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英特药业现金分红并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是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注册资本 12,600 万元。英特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及 其全资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分别持有英特药业 50%、 26%和 24%股权。 受历史原因影响,英特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常年为负值(截至2018年6月30日,英特 集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648.45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故公司多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和现金分红。英特集团为控股型公司,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持股50%的子公司英特药业, 其他业务和资产规模占比很小,无法通过母公司经营留存利润弥补前期亏损。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英特药业拟按分配时点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0万元,本公司、国贸集 团、华辰投资将分别获得15,000万元、7,800万元、7,200万元分红款,利润分配完成后,预 计英特集团母公司历史亏损将得以弥补,公司恢复分红能力。 英特药业属于医药流通企业,处于医药产业链的中游,在经营上一直以来存在资金占用 水平高的特点。英特药业进行大额分红弥补母公司前期亏损将造成其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 经营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较大。为防止大额现金分红对英特药业造成财务风险,英特药业各 股东按收到的分红款金额以原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进行同比例现金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 股,即英特集团、国贸集团、华辰投资收到分红款后分别对英特药业增资15,000万元、7,800 万元、7,200万元,增资完成后,英特药业的注册资本由1.26亿元增加至4.26亿元,股权结构 不变。 1 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 29.88%、21.54%的股份,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英特药业现金分红并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分红能力得到恢复,英特药业注册资本得以增加,有助于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以及业务的更好发展。 本次英特药业分红并增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对英特药业增资 15,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7.79%。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 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英特药业其他股东履行完成审议程序后,各方将实施 同比例增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71637379A 成立日期:2008 年 02 月 14 日 注册资本:98,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楼晶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 199 号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和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咨询服务。 股权控制关系:国贸集团系浙江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浙江省国资委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 行使出资人职能,是国贸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国贸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其中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8,254,239.91 7,647,025.73 负债总额(万元) 6,199,518.44 5,603,483.95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054,721.47 2,043,541.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万 1,352,447.48 1,310,320.19 元)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2,709,890.52 3,844,124.14 利润总额(万元) 139,775.89 173,899.25 2 净利润(万元) 111,293.85 113,355.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71,106.14 85,928.15 注:上表 2017 年度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 数据未经审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国贸集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963741T 成立日期:2003 年 08 月 28 日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得均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桃花弄 2 号 2 幢 4 楼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新技术转让与服务,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股权控制关系: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投资”,国贸集团全资子 公司)、杭州余杭国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国叶”,汇源投资全资子公司)分别持 有华辰投资 62%、38%股权。浙江省国资委是华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华辰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其中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29,050.91 29,431.84 负债总额(万元) 5,520.10 5,856.84 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23,530.80 23,575.01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28.57 54.76 利润总额(万元) -44.97 1,778.14 净利润(万元) -44.20 1,763.63 注:上表 2017 年度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 数据未经审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华辰投资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59638J 成立日期:1998 年 10 月 28 日 3 注册资本:12,6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国良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3-13 楼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麻 醉药品、生物制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 毒性药品(凭有效《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范围详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涉及许可证的凭有效证件经营)、医药 中间体、玻璃仪器、制药机械及配件、医药包装材料、化学试剂、保健用品、日用化工产品 (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百货、消毒用品(不含药品)、化妆品、包装材料的销售, 经营进出口业务,中药研发,会务、会展、信息咨询、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服务,设计 制作与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电子商务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英特药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8年6月30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917,648.56 885,489.02 负债总额(万元) 721,300.78 697,736.20 所有者权益(万元) 196,347.78 187,752.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万元) 171,884.81 162,882.14 项目 2018年1-6月 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万元) 1,009,507.25 1,890,691.02 净利润(万元) 11,511.96 18,963.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9,438.34 15,974.11 注:上表 2017 年度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 1-6 月 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英特药业拟分配现金股利 30,000 万元,本公司、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在分别取得 15,000 万元、7,800 万元、7,200 万元分红款后,按收到的分红款金额以原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进行 同比例现金增资,增资价格为 1 元/股。增资完成前后,本公司与国贸集团、华辰投资对英 特药业持股比例不变。增资后股东出资变动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增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 (万元) (%) 英特集团 6,300.00 50.00 15,000.00 21,300.00 50.00 国贸集团 3,276.00 26.00 7,800.00 11,076.00 26.00 华辰投资 3,024.00 24.00 7,200.00 10,224.00 24.00 4 合计 12,600.00 100.00 30,000.00 42,600.00 100.00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上述分红并增资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恢复现金分红能力。英特药业避免大额现金流出造 成的经营和财务风险,同时注册资本增加,有助于其医药流通业务的开展。 本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进行利润分配,使公司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效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 年 1-6 月,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性往来,其中采购 商品金额为 146.79 万元,销售商品金额为 14.51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八届十九 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并认可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英特药业本次现金分红,有利于公司分红能力的恢复。英特药业各股东按收到的分红款 金额以原出资比例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均为 1 元/股,定价公允合理。英特药业避免了因 大额现金分红可能造成的财务风险,同时注册资本又得到增加,有助于业务的更好开展。公 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