
未决诉讼                                 30,732,870.54                30,732,870.54
                                                                                      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起
                                                                                      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合计                                     30,732,870.54                30,732,870.5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1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本集团的预计负债为未决诉讼,详见附注释十、2。


23、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9,958,105.92                                                      19,958,105.92

合计                      19,958,105.92                                                      19,958,105.92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金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额              收入金额                                                 益相关

广东双林生物制
药有限公司技术      19,075,000.00                                                              19,0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改造资金

广东省凝血因子
类血液制品企业         883,105.92                                                                 883,105.92 与资产相关
重点实验室

合计                19,958,105.92                                                              19,958,105.92          --

其他说明:

       (1)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湛开管【2008】62 号文《关于拨付技术改造资金的批复》

的规定,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血液制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经广东省经贸委批准备案,获得政府拨款

21,000,000.00 元,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完工,按照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摊

销。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文件粤财教【2012】452 号《关于下达 2012 年广东省企业

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的通知》,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013 年收到广东省省财政厅一次性拨款

1,000,000.00 元,用于建设广东省凝血因子类血液制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本期已经开始使用,按照已购置资产的本期折旧费进行摊销。


24、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72,577,599.00                                                                                    272,577,599.00




                                                                                                                              11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88,195,146.34                                                             88,195,146.34

其他资本公积                  25,735,415.54                                                             25,735,415.54

合计                         113,930,561.88                                                            113,930,561.88


26、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0,721,418.89                                                             60,721,418.89

合计                          60,721,418.89                                                             60,721,418.89


27、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4,336,126.57                      -146,852,722.05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4,336,126.57                      -146,852,722.0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3,484,333.89                       101,285,329.28

期末未分配利润                                                     29,148,207.32                        -45,567,392.7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54,222,944.60         110,325,897.62             158,214,977.76           63,233,972.99



                                                                                                                    11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业务                      1,049,436.89                                      13,547.17

合计                        255,272,381.49     110,325,897.62              158,228,524.93           63,233,972.99


29、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2,660.50

城市维护建设税                                              945,982.18                               1,241,555.46

教育费附加                                                  241,404.59                                434,952.35

其他税费                                                        3,277.93                                 7,030.59

堤围防护费                                                  183,796.11                                117,835.90

合计                                                       1,374,460.81                              1,804,034.80

其他说明:

       各项营业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30、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市场开发维护费                                             1,755,326.47                              1,693,460.00

职工薪酬                                                    442,654.32                                388,462.77

差旅费                                                      413,876.89                                399,289.80

宣传费                                                       91,007.56                                 87,800.00

运输费                                                      548,133.64                                528,814.67

物料消耗                                                     67,751.92                                 65,364.00

办公费                                                       23,249.25                                 19,352.60

车辆费                                                          9,025.00                                 8,707.75

其他                                                            2,847.00                               44,413.26

合计                                                       3,353,872.05                              3,235,664.85


31、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018,514.40                             17,454,891.17

技术开发费                                                 8,290,191.55                              6,884,615.55


                                                                                                              115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折旧费                                                   12,416,930.85                        10,311,679.13

差旅费                                                    5,341,087.60                         1,944,163.53

交际应酬费                                                5,749,641.50                         2,283,448.42

办公费                                                    3,148,250.64                         2,146,023.07

水电地租费                                                1,507,738.90                         1,595,078.15

中介机构服务费                                             486,208.00                          1,162,000.00

税金                                                       237,126.76                           196,922.66

无形资产摊销                                               619,073.32                           514,111.38

修理费                                                     156,245.20                            33,683.45

汽油费                                                     487,208.00                           142,836.00

保险费                                                     348,605.75                           289,500.74

其他                                                       351,151.43                          3,338,518.40

合计                                                     58,157,973.90                        48,297,471.65


32、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6,349,105.27                        16,214,822.58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                                               -121,637.51                           -91,761.52

手续费及其他                                                54,358.27                            32,697.95

合计                                                     16,281,826.03                        16,155,759.01

其他说明:

       利息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本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6.72%(上期:

6.72%)


33、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648,626.42                         1,023,091.81

