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八届二
十四次董事会议和八届十六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修改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修订利润分配政策
受历史原因影响,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常年为负值(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英
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48.4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不满足《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多年
未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英特集团的主要经营实体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
业”),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现金分红并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英特药业拟按分配时点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0万元。利
润分配完成后,预计英特集团母公司历史亏损将得以弥补,公司恢复分红能力。
根据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为了
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建立子公司现金分红常态化机制,同时兼顾公司业务持续发展需要,
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订。
(二)修订临时董事会和临时监事会召集程序
根据公司治理的需要,拟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中对召开临时董事会和临时监事会的通知时限的规定,在原固定的提前五天通知的基础上,
增加情况紧急情形下召开临时会议的特殊条款。
1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内容
1、新增条款
第一百六十三条新增以下条款:
“(七)子公司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为提高公司的现金分红能力,公司应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充分发挥对子公司的控制力,
通过在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内设决策机构行使提案权及表决权等,审议其利润分配政策
和分配方案,积极督促子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保障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规划的有效实施。”
2、修订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函件、传真、电子邮件,通 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函件、传真、电子邮件,通
知时限为五天。 知时限为五天。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召集人可以随时发
出会议通知,但应给董事必要的时间准备。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制度内容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
第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第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
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 式为: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通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5 日。 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 5 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
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召集人可以随时发
出会议通知,但应给董事必要的时间准备。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原制度内容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
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应当在召开 10 日以前,将 第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应当在召开 10 日以前,将
会议时间、地点、期限、议题等事项以书面形式通 会议时间、地点、期限、议题等事项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监事会成员。临时监事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五 知所有监事会成员。临时监事会议的通知时限为五
天。 天。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
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召集人可以随时发
出会议通知,但应给监事必要的时间准备。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增加了子公司现金分红回报的约定。本
次修订从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现金分红政策内容进行完善,有利于维护股东
2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更明确、可行,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