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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特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9-2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特集团
股票代码:0004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 257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 257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九月



                        1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
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发生任何改
变。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按照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批准或核准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
会批准。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录

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10
             (一)认购价格.......................................................................................... 10
             (二)认购金额和认购方式...................................................................... 10
             (三)支付方式.......................................................................................... 10
             (四)限售期.............................................................................................. 11
             (五)违约责任.......................................................................................... 11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的公允性.................................................................. 11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12
             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12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12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12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
                       指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商业
华润医药               指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英特集团、上市公司     指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贸集团               指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英特集团控股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英特集团向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认购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英特集团签署的《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限公司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股份
                            认购协议》
定价基准日             指   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报告书               指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新股                   指   英特集团本次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的普通股新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 257 号
注册资本           519,170.335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向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22617854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 257 号
联系人             张建明
电话               010-63011380
传真               010-63011380
邮政编码           100009
                   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化学原料
                   药、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小包
                   装原料药、小包装麻黄素原料、罂粟壳)、第二类精神药品(含原料
                   药)、医疗用毒性药品(西药品种不含 A 型肉毒毒素、中药饮片)、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保健食品、营养补剂、医疗器械、计生用
                   品、包装食品;货物包装托运(仅限分公司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冷藏保温运输;代理记账;销售百货、化妆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
                   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制药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设备、
                   家具;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经营范围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仓储装卸服务;展览、展示;医院药库管理服务;会议服务;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
                   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
                   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软件开发;
                   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
                   据中心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设有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主要情况如下:
                                         6
                                                     长期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王春城      无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董事、总     男
 李向明      无                            中国       中国         无
                      经理
  陈宏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冯毅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李国辉      无       董事       男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最近 5 年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
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且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3320.HK)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润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华润医药商业 100%股权。华润医药商业的实际
控制人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医药商业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不持有英特集团的任何股份。信息披露义
务人拟通过认购英特集团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战略投资入股英特集团。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中对流动
资金增加的需求,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结构,并能提高其盈利水平。信息披
露义务人也将从中获得投资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除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外,未来 12 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
或其关联方拟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认购国贸集团发行的可交换债进行换股
等方式进一步增持,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持有英特集团股票达到 20%。
上述增持事项涉及的具体交易主体、转让数量、交易对价及交割条件尚未确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事项达成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华润医药商业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英特集团股份。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1,489,989 股(含
本数),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进行任何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认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按照发
行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华润医药商业将持有英特集团
41,489,989 股股份,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英特集团总股份的 16.67%。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内容

(一)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英特集团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二)认购金额和认购方式
    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且募集
资金规模不超过 65,000 万元人民币。华润医药商业同意根据最终募集资金规模
全额以现金方式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三)支付方式
    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华润医药商业应当按各方协商确定的时
间及金额,根据英特集团或英特集团委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将认购资
金及时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依法完成验
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汇入英特集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

                                   10
(四)限售期
    协议项下交易全部完成后,华润医药商业承诺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华润医药商业取得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英
特集团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华润医药商业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英特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对违约责任约定
如下:
    1、如果协议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或由于其过错导致协议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
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协议一方违反协议的声明或保证而使另
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议双方均违约,双方
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部分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则华润医药商业的认购
数量作相应调整,该等情形导致的调整不视为英特集团或华润医药商业任何一方
违约。
    3、由于非归因于协议任何一方责任的各方不可抗拒之因素(指受影响一方
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
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
实际的任何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此时应
迅速采取必要措施以尽量减小损失。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11
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按照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批准或核准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
准。



五、目标股份存在的权利限制
    本次认购完成后,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英特集团的控股股东不发生任何改变,浙江省国际贸
易集团有限公司仍拥有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情况
    本报告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医
药产品购销交易。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
其他重大交易。



八、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英特集团未清偿的负债,也不存在英特集团为信息
披露义务人负债提供的未解除的担保,或其他损害英特集团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




                                  12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
买卖英特集团股票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英特集团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英特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16
         附表: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下城区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东新路江南巷 2
                                                                    号3幢
股票简称             英特集团                      股票代码         000411
                                                                    北京市东城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定门内大街
称                                                 注册地
                                                                    257 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数量:不超过 41,489,989 股
                     变动比例:按发行规模上限测算,变动比例为 16.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备注:除认购英特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外,未来 12 个月,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息披露义务人或其关联方拟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认购国贸集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团发行的可交换债进行换股等方式进一步增持,使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             及其关联方持有英特集团股票达到 20%。上述增持事项涉及的具体
                     交易主体、转让数量、交易对价及交割条件尚未确定,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在相关事项达成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否□


                                              17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
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需取得批准          否□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按
                    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完成批准或核准程序、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月日




                                         18