合计                                                      2,648,626.42                         1,023,091.81


34、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11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00.00                    111,014.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00.00

政府补助                                                                    302,400.00

预计负债转回                                                              80,972,136.54

其他                                              407.00

合计                                              607.00                  81,385,550.54


35、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7,244.40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47,244.40

对外捐赠                                        10,000.00                        4,207.80

滞纳金、违约金、罚款支出                        17,670.81                          15.57

其他                                            10,000.00

合计                                            37,670.81                       51,467.77


3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3,549,761.40                                8,435,002.07

合计                                                            13,549,761.40                                8,435,002.07


3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502,000.00                                 1,235,451.84

客户销售保证金                                                  22,607,500.00                               28,727,650.00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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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5,170,000.00                           302,400.00

存款利息收入                                              121,637.51                             91,761.52

其他                                                          613.73                            111,014.00

合计                                                    28,401,751.24                        30,468,277.36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                                                  184,460.00                            997,461.30

管理费用                                                38,802,571.01                        32,030,462.45

销售费用                                                 3,353,872.05                         3,235,664.85

退客户销售保证金                                        11,840,000.00                         5,510,000.00

营业外支出                                                 37,670.81                             51,467.77

手续费支出                                                 54,358.27                             32,697.95

合计                                                    54,272,932.14                        41,857,754.32


3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49,542,899.45                        97,377,610.52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48,626.42                         1,023,091.8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22,591,943.22                        21,437,992.64
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507,738.90                            759,505.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6,550.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5,719.48                            -63,769.60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327,522.21                        16,072,45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0,520.2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632,904.81                        -62,669,760.7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20,162,322.19                          -765,950.09
列)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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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59,512,476.08                         -35,709,239.63
列)

其他                                                            -51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73,234.96                         38,222,458.7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                                     --
动: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64,394,748.60                         23,941,301.8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3,697,064.11                         16,029,051.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97,684.49                          7,912,250.8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4,394,748.60                         43,697,064.11

其中:库存现金                                             2,330,491.51                          2,827,164.2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2,064,257.09                         40,869,899.8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394,748.60                         43,697,064.11


3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1,946.73 冻结

固定资产                                                 854,645,347.59 抵押

无形资产                                                  64,121,136.20 冻结、抵押

在建工程                                                  60,860,251.95 抵押

合计                                                     979,658,682.47                 --

其他说明:

       (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本集团母公司被冻结的中国银行长治路支行的银行存款31,946.73

元;

       (2)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为534,025,200.00元的固定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

限公司根据《河工商河押字第06014号》抵押物登记证所记载的抵押物,其中机器设备原值299,321,000.00

元,建筑物原值234,704,200.00元,合计值534,025,200.00元。本公司认为该项抵押未实际执行,无需承担

担保责任,详见附注十、2;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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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为320,620,147.59元的固定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的长期借款抵押物,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320,620,147.59元。

    (3)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为60,860,251.95元的在建工程为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

行长期借款抵押物。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51,411,136.20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

司银行短期借款抵押与部分长期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账面原值12,710,000.00元的无形资产为本集团子公司湖南唯康药业有限公司被冻结

的土地使用权。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山西振兴集团电 山西省河津市樊 山西省河津市樊                                                  同一控制下企业
                                                  火力发电            65.22%
业有限公司       村镇干涧村        村镇干涧村                                                 合并

湖南唯康药业有 衡阳市雁峰区黄 衡阳市雁峰区黄
                                                  医药生产、销售      75.00%                  投资设立
限公司           茶路 55 号        茶路 55 号

广东双林生物制 湛江市海滨三路 湛江市海滨三路 血液收购、血液
                                                                     100.00%                  投资设立
药有限公司       40 号             40 号          生物制品等

扶绥双林单采血
                 扶绥县新宁镇      扶绥县新宁镇   血浆采集                             10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临县双林单采血 临县白文镇故县 临县白文镇故县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村                村

广西罗城双林单 广西罗城县东门 广西罗城县东门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采血浆有限公司 镇白马路            镇白马路

