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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兴生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振兴生化          公告编号:2019-006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黄灵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

董事6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关于是否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提议事项进行审议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振
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 249 号)(以下简称“《关
注函》”),公司证券部组织回复,经董事长审批后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提交《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回复》(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并于 1 月 4 日公告。

       根据《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四十一条规定:“董事
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质询或查询后,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长,并与涉及的
相关部门(公司)联系、核实后,如实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由董事
                                      1
会秘书组织起草相关文件,提交董事长审定后,向证券监管部门进行回复。”公
司证券部组织回复《关注函》并公告系按公司上述制度执行,符合公司过往回复
交易所关注函惯例。基于上述,本公司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布《振兴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程序并无问题。

    请各位董事就是否同意对监事会提议事项进行审议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0 票同意,4 票反对,2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未通过。

    董事黄灵谋、袁华刚、余俊仙、张晟杰对本议案投反对票;董事郑毅、罗军
对本议案投弃权票。

    董事黄灵谋、袁华刚、余俊仙的反对理由为:对于关注函回复公司相关制度
已有明确规定,无需董事会审议。

    董事张晟杰的反对理由为:根据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结合我们过去的项目
经验,回复交易所关注函所问及的事项为董事会已经作出的决议事项,而公司董
秘及董事长根据当时实际董事会召开情况,回复交易所并公告,符合监管要求及
公司制度,该回复亦不需要由董事会来审议;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回函内容
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才具备提出异议的情形。否则依据证监会规定及公司
制度,其异议理由是不成立的。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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