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分别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派斯菲科”)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趋势,以 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快速提升原料血浆采集能力,加快新产品研发及上市进度,快速推动公司经营业绩 提升,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 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41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1,595,89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 亿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认 购价格为人民币 33.3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9,999,984.00 元。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99,999,984.00 元,扣除承销费 21,730,000.00 元和财务顾问 费 530,000.00 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 1,577,739,984.00 元,已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号为 397880100100094819 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 额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4,758,004.8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 1,575,241,979.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 号《验资报告》。后公司 2021 年 4 月由增 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1,209,622.64 元可 以抵扣,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1,209,622.64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 25,000.00 23,165.45 2 新产品研发项目 35,000.00 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5,000.00 450.00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 4 80,000.00 80,000.00 资金、偿还债务 5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5,000.00 2,916.00 合计 160,000.00 106,531.45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方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派斯菲科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监管要 求及趋势,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为加快单采血浆站建设, 快速提升原料血浆采集能力,拟提高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为加快新产品研发及上市进度,拟将新产品研发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 线建设项目;为集中募集资金资源加快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 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未来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方案如下: 单位:万元 原募集资金拟投 实际已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 25,000.00 21,755.55 40,500.00 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 2 35,000.00 0 34,050.00 设项目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15,000.00 450.00 450.00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 4 80,000.00 78,000.00 80,000.00 动资金、偿还债务 2 5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5,000.00 2,916.00 5,000.00 合计 160,000.00 103,121.55 160,000.00 (三)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原因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 1、项目资金调整方案 本项目在黑龙江省甘南县、拜泉县、肇东市、龙江县、巴彦县、依安县、尚志 市、桦南县、庆安县 9 个县市新建 9 个单采血浆站,并将派斯菲科现有的伊春市单 采血浆站迁址至铁力市,将现有的鸡西市单采血浆站迁址至鸡东县,以增加派斯菲 科的浆站资源,实现派斯菲科采浆能力的持续增长,进而促进派斯菲科各类血液制 品产量的提升。本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范围保持不变。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原计划拟使用募 集资金 25,000.00 万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进行预测,拟 将 该 项 目 募 集资 金 使 用 金额 调 增 至 40,500.00 万 元, 使用 募 集 资金 金 额 增 加 15,500.00 万元。根据各单采血浆站实际建设情况,各单采血浆站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可能相互间进行调整,但总建设金额将控制在预算 40,500.00 万元。 2、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原因 (1)浆站土地和建筑面积增加 原投资预算中各浆站建筑面积均为 2,000 平方米,是投资规模最经济的面积和 方式。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规划,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各县市土地规划政策, 公司实际获得土地面积与规划预算面积存在差异,同时各地政府还有建筑密度、投 资强度等方面的要求,导致浆站实际建筑面积增加,相应工程施工费用增加。 (2)设计理念变更 3 原投资预算中浆站按现有浆站运营模式进行设计,现新建设浆站在设计上与国 际采浆行业标准接轨,建设新理念服务型浆站,提高浆员的舒适性及归属感,提高 社会服务功能,结合当前疫情及公司多年的浆站管理经验,提高浆站的功能属性, 公司新浆站的设计及建设体现出更多的公共场所属性、医护属性及家庭属性,并设 计了相应的功能区域,提供献浆员运动健身、娱乐设施及儿童娱乐空间,设立健康 宣讲室满足对献浆员的健康教育等,打造新理念服务型浆站,提升原料血浆采集能 力,导致建筑和装修的材料及人工成本都相应的增加。 (3)疫情及其他影响 a、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材、沙土等)价格均有所上 涨;b、黑龙江省冬季漫长有效施工期短,需在有效施工期内快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加快建设进度,但受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人工成本明显上升;c、由于疫情的常态 化和不确定性,防疫物资投入较大。 综上所述,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项目实际建设投资较 审原拟投入募集资金增加,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3、项目实施周期 本次新建 9 个单采血浆站、迁建 2 个单采血浆站,原项目规划周期为 4 年,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现为快速提升公司采浆量,助力公司经营发展,公司 加快了单采血浆站建设进度,根据各单采血浆站实际施工进度,预计 2023 年底前 完成 11 个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实施周期较原规划缩短 1 年。 