武宣双林单采血 武宣县武宣镇头 武宣县武宣镇头
                                                  血浆采集                              99.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窝西路 8 号       窝西路 8 号

宜州双林单采血 宜州市庆远镇解 宜州市庆远镇解
                                                  血浆采集                              99.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放路 89 号        放路 89 号

石楼县双林单采 石楼县城内新盛 石楼县城内新盛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血浆有限公司     园                园

上海双林生物医 上海市张江高科 上海市张江高科
                                                  研发、技术服务                       100.00% 投资设立
药研发有限公司 技园区居里路        技园区居里路


                                                                                                             12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0 号               360 号

隰县双林单采血 临汾市隰县怡和 临汾市隰县怡和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苑小区               苑小区

绛县双林单采血 运城市绛县飞龙 运城市绛县飞龙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浆有限公司        小区 6 号            小区 6 号

和顺县双林生物 晋中市和顺县城 晋中市和顺县城
单采血浆有限公 东盛街北六巷 8 东盛街北六巷 8 血浆采集                                                80.00% 投资设立
司                号                   号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生产销售:冶金焦、
                                            铝锭、洗煤、水泥、
                                            煤焦油、生铁、氧化
                                            铝粉、发电供电;经
                                            营自产产品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河津市                                    10 亿元人民币                   22.61%                22.61%
                                            的机械设备、零配
                                            件、原辅材料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史珉志先生。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煤振兴煤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121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山西振兴集团机械运输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西安振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
                                 40,000,000.00 2003 年 06 月 02 日     2005 年 06 月 04 日    否
有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马彦平                         150,000,000.00 2013 年 03 月 05 日      2018 年 03 月 04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三九集团昆明白马制药有限公司已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但利息尚未还清,法院将本公司持有的山西振

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已予以解除,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收到解除担保责任的通知

书。

       本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马彦平为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银行

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截止2015年6月30日担保金额15,000万元,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长期借款

本金6,200万元,短期借款2,000万元。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997,500.00                           1,067,900.00




                                                                                                                   122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9,795,444.29                    9,795,444.29

其他应付款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4,443,990.21                    4,443,990.21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集团不存在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
                                                                                                           况
  中银投资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合 山西省高级人 总额68,582.96万元,本          中止
                          山西振兴集团铝业有限公司      同纠纷    民法院       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史跃武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   深圳逸之彩铝制软管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合 山西省运城市 总额4,365.21万元及相       尚未判决
  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同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 应损失,三九生化和振
                              振兴集团有限公司                                兴电业分别对总额中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1,091.30万元及相应损
                          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                             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责 江西省宜春市      30,732,870.54元       尚未判决
     南昌办事处                                         任纠纷 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施 太原市小店区 本金386.42万元及相应 正在协商处
         司               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工合同   人民法院     的利息和违约金100万           理
                                                         纠纷                          元

    ①2012年5月15日,中银投资有限公司诉山西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振兴)归还借款本金

42,993.70万元及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全部利息(计至2012年4月30日,利息为25,589.25万元),同时诉山西



                                                                                                                  123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电业)在其担保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对《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

振兴抵字03号)项下的抵押物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合同》(2006振兴抵字03号)抵押金额为不超过20,000

万元。本公司聘请的山西谦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2006年运河借字01号《人民币借款

合同(短期)》没有履行,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未形成,山西振兴集团

电业有限公司无需依据2006振兴抵字03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实际承担担保责任。”。 2013年7月10日,中

银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振兴、史跃武、振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兴集团)签订《调解协议书》,并

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调解书》,约定由山西振兴

分期归还,史跃武及振兴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余各方债务及担保责任和连带责任免除。2013年11月

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晋商初字第7号《民事裁定书》,若《民事调解书》得以严格执行,

则振兴电业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预计山西振兴有能力且有意愿归还欠款,振兴电业应可无需承担担

保责任;如协议未能按时依约履行,则需由法院最终判决。

    ②2011年8月30日,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肥业)向运城市中院起

诉深圳逸之彩、山西振兴、振兴集团、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下同)和振兴电业,请求法院判令深圳逸

