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林生物: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2022-07-15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的核查意见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基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732,970,308
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
41,046,337.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21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情况对2020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79 元/份调整为 21.734 元/份,预留授予
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38.53 元/份调整为 38.474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6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
整为10.804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9.72
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调整为19.664元/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当出现
《激励计划》“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
处理(三)”中规定的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以及“第九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一)”中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6元/股调整为10.80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19.72元/股调整为19.664元/股。
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1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