4、项目效益及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 11 个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完成并开始正常运营后,预计三年采浆量达 30 吨/站,预计随着浆站管理效率提升,浆站采浆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要求,血浆资源对血液制品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决定 性的作用,加快单采血浆站建设进度,扩大原料血浆供应规模,有利于提升公司产 量和规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为上市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具有良好的经济 及社会效益。 (二)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4 1、项目范围及金额调整方案 本项目包括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凝血因子Ⅷ、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及配套生产线建设,以加快新产品研发及上市进度,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盈利 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原新产品研发项目计划总投资 44,949.90 万 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根据公司研发项目进度及实际需求,拟将新 产品研发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35,55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4,050 万元,其余资金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投入。 2、项目调整的原因 根据血液制品企业发展逻辑和行业规律,企业规模取决于原料血浆采集规模, 吨浆净利润提升取决于新产品研发,产品品种越多吨浆净利润越高,所以新产品研 发是公司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和关键。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根据实 际经营发展及研发需要,集中募集资金资源,加大部分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 设投入,加快研发及上市进度,推动经营业绩快速提升。具体调整原因如下: (1)新产品研发项目调整原因 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新产品研发项目,包括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人凝血因子Ⅷ、高浓静注人免疫球蛋白、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静注合胞 病毒人免疫球蛋白和静注手足口病毒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 静注巨细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静注合胞病毒人免疫球蛋白和静注手足口病毒 人免疫球蛋白的研发,公司短期将参照行业案例和路径,通过筛选特定血浆及生产 加快上市进度,快速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上述项目短期研发费用投入较少,公司拟 通过自有资金投入继续开展研发工作。 人凝血因子Ⅷ已按照《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在中 检院完成有机溶剂/去污剂(S/D)处理法灭活脂包膜类病毒的验证;人凝血酶原复 合物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高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正在开展临床前试验研究工 作,上市后对吨浆净利润提升明显。上述三个新产品研发进度较快,且根据研发流 程需尽快完成配套生产线建设,拟集中募集资金资源,加快研发及上市进度。 5 (2)增加配套生产线建设的原因 血液制品新产品研发过程一般按照新产品项目立项、实验室小试试验、中试放 大试验、相关指标测试及验证、申报临床试验、开展临床试验、申报上市申请、生 产现场核查和临床现场核查、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上市商品化应用。随着医疗市场 对血液制品的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为加快新产品上市进度,快速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拟根据新产品研发进度和需求,同时配套建设生产线,具体如下: a、公司现有人凝血因子类产品生产线只能生产人纤维蛋白原。人凝血酶原复合 物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需尽快完成生产线建设,建成后进行工艺转移和工艺 验证,工艺转移、工艺验证和临床试验均完成后将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审 中心申报上市申请,通过生产现场核查和临床现场核查后,公司将获得药品注册批 件进行上市销售;人凝血因子Ⅷ已在中检院完成有机溶剂/去污剂(S/D)处理法灭 活脂包膜类病毒的验证,整体工艺流程已确定,需尽快完成生产线建设,在进行工 艺转移和工艺验证的同时申报临床试验,以有效加快研发进度,同时满足后期生产 现场核查和上市后商品化生产需求。 b、公司高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已在开展临床前试验研究工作,高纯静注人免疫 球蛋白上市后对公司吨浆净利润提升明显,是公司重点推动的新产品研发项目,但 高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生产线建设周期较长,为加快研发进度,拟同步开展配套生 产线建设。 综上所述,尽快完成配套生产线建设,可有效加快新产品研发和上市进度,增 加产品品种数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项目实施周期 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生物医药产业正在成为发展最活跃的产业,医药研 发进展可谓日新月异。新产品研发从最初立项目立项到上市应用是一个复杂且漫长 的过程,一般研发周期为 5 年左右。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的研发现状,新产品生产线 建设周期预计为:自 2022 年 5 月至 2025 年;新产品研发实施周期预计为:自 2021 年至 2026 年。 4、项目效益及可行性分析 6 吨浆净利润提升取决于新产品研发,产品品种越多吨浆净利润越高,人凝血因 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和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0%)快速上市,将大幅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规划要求,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加快新 产品研发及上市进度,丰富产品品种,符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推动我国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 血液制品行业受国家严格监管,新药品法颁布后监管进一步趋严,未来对药品 生产全过程进行智慧化监管是趋势,企业需要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及监管趋势变化不 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是一项需长期持续推动的战略项目。短期为集中募集资金 资源加快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信 息化建设项目未来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集中募集资金资源,加快单采血浆站 新建及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有利于快速提升原料血 浆采集能力,有利于加快新产品研发及上市进度,有利于快速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提 升。通过本次调整及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调整,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战略。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快速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 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