之彩、山西振兴向其偿还其在“(2009)深中法民二终字1504号”案件项下对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支付的

43,652,051.82元;振兴集团对上述债务43,652,051.82元及其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九生化和振兴电业

分别对债务总额中的10,913,012.95元及相应损失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聘请的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

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丰喜肥业诉振兴生化与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振兴生化作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已随

主债权的消灭而灭失,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不应承担本案本金中的10,913,012.95元的担保责任”。截至本

财务报告批准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公司的再审申请。

    ③因本公司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债务担保,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以下简

称长城公司)起诉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本息共计30,732,870.54元。公司于2009年收到江西省宜

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29日出具的(2004)宜中经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长城公司已

就本案诉讼涉及的标的向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长城公司在江西长青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能否受偿及受偿数额暂无法确认,由此三九生化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不能

确认,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4年,根据江西长青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情况,判断破产清偿率为零,

本公司很可能会承担担保责任。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30,732,870.54元。

    ④2009年1月22日上海浦东法院(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12801号,2013年12月23日(2009)小民

执字第463-4号执行裁定书:判令三九生化(本公司前身)和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承担归还中国第十

三冶金建设公司的工程款,并进入执行阶段。2013年7月29日,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将债权转让给北

京北方智禹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124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06年12月19日,公司与深圳市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九精化)在深圳签订了《上海唯

科股权转让框架协议》;2011年10月18日,三九精化将上海唯科股权转让给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四川恒康)签订《协议书》,约定三九精化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和《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务全部转让给四川恒康。依据协议约定,四川恒康对涉及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因此,公司认为上述债务应由上海唯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四川恒康负责承担。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日,太

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依据2013-12-23(2009)小民执字第463-4号执行裁定书扣转本公司货币资金313,895.78

元,本公司正在积极与各方协商解决。

       (2)涉及原宜工机械债务诉讼的相关进展

       2007年12月10日,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国有运营公司)签订《转让

协议》,约定:公司以一元的价格将在宜春市拥有的工程机械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江西特种汽车

有限公司97%股权,合称“宜工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转让给宜春国有运营公司;自交割日后,公司不再

持有转让所涉资产,承担转让所涉任何债务。

       宜春国有运营公司于2009年8月31日对《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资产、负债挂牌,以1元的价格进行转让。

2009年9月29日通过电子竞价方式,浙江鑫隆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隆”)竞买成功;2009年10

月10日宜工机械改制重组工作领导组、宜春国有运营公司、浙江鑫隆、江西省银海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江

西省产权交易所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009年12月19日上述资产过户完毕,资产被过户至宜春重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宜春重工”)。

       2008、2009年间,多家债权人就宜工机械相关业务向本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还款义务。目

前涉及宜工机械的诉讼进程如下:
序号 债权名称           诉 讼    标的金额        利息                        进展情况
                        原因      (元)        (元)
1、湖北华明实业股份有限 购 买 2,537,793.10   686,631.62   (2010)武执字第00164-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
公司                    合 同                             查封被执行人所有的晋APE616、晋APX083机动车辆。
                        纠纷                              2、查封期限为半年(自2015年1月20日起至2015年7
                                                          月19日止)。3、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
                                                          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
                                                          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2010)武执字第00164-1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1、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振兴生
                                                          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振兴集团电业有限公司享有的
                                                          65.216%股权。冻结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被冻结的股权。
                                                          2、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月24日起至2016年1
                                                          月23日止)。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
                                                          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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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
                                                             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此
                                                             案项下的全部债务由其负责清偿。
2、广西玉柴机器股份公司 买 卖 10,891,390.95                  2010年4月12日,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春重
                         合 同                               工有限公司签订《和解协议书》;2011年3月22日(2009)
                         纠纷                                玉中执字第36-5号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宜春重工有限
                                                             公司房地产、车辆及其他财产,查封价值以800万元为
                                                             限。2012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
                                                             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年11月22日,
                                                             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此案项下的全部
                                                             债务由其负责清偿。
3、一汽解放汽车公司无锡 买 卖 5,186,723.89    993,711.00     2009年4月3日(2009)南民二初字第260号判决:由本
柴油机厂                 合 同                               公司支付一汽锡柴厂货款5,186,723.89元及相应利息
                         纠纷                                并承担诉讼费用60,100元(含财产保全费5,000元)。
                                                             2011年10月27日(2009)南执字第808号裁定:冻结、
                                                             扣押被执行人振兴生化银行存款750万元或查封、扣押
                                                             其相当价值的财产。依据2012年8月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
                                                             承诺函》及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
                                                             《承诺函》,此笔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宜春重工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4、固珀成山(山东)轮胎 买 卖 4,497,253.36    1,846,500.57   2011年4月15日,固铂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与宜
有限公司                 合 同                               春重工有限公司、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纠纷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
                                                             工有限公司作出承诺,对(2008)荣崖商初第36号民
                                                             事判决书项下振兴生化对固铂成山的全部债务承担清
                                                             偿责任。依据2012年8月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及
                                                             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此笔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宜春
                                                             重工有限公司负责承担。
5、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 买 卖 18,428,033.49 1,147,145.07     2011年11月22日江西省分宜驱动桥有限公司与宜春重
公司                     合 同                               工有限公司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还款方案。2012
                         纠纷                                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2012年11月22日,宜春重
                                                             工有限公司做出承诺,涉及本案全部债务由其承担。
6、南昌齿轮锻造厂        买 卖 1,811,783.90                  (2014)洪经执字第66号执行通知书内容如下:1、被
                         合 同                               执行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南昌齿轮
                         纠纷                                锻造厂支付货款1811783.9元及利息130000元(自2013
                                                             年1月30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2、被执行人宜春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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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工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3、如
                                                            被执行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宜春重工
                                                            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欠款及利息,被执行人宜春市
                                                            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清偿责任;4、本案案
                                                            件受理费21106元,由被执行人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5、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22029元。2012年8月,
                                                            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
                                                            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
                                                            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
                                                            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7、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备 买 卖 768,814.25       244,611.07   新乡市牧野区法院:(2013)牧民一初字第193号:振
股份有限公司            合 同                               兴生化、被告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纠纷                                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新乡豫新车辆换热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货款768,814.25元及利息(利息从2008年9
                                                            月12日起计算至债务清偿完毕时止,利率按月息0.5%
                                                            计算)。(2013)牧执字第41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划扣宜春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壹佰
                                                            零叁万元整(¥1030000元)至本院银行账户。2012
                                                            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
                                                            《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
                                                            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8、镇江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买 卖 813,921.87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4)润执字第228号执行通
                        合 同                               知书:责令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重工有限公
                        纠纷                                司和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在2014年2月
                                                            11日前履行下列义务: 1、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2013)润金商初字第29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
                                                            义务。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012
                                                            年8月,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
                                                            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9、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 加工    453,430.90     227,815.00   芦溪县人民法院(2015)芦执字第77号执行通知书:
有限公司                承揽                                本公司向原告江西省萍乡市方圆实业有限公司偿还价
                        合同                                款453,430.90元,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原告利息
                                                            损失227,815.00元。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
                                                            《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
                                                            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承担。
10、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 买卖   1,745,073.00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4)小商初字第245号民事
限公司                  合同                                判决书: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
                        纠纷                                共同被告向原告厦门市育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偿还欠
                                                            款1,745,073.00元。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


                                                                                                                 127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
                                                                《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
                                                                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承担。
11、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买卖    329,899.13       172,206.90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2014)袁民二初字第2048号
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                                    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纠纷                                    股份有限公司请求本公司作为第三被告对第一被告宜
                                                                春重工有限公司所欠原告502,106.03元的货款承担连
                                                                带责任。2012年8月,本公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
                                                                诺函》,承诺《转让协议》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
                                                                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担。
12、新乡市散热器有限公司 买卖    1,335,170.10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14)红民二初字第336号传
                        合同                                    票、应诉通知书:原告新乡市散热器有限公司请求判
                        纠纷                                    令本公司与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
                                                                告向原告偿还欠款1,335,170.10元。2012年8月,本公
                                                                司收到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宜国
                                                                运字[2012]24号《债务履行承诺函》,承诺《转让协议》
                                                                中所涉及的未履行债务由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
                                                                任公司负责承担。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自2015年1月开始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止2015年6月30日,尚无定论,待相关事项确定后,

公司将及时披露。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28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164,373,             164,373,                            164,373             164,373,2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57.42%               100.00%          0.00              61.76%                   100.00%             0.00
                       216.02                 216.02                           ,216.02                  16.02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21,890,             9,898,84               111,991,4 101,769                9,898,842                     91,870,351.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42.58%                 8.12%                            38.24%                     9.73%
                       282.44                   2.97                   39.47 ,194.55                      .97                            58
其他应收款

                      286,263,             174,272,               111,991,4 266,142                174,272,0                     91,870,351.
合计                             100.00%                60.88%                           100.00%                    65.48%
                       498.46                 058.99                   39.47 ,410.57                    58.99                            5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永利信商贸有限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8,252,350.00                78,252,350.00                     100.00%
公司                                                                                                            法收回

深圳市双实物业有限公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73,006,000.00                73,006,000.00                     100.00%
司                                                                                                              法收回

                                                                                                                账龄 5 年以上,预计无
宜春工程部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法收回

                                                                                                                担保赔偿支出,预计无
云南力利制药有限公司                 1,914,866.02                   1,914,866.02                   100.00%
                                                                                                                法收回

上海飞梭投资咨询有限
                                     1,200,000.00                   1,2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司

合计                               164,373,216.02               164,373,216.0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                                         27,647,241.70                            451,569.23                                  1.63%

1 年以内小计                                     27,647,241.70                            451,569.23                                  1.63%

1至2年                                                 726,737.79                          43,604.27                                  6.00%

2至3年                                                 247,740.00                          15,401.28                                  6.22%

3至4年                                              6,957,559.16                          416,916.67                                  5.99%

4至5年                                           78,866,263.73                           8,106,611.46                               10.28%



                                                                                                                                         129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 年以上                                          7,444,740.06                         864,740.06                           11.62%

合计                                          121,890,282.44                          9,898,842.97                           8.1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0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285,949,602.68                                  265,828,514.79

其他                                                                           313,895.78                               313,895.78

合计                                                                286,263,498.46                                  266,142,410.57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第一名                往来款                   86,780,418.12 1 年以上                                  30.31%          5,206,825.09

第二名                往来款                   78,252,350.00 5 年以上                                  27.34%        78,252,350.00

第三名                往来款                   73,006,000.00 5 年以上                                  25.50%        73,006,000.00

第四名                往来款                   10,000,000.00 5 年以上                                   3.49%        10,000,000.00

第五名                往来款                      8,500,000.00 1 年以下                                 2.97%

合计                           --             256,538,768.12              --                           89.62%       166,465,175.09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130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137,015,490.03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准 减值准备期末余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               额

广东双林生物制
                      41,442,429.42                                         41,442,429.42
药有限公司

山西振兴集团电
                     227,692,646.22                                     227,692,646.22                         147,096,599.40
业有限公司

湖南唯康药业有
                      14,977,013.79                                         14,977,013.79
限公司

合计                 284,112,089.43                                     284,112,089.43                         147,096,599.40


十三、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7,263.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4,262.59

合计                                                                    -32,801.2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2%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1.03%                        0.20                    0.20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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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6,439.47万元,较期初增加47.37%,主要是子公司预收货款增加。

    (2)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2,914.82万元,较期初增加219.77%,主要是净利润增加。

    (3)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25,527.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33%,主要是子公司销售收入增加。

    (4)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11,032.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4.47%,主要是子公司产量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264.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8.88%,主要是子公司坏账损失增加。

    (6)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607.0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期总部银行贷款担保解除,

冲回预计负债,营业外收入增加。

    (7)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35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64%,主要是子公司缴纳所得税增加。

    (8)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额24,740.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74%,主要是子

公司销售增加,收到的现金增加。

    (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无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00%,主要是本期公司无处置固定资产等。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无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本期公司未产生新借款。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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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以上文件原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史跃武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